他上班我洗头。最怕头发有油腻味,不小心给老板及同事闻见,名誉扫地。
一阵子有位中年太太来采访我,坐在我身边说话,头发有股异味,是油腻与体臭混合品,这还不止,张开嘴,口气也臭不可当,令我别转面孔。坐半日,她忽然取出刺鼻的药油,在太阳穴上点一点,姿势还顶骄矜,想表示她也可以弱不禁风。
假使长期在家中耽着会变成这个模样,情愿在写字闲做苦工,是,有时抱病也得支撑,但至少经过修饰,端庄、自信,并且维持整洁,不住用嗽口水、古龙水,泡泡澡,香皂,使旁人觉得愉快。
出来做事的人到底是两样的。
头发濡湿便赶着出门,每天早上都不相信会得做完写字台上的工作,但毕竟每日下班也都做完了。
薪水并不好,许多妇女坐在金铺里,捏住十两八两黄金买进卖出,卖出买进,运气好也能比我们赚得多,但这不是读书人可以做的。
人一读书便有头巾气,许多事做不出来,白白丧失利益,所以有俗语云,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最喜欢皱皱眉头说:“这不大好吧,”于是我便即刻听话,不去做不大好的事,像穿暴露衣裳。化浓妆,迟睡。
说是非,发脾气……
不是不委屈的。
他的香烟始终没戒掉,我却已被他改造。我怕烦,而他不,我罗嗦,他耳朵有开关掣,他说我几句,我马上呻吟,受不了,情愿改过自新,我的脸皮薄,他的厚。
总是他赢。
他却说一直是我赢。
这是唯一双方都不肯占便宜之时。
有时冷眼看他很钝很愚蠢地在厨房忙,心中想:这家伙,要不是运气好遇上我,下半辈子不晓得怎么过呢,难为他有时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不是样子可爱,也不会看中他。
我还没说出口,他却讲:“唉,你看你,乱成一片,下了班就忘记白天好不好?真可怜,没有用,不是我帮你张罗的话,光是账单已令你崩溃。”
你说多闷。
我们从不庆祝同居纪念日,不过互相提醒一下,竟在一起渡过千多两千个日子了,他大嚷:“哗,相依为命,相依为命。”
他是我唯一的,忠实的良朋知己。
做丈夫他不很适合,做朋友,一流。
壮年先生约我午餐,我推辞。
他问:“怕男朋友不高兴?”
我说:“不,只是我自己认为应当维持至程度的节制。”
他叹口气,“吃顿饭而已。”
我只是赔笑。
“那男孩子福气真好。”
我不忘恭维他一句:“阁下魅力惊人,不得不小心防范。”
他也笑。
其实是因为谈不拢。
有空情愿留在家中把毛巾取出漂一漂白,把掉下的钮扣缝好,到超级市场研究新产品,或是与他出去吃上午茶。
我们一人带一本书,各由各看,并不急于谈话,热恋中男女认为感情如此冷淡必然已进坟墓,其实相处日久心中已有默契,毋须急急交待,是另一种境界。
我带的书有关心理学,有一项测验,回答百来个问题,可以探测汝与配偶是否相爱。
我自备铅笔,做完测验,答案是:你深爱对方,如果对方感觉相同,相信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你忍认,为他着想,并且尊重他,恭喜。
我,爱他?
偷偷看他一眼,可能吗,深爱他?一切不过日久产生份关切而已,因为他从来不玩花样。
他忽然抬起来,问:“笑什么?”
我连忙收敛笑容:“你从来不买东西给我,从来不带我去地方。”
他笑,伸手过来放我手中,“SO?”
奈他什么何?不知多闷。
家里装修,令人感慨万千,把屋子都住旧了,我们真的在一起已不少时间,弄他那一边时,他搬过来我这边住,弄我这一边,我搬过去他那边睡,装修工人傻了眼,不知我们两人什么关系。
他那边仍然是白色与原木,我则发起疯来,选许多娇艳的颜色,床是浅紫色的,他吓得不得了,看到墙纸更抽口冷气,竟是淡黄与紫色小花画小花,他提醒我:“你已过了做梦的年纪了。”
谁说的,天天晚上都做梦,不过异床异梦,他不知道而已。
有一次梦见所爱的至亲友好全在我住所出现,吃住都由我照呼,我一直对敏仪说:过来,过来坐我膝上。把她当小孩子。
醒来好笑,没想到在梦中发了财,可以照顾那么多人。
第五年纪念,他忽然说:“我们不如结婚算了。”
我问:“为什么?”
“我不愿有人与你争我的遗产。”
我怀疑,“你有别的女人吗?”
他气结,“结不结婚?”
“结结结。”这么厌闷,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是好事。
这时才公诸友好,我想使他们惊喜,但他们都淡淡的,玲说:“你们这么相爱,早该拉拢天窗。”
我面孔涨红,我以为是秘密,但看他们的表情,都已早知我们同居长久,不过一直包涵,没有当面拆穿而已。
为什一么结婚?我也不知道。
也许双方都觉得大概是不会分手了,不如结婚。
在众人眼中,我们居然深爱对方。自己倒不觉得,还不是吵架,不满。
发牢骚。
希望旁观者清是正确的。
壮年先生一直说那男孩福气好,他很喜欢我,看得出来。“她连同其他异性吃顿饭都不肯。”他到处说。
其实我怕累。
人们都是这样结的婚吧。
才早上七点钟,他那两台闹钟已开始作动,他又该起床沐浴,让我眼睁睁。非常苦恼地干躺褥子上诅咒他的生活习惯。
没办法,都是这样,要不独身终老,那才可以清清静静,与爱猫在太阳摇椅下过日子,下午端出银器,吃英式茶点。
我没有选择那种淡雅高贵的生活。
劫后
我与陈小玉之间的事,路人皆知,女友清月自然也知。
认识清月的时候,正在最苦涩期间,只要一杯啤酒在手,话题自然会转到小玉身上,吐尽苦水。
那时同学们都说清月好耐心,会得花时间聆听一个傻瓜痴心地诉说前任女友之艳史。
但清月就是有这种涵养。
伤痕随着时间埋藏在心底,小玉这两个字渐渐淡出了,我与清月也顺理成章成为密友。
年底我们打算结婚。
这时的我,比起四年前,当然成熟肯定稳重得多,不是称赞自己,而是吃过苦的人,总会成长得快一点。
叫我吃尽苦头的,当然是陈小玉。
小玉并不是小家碧玉。
陈氏在本市富甲一方,是鼎鼎大名的望族,小玉出生时,他们那种发了三代的人家便自谦一番,把这个么女叫小玉,意思是“咱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而已,非常得体。
我对小玉,是一见钟情的,并不因为她的外型,有很多人认为她并不美,甚至过份瘦削,也不是因为她家的财产,因家父亦是一个小商人,自给自足。
但感情这种事,不可理喻,要爱上一个人起来,身不由主,心也不由主,一看到她,两腮赤熨,说话结巴。手足无措,对方一眼便看出来。
小玉并不爱我。
在那数年内,她也没有放过我。
谁不知道玩弄感情如玩蛇玩火,但到底真有那么一个呆瓜送上门来,放他走未免太可惜。
小玉对我若即若离,使我少年的心一下搁热汤里,一下又在冰山中,痛苦得不能形容。
那时,只要她一个眼神,我会得将灵魂卖出,而丝毫不悔,但活着而失去她的爱,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