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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了很久,给向导抓住,骂了臭死,她是一个很漂亮的意大利小娘,叫玛莎娜或是类似的名字。因为口袋里没了钱,所以也很乐意被她寻到,借了钱再吃冰淇淋,不知旁人有什么想法。

  在这种地方碰见英国人,也就可以视为自己人。后来有一位伦敦小姐,带我走完了苏伦多,还请我喝咖俳。这样的萍水相逢,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把以前男朋友的故事一古脑儿的说给她听,反正分了手再也没有机会见面的,好就是好在这里。说到老家,她发着誓:“再也不要回英国!”

  巴黎那位英国导游小姐也是一样,她摇着头,喝着咖啡,十分冰冷的说:“住惯了巴黎,谁回英国!”

  一点留恋也没有的。我看着她浅蓝的眸子,很觉得惭愧,天下问仿佛只有我一个人,牵牵绊绊的,八百多年前的事都还忘不掉。



  这两个女孩子的面孔,到此刻我还记得的。身为英国人,到了外国,就忘了英国。

  我在英国的生活,并不见得愉快到什么地方去,但是却不恼恨英国。住在小镇里,熟悉的小店,熟悉的面孔,至少是个住人的地方,长久住在威尼斯,恐怕是要累死的,大概也不见得,住香港的人更应该奔波至死,玩死,吃死。可是谁也没死,不是我咒人,大家都好好的活着,譬如说住台北也可以到处逛。美芳天天劝我去西门汀,我就是不肯去。在沥青街道上可以煎得热鸡蛋的,还是躲在屋子里好,况且天长地久,留着这些地方慢慢去,一下子去完了,后半辈子做什么好?

  只觉得笑起来一脸的皱纹,一脸的雀斑暗疗。玉珊看了我之近照,挤眉弄眼的说:“喂,我们的杂志用得上!作‘美容前’的示范!”这小娘也任地坏,我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好惹的。那么兄弟呢也一样,二哥阴阳怪气的说:“又拍照呀?又卖白花油呀?随稿附送照片呀?”

  以后是不能拍了。

  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十分有一种青灯古佛人“已”老的感觉。但我还是乐观的,大胆的,半夜春司马中原的鬼故事,一点也不害怕,很希望有鬼附身,最好是曹雪芹的鬼,让我写下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那么即使吐血三升,也还是值得的。做人无聊,只好洒洒狗血。

  红楼梦里小红说……不过是千里搭长棚,无不散之筵席,三两年的光景……各管各去了。



  真的,三年也这样的过去了,无不散的筵席,临走前一天晚上,很想哭一场,培养了半日情绪,还喝了很多酒,怎么样也哭不出来,有什么好哭的呢。

  夏绿蒂来送的行,她小姐还是那件雨衣,那个红包包。我跟她说:“你干吗不上来?在楼下穷等?我六点半就醒了。”她讪讪的说:“你或者有男朋友……”我笑:一”个也没有。”我摊摊手。

  初来的华籍女子老以为到了英国容易交桃花运,三两个月就可以嫁个爵爷,接了爹娘来享福,那儿有这样的事情,有人在这里磨了十年,一间学校转到另一间,还是没有结果──什么结果也没有,连文凭也磨不到。

  昨夜看“中国近代史四讲”,八国联军入京──“……则早知联军入城,必无可幸免,妇女更虑受辱,因此投并自缢死者,多至不可胜数,其有名老,如大学士徐桐及其全家……”我忽然有种汉奸的感觉。居然在英国三年,跟洋人有说有笑,好不滑稽。当然我很是罗生门一番,解释我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读书是读书,不比某些女子,到唐人餐馆,拖了个洋小子,用广东话教洋小子说:“叉烧饱!叉烧饱!”真是人各有志,虽然连新界去的女侍也看不惯了,问我:“那女的你认识?好不要脸!”然而那女的有她的道理,她的道理比近代史四讲充分多矣,那女的说:“上帝造人,无分彼此。”人家把上帝都抬出来了,我还好说啥子东西?只是想想那干“投并自缢死者”,未免太可惜了,这年头,谁都该像赛金花一般的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多读历史是没有好处的。

  初到贵境,看见大英博物馆有徽宗的瘦金体,忽然之间很气,就尖声的问教授:“哪里来的?哪里来的?”教授心平气和的答:“偷来的,偷来的。”咱们中国人的打簧金表,不知是哪里来的。

  后来也就习惯了,有时候跟同学吵架,他们说:“你们这些血淋淋的移民。”我毫不考虑的回嘴,“你们这些天杀的法西斯殖民地主义!”

  完了N老师听见了,温柔的问我:“占姆有没有得罪你?他说话很含恶意。”

  我还庇护这该死的同学,说:“没这回子事,大家闹着玩,没事。”

  N教授还顶不放心的样子。我却很替他不放心,如果他再不放心一个外国女学生,他还是准备辞职吧。后来他也弄明白了,所以我俩在走廊看见,老远笑一笑,就算了。

  张太问我在那边的生活如何,我形容给她听:“喏!就好像张彻到了一个地方,碰见一百多个倪亦舒,言语无味,面目可僧,很吐血的。”这形容大概很传神,故此张太笑了。真是很言语无味的一群人,会搓麻将,会得浅白的英语会话,会煮一两个菜,这是华籍学生。马来亚人奇多,马来亚人从不到别的国度去读书,都赖在英国,正像台湾人都爱上美国一样。我花了很多精神来同情他们,对我来说,一个中国人如果不看红楼梦,也不过是亮瞎子,他们有连“卧冰求鲤”的故事也没听过的。在宿舍里我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相信我,这些人的理解力差过航弟。(航弟是我的侄子,五岁,也是我的西施。)

  或者我是不该去的。但是这是黄河的问题:勿到黄河心勿死,到了黄河来勿及。多少有点好处,譬如说我学会了为自己担心,不为英国人担心。香港人喜欢悲天悯人,为影评也带一句“……英国真没落了!”实在学贯中西,为影评还得带政治评论的。我很替香港担心,决不替英国担心。英国关我啥事,我头发又染不黄,皮肤又漂不白,虽然身份证明书上没有国籍,恐怕死了还是要做中国鬼的,干吗要替英国人担心事?人家罢工管罢工,女皇照样穿得漂漂亮亮,在网球赛上颁其金杯奖。我很高兴我并不是“血淋淋的移民”,我要走就走了……真是无情无义。

  做移民大概是最没有味道的吧。我老是挂在嘴上,“马上走,马上走。”果然马上走了。在伦敦碰到一家美国移民,老早去了,他们称自己为“北平人”,国语说得很好,搭讪之余,那位中年先生对他八岁的小儿子说:“这位阿姨说的是英国英语,好不好听?”那小儿子只笑。他还会用国语说他自己的名字。英文好也就行了,最可怕是英文不识,中文是文盲,挤在一条唐人街里,我们每次走到唐人街总有种说不出的可怖可惧、憎恨厌恶,回到宿舍,非得放一大缸热水,好好的洗刷一番,不足以消除那种羞耻感──头一次为同胞羞耻,也不过是出发自私,我一向是要面子的人,谁蹋了我的台都不行,我的台是留自己蹋的,非常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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