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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她是不是失恋?”我问妹。

  “我不知道,她从来不说。”

  当她再出现的时限,苦闷期已经过去,我不相信那是同一人。

  她穿一件圆裙,身材姣好,薄薄化妆,双眼灿若明星,是一个值九十九分的女孩子。



  她决定重新开始做人,毫无疑问。

  妹妹也说;“没想到她略为打扮,竟这么出色。”

  “你也没有见过她这副标致样子?”

  “没有,我以为她只有套运动衣。”妹妹笑。

  但是她对我,比以前更不如,她认定我害她,不肯同我说话。

  我们亦有单独见面的机会。



  我解释,“为你好,失恋又不是世界末日。”

  她“霍”地转过头来,“谁说我失恋?”

  “猜都猜得到。”我似笑非笑地看住她。

  “最恨自作聪明的人。”

  我摇摇头,“不要恨,对你自己无益。”

  “真不明白怎么如此可爱的妹妹会有这么讨厌的哥哥。”

  我有一丝悲哀,嫌我呢,也许我热情过度,自取其辱。这是我一贯作风,也许应该改一改。当然我对她有特别好感,不然不会惹她厌恶。

  我耸耸肩,自己下台,“不高兴?没法变,我不说就是,自古忠言逆耳。”

  她也觉得话说时过重,呆在那里。

  我礼貌地向她道别,心中忐忐。说话,多管闲事活该有这种下场。她管她藏在洞中,与我有什么关系,这是她的选择,我们做朋友的要尊重她的意愿,只要她认为值得便可以,这是她的生命,我感慨的想,她爱怎么就怎么。下次看到人跳楼,也随他去。

  难怪城市人感情越来越淡,都是遭遇太多滑铁卢后学的乖。

  之后我见到那怪女孩使有点儿僵,仍然维持风度.但不似以前般轻松,妹看不出毛病来,当事人是觉察到的。

  我不该挖她疮疤。

  谁没有伤心处,她努力要忘记要克服,我偏偏去触动她心事,咱们两人都不够大方。

  因为我明显的吃亏,怪女孩对我有歉意,有意无意的对我略为友善,我也有自尊心,这种故意给我的脸色,我不稀罕。

  出此我也有些僵。

  妹妹问我:“你怎么?买了票子也不去看戏,神经病,这么做作,活该你没女朋友。”

  怪女孩抬起头,“不看电影倒罢,我有两张小提琴演奏会票子,浪费可惜。”

  她约我?她主动约我?

  我呆在那里。

  妹妹推我一下,暗示我鸿鹄来到怎么还不接住。

  “是是,什么时候?”再有芥蒂也只得尽释前嫌。

  “明天八点。”她说。

  真奇怪。一下冷若冰霜,一下子又开暖炉,等真的单独见了面,又无话可说。

  不可否认,我对她有额外的好感,也许因为两人都这么倨介谨慎,也许因为她长得好看。

  会场中两人各自集中精神欣赏节目,也无交谈,提琴手名不见经传,技艺奇劣,我甚觉痛苦。

  但有怪女孩相伴,略有补偿。

  散会松口气,小敢作出不耐烦状。

  怪女孩嘘一声:“惨,坐得肌肉麻。”

  原来她有同感 ,我即时说:“我耳膜痛。”

  两人齐齐嘴咒学艺不精之人,累听众受苦。

  气氛顿时和洽起来,我们去吃饭,上主菜的时候,她向我道歉。

  我反而不好意思,“小事记在心上干什么。”

  她讪笑我,“是小事?我看你我都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中太久了。”

  我脸一红,她说得是,何必假装,我说:“现在真的不在心上了。”

  她点点头,“我们仍是朋友?”

  我看看她,两个人都不是容易找朋友的人,太敏感,又多心,故作大方潇洒,心中狭窄,一点事反覆地前思后想数十遍,务必要想出毛病来方肯罢手,毋友不如己者,可是对牢比自己高超的人,又会白惭形秽。

  脾气又臭又硬,不爱示弱,内心却懦怯,唉,如果她像我,那可怎么办。

  “仍是朋友。”我终于说。

  我从此不提失恋这两个字。

  做朋友要通明,切忌查根问底,不提就不提。

  我们之间经过数重转折,过招姿势含蓄,仍没有人发觉。

  开头我确把她当一个朋友,后来收回友谊,第二次再伸出手,又不甘心做普通朋友。

  感情完全变质,她是知道的,这么聪慧的女子,有什么瞒地过她呢。

  打扮起来,她另有风格,你很难指出她什么地方美,或许是一股不可言传的气质,使她鹤立鸡群。

  她常常说:“美或不美,是我至低的忧虑。”

  但是像所有女性一样,你称赞她,她还是高兴的,纵使深沉的她会怀疑你的用心。

  我却一直记得她病时惨白的脸色。

  是谁害她的?恐怕会成为秘密,除非她自己愿意说出来。

  妹妹同我说:“为着方便你们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应常搬出去住。”

  我反问:“你以为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发展?”

  “当然。”妹妹说得理所当然。

  “我看不会,我比较相信火辣辣一见钟情,扭股糖式的爱情。”我开玩笑。

  “你怕难为情,不会投入。”妹妹看死我。

  “可是都爱情有魔力,当事人会身不由己,蓬的一声坠入情网,不能自救,然后灵欲合一,两人融为一体,日日夜夜不分离,燃烧起来,至化为灰烬。”

  妹妹待我说完,“就这么多?”

  “旁人觉得他们丑态毕露,欲火焚身,他们不自觉,认为爱情至高境界,就该像他们。”

  “反正你做不到。”妹妹说。

  “温吞水感情很难进展到谈恋爱。”

  “大家加把力,拉拢它。”

  “但到有一日,你看见你的真爱,一颗心碰碰震动,悔之已晚。”

  “别嬉皮笑脸的。”妹抱怨,“老实一点。”

  “说正经,我不过是她过渡时期的一个饭友,她还没从上一宗感情恢复过来。”

  “我从来没见过她的前度刘郎。”

  “你认识她有多久?”

  妹不语。

  与怪女孩谈得投机的时候,她的自卫防线会得松懈,露出极之脆弱的一面。

  她甚至会得意忘形的问:“我们能够结婚吗?像我们这样可以维持到三十年后吗?”

  别误会她想结婚,只不过一时高兴,就像得罪了她,她会说:“我不再爱你了。”千万别误会她从前有一度曾经爱过我,一切都是玩笑,说着白相的,只有最潇洒的人才经受得起。

  我苦笑,这简直是逼着我做一个倜傥风流的人嘛。

  这么熟还尔虞我诈,太没意思。

  人们到底是怎么一下子撕下面皮霍地一声跑去租房子同居的,不可思议。我们两人的矜持期维持得太长久了。

  一日自早到晚,她都吞吞吐吐,像是有话要说口难开。我莞尔,怪脾气又发作,活该,我也不去催她。

  她用手抱着头,下巴放在膝盖上,像是在躲避将落下来的炸弹,她说:“其实你的猜测是正确的。”

  我搜索枯肠,也不知道她何所指,只得呆呆的看着她。

  “是的,我是失恋。”她说。

  我一愕,终于承认了,不知动用几多勇气才有胆子说得出口,我很佩服她。

  我小心翼翼的说:“两百年前的事,还提来作甚。”

  “你不要听?”

  我坦白的说:“老老实实,所以不听,情愿不听,说什么都事过情迁,多说无益。”

  “心中有团秘密,总想找个人倾诉。”

  “有时候秘密是要守的,”我说:“不必说出来,你私人的事,有权守秘,我个人最不相信大摊牌。”

  其实这算是什么秘密,不外是所托非人,痛苦不堪。自社十娘到如今,流行数百年,毫无新意,奇是奇在当事人无论生在什么朝代都把这种平常事视作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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