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
“他以为你有爱侣,快谈到婚事了。”
“我总得找个藉口。”
“这也好。”妈妈点点头,“他会有一阵子伤心,但总比再拖着好;人家会怪你玩弄感情。”
我打一个冷战。
“如果他是一个健康的人,那还可以,现在你要分外当心。”
连做朋友都不行。
是我不好,我对景昆说过许多甜言蜜语,本是为着鼓励他,听在他耳中,可能变为其他的意思。
正在七上八下,景昆主动找我。
他的声音一贯亲切偷快,现在我当然怀疑他是装出来的。
他问:“许久不见,有没有兴趣去听小提琴?”
“我不方便出来,”我也非常愉快的说:“最近我在应酬他的亲戚朋友。”
“啊,”在电话中还是什么异象都听不出来,“能不能叫他也一起来?”
“他对音乐一点兴趣也没有,再说也好忙。”
“那么── ”他还想建议别的方式。
“改天吧,”我说:“景昆,你要保重。”
“再见。”他挂了电话。
我伏在桌子上哭起来。
这以后,他就不再打电话来了。
因是邻居,我们有时候在电梯上遇见,避无可避。
我不是想欺侮他,而是不忍与他打招呼,但是他有本事把我认出来。
“──是你?易?”
“你怎么知道?”我很汗颜。
“你身上的香水,同一个牌子的香水搽在不同人的身上,会有不同的味道,一闻就认出来。”
我讪讪的问;“最近好吗?”
他耸耸肩,“老样子,你呢?”
“也是老样子。”
“你应当有很大的进展才是呀。”
我不想再撒谎,我觉得说谎简直太痛苦了,所以只是含糊的应一声。
电梯的门一开,我就走出去,一边说:“我先走一步。”
我不敢回头看他。
他成为我心头的一块大石。
我觉得对他不起,相反来说,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们此刻可能已更进一步的谈到其他问题了。
我硬生生强自压抑着感情不露出来,很快就瘦下来。
母亲假装看不到,并没有逼我说什么。
直至一日,她同我说:“朗家要移民了。”
“啊?”我很意外。
“他们一早就申请的,因觉得景昆到外国去会得比较方便,因在西方,社会对伤残人士有更好的照顾。”
“是。至少能够阅读的刊物也多一点。”我说。
“公共场所也有特别为他们着想的设施,”妈妈说:“我很替他们高兴,也很替你高兴,因为你可以松下一口气。”
知女莫若母。
“我此刻可不可以见一见朗景昆?”
“我想他会得找你。”母亲说。
我低下头。
“你看你,优柔寡断,喜欢他,但又不致于为他牺牲,以后真正谈恋爱时,切莫这样。”
“是。”我说。
景昆直到收拾行装的时候才来找我。
我们两人默默散步,大家都心事重重。
他说:“到了那边,我想再读几年书。”
“那也好。读书是最好的。”
“会不会来看我?只伯你到时儿女成群了。”
“我有空一定来。”
“别哄我,”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我禁不住也紧紧的握着他的手。
“我们是朋友。”他再三重复。
但我们两人那知道,他不止视我如朋友。
我说:“我会得寄录音带给你。”
“一定要。”
“我读武侠小说给你听。”
“真的?你真的会那么做?”他兴奋的说:“我渴望听到金庸的武侠小说。”
“我保证读完全部。”我也高兴起来。
“谢谢你。”
“我要谢谢你才真。”我说:“很少人能够提供如此纯洁的友情。”
他苦笑。
“祝福你。”我说。
我们终于拥抱了一下。
他动身那日,我去飞机场送他,他戴着太阳眼镜,一切与普通人一样。
我站在母亲身边,不发一语,只把三盒录音带放在景昆手中。
他微笑,“有没有说到声音沙哑?”
“没有。”我哭了。
“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他轻轻说。
我连忙擦干眼泪。
我们再次道出再见。
在进入飞机场禁区的时候,他转过头来,仿佛看我一眼。
母亲唏嘘的说:“那么好的男孩子,真可惜。”
但他不需人可怜他,他好强、独立、有毅力,他集全许多优点,不解释、不埋怨,但不幸他是盲人,更不幸我只是一个庸俗的人。
我一直黯然。
相信以后想起他,还是黯然。
外国人与我
小表姑有个绰号,叫外国人。
因为她跟我们有分别。分别不在外表,而在性格。
样子上她跟我们家其它女子没有分别,一贯的扁面孔,不爱熨头发,但性格上有很大的距离。
“我们也不知外国女子是否就像她那种脾气,反正不像我们,就当她是外国人与异族,就像广府人士,管谁是湖北山西上海陕北黑龙江人士,通通是外省人。
表姑从小就有那种骄傲的样子,一大堆小孩在一块玩,小舅舅小阿姨都与年纪相差无几的外甥侄儿在一起,就她不肯,只是把双手绕在背后,冷冷观望,微微皱眉头,有点儿不屑。
她从来没玩过洋娃娃,对任何棋类都没有兴趣,凡是分胜负的游戏,也一向不参加。”
真是个外国人。那时候科幻故事尚未时兴,否则干脆称她为外星人。
母亲说,她父母亲分开.对她的影响很大,自幼寄宿读书,更使她孤僻。
到大家十七八岁时,女孩子都迷着学化妆,看时装杂志,认定一个歌星崇拜,她从来没有。
嗳呀,真了不起,她看存在主义的小说。
“这是什么?”
“借给你,加谬的《陌生人》。”
那本薄薄的书放在我那里至今足足三个世纪,动也没动过,一打开就头痛,看不下去。
那时候咱们都看《香港映画》。
我们跟风学打网球,她早已腻了球类,跑去踩脚踏车,我们打桥牌,她又去学书法,有意无意,总不与我们合群。
大家忙着考港大,她一声不响溜到欧洲去升学,寄回来的明信片都不是风景,而是美术馆里的杰作,一套套的,要不是从乔叟到但尼逊的诗人肖像图,便是印象派宗师名画,特别新鲜。
那时本市还没有名店林立,她常常送我们狄奥的小皮夹子,或是写着大大YSL字母的围巾。
这一些玩意.等我们学会的时候,都已经不流行了,换句话说,她永远比我们先进,咱们一直比她老土。因为自幼一齐长大,接受她的个性,倒是不觉她古怪,反而欣赏她。
自欧洲回来, 也有人在长辈面前说她坏话。
母亲说,堂嫂偷偷讲,某女的男朋友多得不得了,时常在外边过夜,不返宿舍。
母亲只得回答:“那还不人人如此,不交男朋友,难道还槁同性恋不成。”
由此可知是有人不喜欢她。
与众不同是不大好的。
我们找理想男人的时候,她找理想的工作。等我们发觉婚姻生活其实并不那么牢靠,她已经获得升级,等不少同年纪女子闹离婚时,她已是董事长第一助理。嘿,请看看谁的投资较为聪明。
她什么都走先一步,占了便宜。
当年要争取一个好男人的竞争是激烈的,而女人投身工作的机会却比较好。而现在,她有名誉有地位,又没有老,真是什么样的男伴都有。
我同我那一半说:“外国人真聪明,而且还不是小聪明。”
丈夫说:“你也不坏呀,有个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