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越敲越响,终于停止了。
可是我没想到浴室是两间房间通用的,她竟然从那里过来了,穿着极薄的睡衣。
我非常的愤怒。
我冷冷的说:“离开我的睡房,马上。”
“为什么?因为我不美丽?”她问。
“因为我尊重你,如果你以为有大把男人陪睡觉的就是美女,你就大错特错了,离开这间房间,如果你不走,我走,好不好?”
“唐,我喜欢你。”
“小鬼,我也喜欢你。看,我们要做好几十年的亲戚呢,你别胡揽好不好?回你自己房中,好好的睡,OK?”我几乎声泪俱下的哀求她了。
她站在黯黯的灯下,还真有一种诱惑力,她很美,美得很,每个女人都美,但是我想通了一条道理,弱水三千,我只能取一瓢饮。
我的愤怒渐渐平下来,我温和的说:“天,听话,回房去。”我解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想想看,廿年之后,你的小表妹跑到你未婚夫房去赖着不走,你会有什么感想?别气你的珍珠姊姊,这次她从东京回来,一定跟你带了好东西。”
她咬咬指甲,“你非常的爱她,是不是?”她问:“所以你从一个浪子变了一个君子。”
“不是爱,是年纪。我不愿意再做这种事了,你不会明白的,将来,将来你会懂。”
“我永远不会懂。 ”她说:r但这不是因为我不够美,对不对?告诉我,我长得美。”
我由衷的说:“你的确很美,而且刚刚开始,如花蕾一般,还起码要美个十年八年的,何必那么心急?”
她终于离开了。
我松一口气,连浴室的门也锁上。
我睡熟了。夏天的夜,开着窗户,风吹着树叶,每一下树叶的摇动,都似一个女人半夜叹息转侧的声音,柔轻的手臂搭过来,有时候碰得到我,有时候我躺在别人的臂弯里。这些叹息,在一个夏夜里,忽然我听到了,以前所听不到的,现在都听到了,以前所想不到的,现在都想到了。她们的皮肤都如丝缎一般,我离开她们的时候,她们都流过眼泪,默默的眼泪。
当我说:“我送你回去吧。”或是“你走吧。”她们的眼泪。在麻省与一个女孩子同居三个月,她要嫁我,我不肯娶她,我说:“你走吧。
她哭。眼泪淌了一脸,无声无息,当时我觉得她毫不潇洒漂亮,见了男人就要嫁。她跪在我面前,眼泪没有使我心动,我见过太多的笑脸,太多的眼泪,女人不外是两个表情。但如果是现在,我会娶她,只单单为那眼泪里的爱意,但是我把她送走了。
她永远没有再回来,百分之九十五碰见一个比我好十倍的丈夫,但是她的眼泪,我记得她有很圆的眼睛,为我织了一件黑色的毛线背心,上面绣着三个英文字:唐。她的眼泪现在都化为珍珠,化为珍珠。
我从来没想到,我会得欠下这么多,太多了,太不应该了,凭什么呢?凭年轻,凭有这种机会,不自爱,也不爱人。然而她们为了爱而原谅我,有些挥一挥衣袖而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有些留下了无数值得珍惜的东西,都没有得到珍惜,被我撇下了。
这种内疚,使我下了决心要对珍珠好一辈子。一辈子,说得好听,我早过了大半辈子了,前面还有多少天?我躺在床上,出着汗,多么希望珍珠可以在身边,让我握着她的手。我会用力地握着她的手,一整夜都不松开。
不会像以前,女孩子来碰我的肩膀,我摔开他们,说:“你不知道我打了一天的足球,累死了吗?”我再也不会。
珍珠的小表妹给我诱惑使我想起了太多。
第二天我回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小鬼头,佣人说她参加舞会了。珍珠电话来了,我说:“我爱你。”她很诧异,我真的爱她,我的良知到卅五岁才出现,有什么办法呢?
我并且要坚持去接她。她把班机告诉我了。
我去接珍珠的时候,小鬼头穿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出来,嘴巴嚼口香糖,“表姊是有福气的。你认为我会嫁到你这么好的人吗?”
我苦笑说:“五年前碰见我,我还是个最坏的丈夫,但是现在,现在不一样,时间才是缘份,不是人,明白吗?”
她不会明白的。
她更不会明白她给了我那么多的启示。
开车到机场,把车停好。
到花店买了三打玫瑰花,我那么想见珍珠,想得不合情理的。我看到她们这群模特儿出来,莺莺燕燕的,跟着一大群记者,访问的访问,拍照的拍照。
我老远就看到了珍珠,她的皮肤永远是牛奶色的,她不爱晒太阳,她的化妆比别人都淡,身裁比别人都高。
她戴着一顶宽边细草帽,姿势美妙的向我这边走过来,但是却没有看到我。
我忽然叫:“珍珠!”
她脸转过来。
我奔上去,握住她的手。“珍珠。”
“唐,你真的来了?唐,你怎么啦?”她问。
“我想你。”我说。我额上冒着汗,“我想你。”
她诧异。但是她明白,我们默默的拉着手。
众模特儿过来取笑,挤眉弄眼,打听吃喜酒的日子。我挽起珍珠的化妆箱,把她拉出人群。
在车上,她问我:“这几天你乖不乖?”
“一点也不乖,尽在想别的女人。”我温和的说。
“唐,生命太短。”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能够爱就要爱,不能够爱不要辜负别人的爱。”
爱是一个礼盒包,若不能接受,应该原璧奉还。若果可以接受,应该好好保存,为何我要活到第三十六年,才发现这个真理?
“我爱你,珍珠。”我说。
“我相信你,唐,我很幸运,我在你心智成熟的时候遇见了你,”她笑,“现在你经得起诱惑了。”
不不,珍珠,不是诱惑,是良知。是良知,珍珠。
心之色
她背着我坐。
穿的衣服没有什么特别,闪光的钉亮片晚服,人各一件,没有什么了不起。发型也普通,垂至肩膀的直发,连发夹也没有。
直至有人叫她:“吉永,吉永。”
她转过头来。她并没有连肩膀一起转动,只是缓缓的把面孔作四十五度角的倾斜转过来——
哗,看到她的五官,我便屏息。
天底下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我一向不喜白皮肤,偏偏她的肌肤胜雪,一双眼睛黑瞳瞳,似冒出灵精,长睫,浓眉,鼻子很小很挺,嘴唇是肿肿的,象征感情丰富。
不过她的神色是冷漠的,一副不起劲,叫她的人趋向前去同她说话,她亦没有什么表情。
我拉住同学会主席问:“吉永是谁?”
“陈吉永?”主席反问:“你住在亚拉斯加?连陈吉永都不知道?陈吉永就是陈吉永。”
“愿闻其详。”
主席笑说:“这就是在外国一住十五年的结局,明天看报纸吧,明天她的摄影展览开始。”
我问:“她是摄影师?”
“不是,是那么简单就不是陈吉永了。”主席拍拍我肩膀走开。
我顿时心痒难搔。
这时候吉永站起来,我看清楚她一身装扮,丝织的短窄裙,黑色鱼网袜,掠皮高跟鞋,都不是我喜欢的打扮,但在她身上,看上去就觉得华贵熨贴。衣服要配合场地,这是种礼貌。
我最喜欢女人穿男朋友的大毛衣,与贴身牛仔裤,俏皮中带性感,挑逗中又不失天真纯朴,那才真的有味道。浓妆的女人一向给我恐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