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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我想一想。”

  “不妨与你的好朋友唐品商量一下,你在陶瓷方面绝对有天才,我没有必要恭维你,要助手,随便可以抓到一大把,城中每一个落魄的人都自称艺术家。”

  我并没有为这件事去请教唐晶,不是过了河就拆桥,我也到自己作抉择的时候了。

  我同他说:“得。”



  子群在当日晚上约我吃饭。

  她要我出来见见她的洋老头。

  我心不在焉,正嘀咕没事做,便答应与他们吃西餐,我没有胆子同他们上中菜馆,怕子群会以苏丝黄姿态教洋人用筷子,我的心灵很脆弱,受不起刺激。

  子群说笨还真笨,她失望地说,“不如到天香楼去,斋菜上市了,好吃斋菜云吞。”

  “不,要不吃法国菜,要不失陪。”我一口咬定。

  子群经过那次事,对我是很迁就,去订好位子。



  轮到我内疚。人各有志,她又没逼我同外国人好,我何苦为这件事瞧不起她。

  当夜赴宴,我脸色稍霁。

  使我意外的是,子群的男友说得一口广州话,普通的交际应酬毫无问题,几句俗语运用恰当,把我引得笑出来。

  他有五十岁了,头发斑白、身体臃肿,不过对子群很体贴,这种事女人一向很敏感,立即可以看得出来。

  一样是外国人,这一个就好,跟以前那些不可同日而语。

  终于他们提到婚事。

  “——已经注册了,下个月中行礼。”子群说。声音中没有太多的欢喜,也没有什么不愉快,她在叙述一件事实,像“星期六上午到会议室开会”一般。

  老头有点兴奋,“婚后我们到达凡郡蜜月旅行,维朗尼嘉说,待我退休时,陪我一起去英国落籍。”口气中一点遗憾也没有了。

  我长长叹口气。

  “子君。”有人叫我。

  我抬头。什么地方都会撞见熟人,站我身前的正是可林钟斯,我目前的大老板,简直有缘,处处都碰头。

  我毫无表情,他则活泼得很。“咦,”他说,“那个恶女人今天不在?”他指的是唐晶。

  我不搭腔。

  “你们在商量正经事?好,一会儿我再过来。”他总算识相,走到一边去。

  子群对她未婚夫说:“姐姐一向冷如冰霜。”

  老头存心捧我:“却艳若桃李。”

  我?艳若桃李?

  算了吧。

  子群总算得到一个归宿。

  对我来说,如此归宿不如不要——呵,我不应大言不惭,怀着妒忌的心,归宿对我来说,已是下辈子的事了。

  子群作老生常谈:“姐,遇到好的人,你不妨再考虑结婚。”

  我淡淡应:“呵。”

  “唐晶与一个年轻律师走得很密,你知道吗?”子群闲闲说起。

  “什么”这真是大新闻,“她有密友?”

  “正是。”

  “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事情有多久?”我跳起来,声音都颤动。

  子群愕然,“她没与你说起,你们不是几乎天天见面?”

  我强笑道:“提是略略提过,我以为是普通朋友。”

  “据说已经同居了。有人看见他俩每早到文华吃早餐。”

  我更加震惊,已到这种地步。

  她竟一字不与我透露,将我瞒在鼓中。好家伙,这样是待朋友之道吗?

  “他叫……对,叫莫家谦。”

  我像是喝下瓶九流白酒,喉底下直冒酸涩的泡泡。

  “人品不错,”子群笑,“不是到处约女人那种男生,至少,他从未约会过我。”

  “相貌呢?”

  “五官端正了。”

  我托着头呆想半晌。

  子群在这时略有喜气,“今年倒是很多陈年旧货都得到婚嫁的机会,不说笑,姐,很快就要轮到你。”

  我站起来,“我有点事,我先走。”

  “我需要十小时的睡眠,”我将面具一把撕将下来,“我累。”拿起手袋就走。

  门外细雨霏霏,我站着等计程车。朋友?我冷笑,这也叫朋友。

  已进展到同居了还不与我说一声,难怪最近要找唐晶的人几乎要提早一个月预约。而她也向我吞吞吐吐过数次,终于没出声,把这个秘密守得牢实。

  我心酸地想:其实我又何尝是个多是非的人,唐晶也太小心。

  “送你一程如何?”

  我转头,可林钟斯站在我身边。

  我苦涩地反问:“为什么不,车子在哪里?”

  “隔壁街。”他说,“怎么一下子就生气了?不是与你朋友说得好好?我看你也吃得很多。”

  “我的脾气非常不好。”我颓然说。

  “据说在公司里你情绪一向很稳定。”

  “那是因为我密密换面具之故。”

  “我不相信。”他对我笑。

  “不相信?”

  “你真面目如何?”

  “我天生一张白板面孔,没有五官。”

  他看我,一边摇头一边笑。

  他找到车子,开门让我先上。我说出地址。

  “布朗待你可好?”

  我看他一眼,“我不打算做这种小人,在你面前说他是非,他能够在公司呆那么久,总有他的道理,况且我已打算辞职。”

  “辞职?”他愕然,“为什么?没有人在这个关头辞职,我们正要升你。”

  我微笑,是刚才那一刹那决定的。

  “喂,千万不要冲动,考虑清楚再说。”他嚷,“有委屈同我说。”

  车子到家,我说:“谢谢你,再见。”

  “明天吃午饭好不好?”

  “我不与外国人一起走。”

  “为什么?”

  “不为什么,一种习惯,对不起。”我开车门。

  一整夜我都想致电唐晶:怎么?以轻描淡写的口吻,同居了?不是最不赞成同居吗?

  那个男人叫莫家谦。

  第二天我又在报摊上看到史涓生的彩照。

  他成了大明星。

  我皱皱眉头,以厌恶兼夹好奇的心情买了那本周刊,同其他市民的心态一样。

  史涓生一副蠢相,眼睛有点睁不开来的样子,辜玲玲照例咧着嘴,像猎头族族长与他的战利品合照。

  我很替涓生累。

  子群说得对,这么多月下货都寻到买主,可贺可喜,我没有什么感觉,如果有记者访问我,我只会说:史医生那领花的颜色太恐怖,绿油油的。

  结罢结罢,随他们高兴。

  我呈上辞职信。

  布朗眼眉毛也不抬一下,立刻批准,我也不期望他说出什么难分难舍的话来,各得其所。

  同事知道我辞职,纷纷前来问长道短,忽然之间把我当作朋友,消除敌意,其实我又何尝是他们的对手,他们土生土养,老于斯死于斯,而我,我不过是暂来歇脚的过路人,难为他们在过去一年如临大敌似地对付我。

  我叹口气,为什么视我为异形?就因为我嫁过西医?迟入行?抑或平时尚有不周之处?

  待我要走,大家纷纷露出真情,蛋糕茶点不停地送将上来,连布朗也和颜悦色,稿子也不改得那么一塌糊涂。

  每日下班,我往老张处搓泥,穿着工作服,缚着围身,满手泥浆。

  我学会抽烟。

  老张跟我说:“子君,你简直是一个艺术家,埋没天才若干年。”

  商户指明要些什么,有图样规定,釉彩颜料都一一指明,美这种行货曰艺术,那是我师傅张允信过人之处,我觉得别扭。

  小息时我将泥捏成小小人形,单在面孔着色,将它们化妆成小丑。

  “咦,童心大发?”

  “不,学做女娲。”

  我细心地在一寸大小的面孔上画上大眼、眼泪和扁扁的小嘴。

  “子君,男人很容易就会爱上你。”老张温柔地说。

  “你爱我吗?”

  “我爱你如姊妹。”

  我点点头,这一点我相信。

  “你的丈夫呢?你有没有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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