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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定後,点了餐前饮料,等服务生走开,克强好奇地接续原先的话题。

  「你说你和她在电脑上互相交谈一个多月了?」

  「每天,至今未曾间断。」

  「她不怕上班时间被老板发现了炒她鱿鱼?」



  「她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和我闲谈。」

  「你们都谈些什么?」

  曦宇耸耸肩。「什么都谈,随兴之所至。她的英文相当好,文法结构完美,文笔流畅,我想和她对面相谈会更有意思。」

  克强开口前,等著服务生放下他的啤酒和曦宇的义大利苏打水,并接过菜单。

  「我不知道,曦宇,你的神情……很不一样。」

  曦宇喝一口苏打水,睨著他朋友打量他的目光。「怎么说?」



  「好像这不只是好玩的事,你像是认了真了。」

  曦宇思索片刻。「我不确定。我想,不妨说Vicky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感觉?老天,曦宇,你见都没见过她呢。Vicky是她的名字?」

  曦宇点点头。

  「是个洋妞啊?」

  「中国人。她祖籍江苏。」

  「还有呢?」克强兴味盎然。

  「关於她的个人背景,我知道的不多。」

  「你不是说你很了解她了?」

  「我了解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和观点。她很感性,很敏感,这是我的感觉。她也很坦率,言谈之间,可以感到她不是个虚浮的人。」

  「或许因为你们互不相识,她很放心你,不必有所顾忌,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或许。」

  领班过来为他们点菜,但曦宇心不在焉,没有细看菜单,便要了当天的特餐。

  「一样。」克强对领班说。

  「你今天这么客气啊?」曦宇调侃他。

  「我今早早餐吃到要去你那之前的半个小时才散,胃还是满的呢。你请客,我几时客气过?何况你现在是银行家了。」克强揶揄回去。

  「你还不是为自己铺後台?来到美国你敲我,等我回台湾,你跑得掉吗?」

  「你这句话说了多少年了?我可告诉你,你当真要回去时,要先预约啊,否则我未必一定有空陪你。」

  「风流一如当年啊?」

  「和当年比逊多啦。你呢?我看你除了工作,似乎快没有半点生活乐趣了。」

  「那得看你对乐趣的诠释了。」曦宇答道。

  「十足学究口吻。当心呀,别提早步人中年危机了。」

  「喂,老家伙,别忘了你我同年。」

  「咱们俩还同月同日呢!」

  这是真的。他们是否因此结为莫逆,曦宇就不大记得了。那段平时疯狂玩乐,尽情享受青春,考期便熬通宵,熬得脸色发青的黄金岁月,仿佛是若干世纪以前的事了。

  大三寒假,曦宇的父亲调职美国,不久就办了手续把全家接了来。曦宇剩下的大学学业是在纽大完成的,随後一人负笈去了英国牛津深造。他父亲既是这家银行在美国纽约分行的总裁,又是投资股东之一,曦宇念的是经济,自然而然在修完学校教育後,进入了银行。

  他最初并未藉父亲在董事会的权势,由基层做起。自办公室收发员到今天的总经理,完全靠他的努力和敬业,及他的专业经验和学识。认真说起来,他的黄金青春年华在离开台北那一年就结束了。

  「除了你这位电脑笔友Vicky,」克强说,「曦宇,你没有亲密的女朋友吗?」

  「老天!」曦宇呻吟,「我走到哪,只要碰到熟人都要问这个问题,我父母更是快把这件事当庭训了。」

  「你是独生子,戈伯伯和戈伯母著急是情有可原的。」

  曦宇掀掀眉。「我来猜猜,你今天早上是和戈伯伯、戈伯母吃早餐?」

  克强举双手做无辜状。「我一大早下楼,正好在饭店大厅碰到他们。」

  曦宇十分惊讶。「他们几时到纽约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他随口胡猜,不料竟一猜就中。他父亲两年前退休後,和他母亲搬去了山明水秀的奥勒岗,他和他们仅偶尔通电话联络。

  「前天。他们在你答录机留了话,你没回。我们凑巧住在同一家饭店。」

  「哦,我这两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太累了,没听答录机。」

  他没说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一回到家就直接进工作室,打开电脑呼叫Vicky。

  到底是多年知交,克强立即洞悉了他不完全算藉口的藉口。

  「我大学毕业後到加州柏克莱,一个人待了几年,曦宇,那时你去了牛津。我要说的是,我了解寂寞的滋味。那种惟恐自己赶不上别人,拚老命K书用功,连睡眠时间都不够,却仍有时间感到寂寞的滋味。」

  曦宇朗笑摇头。「你认为我对一个不曾谋面,奇异地在电脑上认识的女人著迷,是因为寂寞?你错了。」

  「还有什么理由?」

  是啊,什么理由?当夜回到他位於马里兰海滨的房子,坐在阳台上,望著光鲜灿丽逐渐西沉的夕阳,曦宇也如此自问。

  他可以想出好几个Vicky吸引他的理由。

  他以前私生活过得多彩多姿时,认识和交往的女人当中,可有哪一个为她们养的鸟或宠物命名?没有。Vicky的老爷闹钟都有个名字呢。

  「我叫它铜锣。它响起来真有锣鼓喧天的气势,所以通常它响一声,我就赶快起床,免得吵得左邻右舍不安宁。」

  「你用的是什么闹钟啊?」他问她。

  「是我父亲的闹钟,它可能比我父亲年纪还大罗。铜锣老虽老,却精力充沛得很,它从我读小学就移交到我床头,负责叫我起床上学了,它是我的忠实老夥伴。」

  这世上曦宇只认识一个嗜藏老旧东西的人,那便是他母亲。以前每当母亲又把他们父子扔进垃圾箱的东西捡回来,他们总会嘲笑她捡破烂,她不以为意,照样当宝贝的收藏。

  两年前,当父母准备迁去加州,曦宇帮忙打包行李,赫然看到母亲几只古老的木箱其中之一,里面整整齐齐藏放的,竟有他在台北读高中时穿的制服,以及他满十八岁时,父亲送给他的第一套西装。一架奥林匹克袖珍相机,一只早已停摆无法修复的手表,是他考上大学及他二十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

  最最教他动容的,是母亲打开一块她亲手刺绣的手绢,里面包著他自六岁开始换牙起,掉下来或拔下的每一颗牙齿。她甚至能清楚说出哪一颗在他几岁时掉的。

  曦宇刚上大学头一年,曾不理会父亲的严斥和母亲的好言相劝,自以为潇洒不群的留了一头过肩长发,情愿一再被学校处分,就是不肯剪掉。後来一连遭警察取缔,由於父亲身分特殊,他们没有像对其他蓄著长发的青年,当场在警局就为他剪发,只通知父亲带回去严加管教。

  父亲到後来对他置之不理,母亲到警察局来,流著泪,握著剪刀,剪掉了她自年轻就留著的父亲钟爱的乌溜溜长发,然後保他出警局,一句责备的话也没说。

  回到家後,曦宇自己拿了剪刀,跪在母亲跟前,请她为他剪发。那一束头发,母亲也留著,包在另一条绸绢裹。

  那天唏宇看见它,忆起青年时荒唐的盲目执著,觉得好笑,大笑了一阵。

  「妈,真是的,你留著这个干嘛?」

  「哎,别丢,还给我,这是有纪念意义的。」

  「什么纪念意义?太尴尬了嘛!」

  最後他当然还是顺了他母亲,由著她把它又包好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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