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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照练他的梵哑铃,玫瑰故意提高她的声音,又装得悄悄地说:“那琴声,实与杀鸡杀鸭无异,当时为了追求他,不得不装成知音人的样子,现在日子久了,真与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高声说:“活该!”

  我说:“你可以学我,大力踢他书房的门,叫他停止。”

  玫瑰无奈地说道:“我怕,他说过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会,他会——”



  “他会如何?”咪咪诧异问:“打人?”

  “他会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里全是泪水。

  为什么这样一对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谁都有资格活下去,玫瑰比谁都有资格为他生孩子。

  黄昏,玫瑰亲自下厨做精致的小菜,重质不重量,通常只两三碟,色香味俱全,简直吃得人把舌头都险点吞下肚子里。

  大哥有意无意地撩拨玫瑰生气——



  “最近盐恐怕是贵得很了,真得省着点用,这菜所以淡了。”

  玫瑰会扑上去打他。

  他会叫道:“嗳嗳嗳,两个人加在一起七十余岁,别尽胡闹,这会成为小辈们的笑柄,嗳嗳嗳——”

  只羡鸳鸯不羡仙。

  黄太太一日静静与我说:“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我们只不过是到了时候结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么事一有比较,高下立分。”

  咪咪说:“然而他们把时间浓缩了,他们的时日无多。”

  “我们呢,”黄太太苦笑,“我们之间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一百岁?谁不与时间竞争?明天可能永远不来。”她的声音无限苦涩,“此刻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活过。”

  “你与黄振华——”我瞠目结舌。

  “我与振华——”她仰起头,“振华是个永恒性心平气和的人,除了事业,一切都是他的附属品。”

  “他生命中并没有爱情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却是妄想追求爱情,”黄太太问,“我老了吗?已经没有资格谈这些了吗?并不见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听着,十分意外。

  “振华给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顾,”黄太太微笑,“一般女人会觉得他是个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别人幸运,我自己双手也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因而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黄振华不能满足我这一点,我有什么留恋?我无谓再迁就黄振华。”

  我呆呆地问:“你的意思是——”

  “我想离开黄振华。”她温和地说。

  “什么?”我跳起来,“你与黄是城里公认的理想夫妻呀。”

  “城里的人?”她淡然地笑,“城里的人知道什么?我岂是为他们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会儿,“黄先生知道这件事没有?”

  “没有,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无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我们明白她所指,她始终是个好妻子。

  我震惊,对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动摇。

  “这十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并非珠联壁合的一对,我迁就他得无微不至,”黄太太说,“他的口头禅是‘我们不如……’数百个‘不如’下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成为他的影子,于是他满意了,丝毫没有发觉这是我一个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听。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认为夫妻之道必须互相迁就。现在见了家明与玫瑰,才晓得不是那回事,我并不快乐。也许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为什么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样,只能活一次。”

  咪咪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心中不是没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为我受的种种委屈,将来会不会如黄太太般发作起来?

  黄太太深深叹口气,“我并不要求世人原谅我。”

  咪咪冲动地说:“我原谅你!”

  “当初嫁黄振华……是因为要争口气——你们以为我完了吗?早着呢。一口气,”她哈哈地笑起来,“多可笑。”

  “你是爱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咪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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