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
永不,我发誓。
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
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
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
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
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喂?”
我发呆。
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
“喂。”她追问:“哪一位?”
我轻轻放下电话。
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
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
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
他是童马可。
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
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
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
“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
“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
“我们可以谈谈吗?”
“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
“今早我心情不好。”
“看得出来。”
“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
“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
“他已结婚,你知道吗?”
“谁?”
“惠保罗。”
“真的,这么快?”
“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
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
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
“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
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
“是。”
“我还没有看它呢。”
“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
“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
“好好好,稍安毋躁。”
“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
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
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
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
“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
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
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
“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
“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
“改天吧。”
“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
“那么就随我去好了。”
“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
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
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
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
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
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过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
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
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
“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
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
“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
“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
“才不,我心里有数。”
“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
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
“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
“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
“我去做咖啡。”
过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
“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