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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桌子上的文件一推,象是一天的工作就此完毕,好大的派头。

  我们,我们要做到发昏才能拿到一点点薪水,,老板连写字楼也不设,发一套工具,人人坐在家中做,每分钟动脑筋,根本没有下班的时候。我羡慕方中信的生活方式。

  他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也不见得日日这么舒服,有时十点钟还在厂里。”

  “你的父母呢?”



  “他们在外国。”

  年少力壮的当权派,不用说。日子是过得逍遥他。

  “来,我们可以走了。”

  “我想看看我的车子。”

  他有点不好意思。

  我马上不悦,“你把它拆烂了是不是?破坏,你只会破坏。”



  “你且别忙着骂我,我只不过开着它去兜了一次风。”

  “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咦,你还懂得用这一句成语?”

  “一路流传下来,怎么不懂?”我瞪他一眼,“我告诉过你我是地球人。”

  我逼着他把我带到车房去。看到车子无恙,才放下一块大石头。

  我说:“不准你的至亲友好再来玩我的车。”

  “咄,要同样做一部出来,也不是难事,只是我们还未找到大量生产的办法,你稀奇什么?”

  奇怪,这大概是我的错,在二0三五年,丈夫一开口便与我吵,在一九八五年,方中信也同我吵。

  我从前一向没有检讨自己,看样子是我的不是。

  “算了,回去吧。”他说。

  在回程上他把车子开得飞快,象是炫耀。

  我仍然想回家。

  将来,当科学进步到可以在空间自由来往的时候,或许我们可以参加五天十天旅行团,随便挑选一个年代去做客人。但来了不能口去,滋味可大大不同。

  到了方宅,甫推开大门,便有一只花瓶摔过来,差点落在我的头上。谁?人没有出来声音已经先夺人。我已经够烦恼,不要再叫我应付多余的人、多余的事了。

  方中信把门踢开,象是应付杀手一样。

  我看到一个妙龄女子站在大厅中央,叉着腰,双眼圆睁,瞪着他,当然也瞪着我,她怒火中烧,咬紧牙关,誓死要与我们算帐的样子。

  要命,我想,这一定是粉红色浴袍的女主人,好,如今我水洗不清。我很疲倦的坐下来。

  那女郎与方中信摊牌,哗,性如烈火,一手扯住他的领襟要请他吃耳光,而阿方也妙,一二三伸出手来挡,同她对招,纯熟得不得了,分明是练习过千百次,这是他的老情人,毫无疑问。

  怎么这么凶,我与丈夫虽然唇枪舌剑,却从来没有动过粗,太过不堪。

  一边嘀咕,一边又怕花拳绣腿会落在我身上,痛不会很痛,不过一世英名就此丧尽。

  我想表自,又不知这种时候说什么话,惊骇莫名。

  只见他们扭在一堆,丑态毕露,似乎还没有进化为人。

  刺激过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放开他,目标转向我,“你这骚货,笑什么?”

  我,骚货?

  我说:“我不是他的什么人,你别误会。”

  阿方骂我:“没义气。”

  那女郎气呼呼的坐下来,“你别让他骗到你,他甜言蜜语,低声下气,什么都来得。”她倾诉。

  “不会的,我不会受骗。”

  “你别夸口,他花样多着呢。”她警告女同胞。

  “不是的,你弄错了,我是他长辈,我们不是那种关系的。”

  那女郎静下来,她似乎有点明白。

  我留意她的神情,知道危险时期已度过,再转头看方中信,只见他脸上被她抓起几条细痕。

  真窘,这家伙已丑态毕露,不知还有什么弱点未经暴露,难为我第一眼看见他,还把他视作英雄。

  唉,这年头,女人越来越美,英雄却不复再见,原来五十年前,猛男已开始消逝。

  “大家坐下来慢慢谈好不好?”我大胆建议。

  那女孩子坐下来,拉一拉扯烂的衣袖,拢一扰长而鬈曲的头发。

  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多么奇异的打扮:这么长而毫无用处的头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来打理,还有,十只指甲上搽着鲜红的颜色,这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她以为这便是美?脚上穿着一双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体的重力全部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时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来平衡不可,比踩高跷更难。

  我津津有味的打量她,她也在研究我。

  她的敌意象是消失了,好奇的问我:“你额前那片东西是什么?会闪光。”

  我不自在的侧过头去。

  “你的头发全部剪光,几乎贴紧头皮,是最流行的样子吗?衣服那么窄,不过料子看上去好象很舒服,你好时髦,你到底是谁?”她趋向前来。

  我微笑,“我是骚货。”

  女郎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会,你这样好气质……是我误会,你别见怪。”

  咦,我倒是喜欢她坦诚,她这一赞令我飘飘然。

  “你到底是谁?”她追问。

  我是谁?我比他们大五十岁,只能做他们的婆婆。

  于是说:“我辈份很大,我是方中信的表姑。”

  “真的,他从来没同我提过。”她很有兴趣。

  我索性同她开玩笑,“你叫我陆姑姑吧。”

  她格格的笑起来,“这么时髦的姑姑。”

  这女郎,忽晴忽雨,高深莫测。

  方中信忍耐这么久,实在已经逼至墙角,大吼一声,“这里已经没你的事,莉莉,你还来干什么?”

  莉莉转向他,“我未收拾东西。”

  “你还有什么东西在这里?”方冷笑。

  “我的心。”莉莉抛过去一个媚眼。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这么肉麻,这么陈腔滥调的打情骂俏。

  难怪方中信并不为其所动,一块冰似的态度:“你的心不是飞到朱七身边去了?我听说他在三藩市替你开了一个美金户口,那就是你心所在。”

  莉莉不响,在屋内踱来踱去。

  我担心她那双鞋,这种刑罚似的道具是怎么穿在脚上的?为什么穿它?

  只见她挺着胸,耸着臀部,忽然之间我明白了,鞋是为了夸张她女性的特征而设。

  为什么要展览女性的特点?

  当然是因为她要用之来吸引男性。我一直推理下去:为什么要急于用原始的本钱来抓住异性的欢心?因为她没有其他的本事,或者其他的能力不够显著。

  我明白了。落后,社会风气的落后。

  他们当着我继续谈判。

  莉莉问她的男友:“你是否要我脱离朱某?”

  “不,”方中信说:“我同你已经结束,我不是早说清楚?”

  她说:“你会后悔的。”

  “那是我的事,请你交出锁匙来,,别再进来摔东西。”

  莉莉变色,“我们完了?”

  “早就完了。”方中信说。

  她不能下台,愣在那里。

  我不忍,送她出去。

  在门口,我看到她含着热泪。

  我拍拍她的肩膀。

  她耸耸肩,用手帕印印眼角,“胜败乃兵家常事。”她说。

  “能这样想就好。”我说。

  “当心他。”莉莉说。

  “咦,我是他姑姑。”

  “他呀,尼姑都追。”

  真夸张,这恐怕也是他们的特色。

  “我不怪他,你这么漂亮,这么特别。你瞧你,比我还高……”

  真是我由我说,她由她说,夹缠不清,啼笑皆非。

  她扬手叫一部车子,我看着她上车。

  那种用柴油的车子喷出一大股黑烟,呛得我咳嗽起来,这里的空气污染得几乎不适合生物生存,我双眼已经开始露红筋,喉咙也觉得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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