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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中信回到桌子来,若无其事的继续他的早餐,忽然接触我的眼光,叫起来。

  “干嘛瞪着我?我同她没有关系,是她要缠着我,你当我是什么,女人杀手?”

  我冷笑,“你不给她某一个程度的鼓励,她会那么死心塌地?”

  “她有神经病。”



  “别对着女人说另外一个女人的坏话,我是文明人,早已不会幸灾乐祸。”

  “嘿,真冤枉。”

  “你以为这算风流?”我硬绷绷的说:“这是下流。”

  “有完没完?够了没有?”方中信恼羞成怒,“你是教化官?”

  也许我不用替女方不值,也许她还觉得顶受用。

  也许她认为爱情就得这样,也许她还觉得象我这种性格的人,根本不懂感情。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哪管得那么多,爱看就当看戏,不爱看拉倒。

  方中信则气,“你懂得什么。似你这种理智第一的人,有什么快乐。”

  我反而笑起来,也不欲与他分辨。是,没有快乐,快乐属于一堆烂泥。

  “我怎么敢见她,她丈夫扬言要将我炸八块。”方中信招供。

  我大笑。

  多亏叫我碰到这么幽默的一个人,否则流落异乡,苦也苦煞脱。

  “我认识她的时候,并不知她有丈夫。”

  我点点头,“她是莉莉之前,抑或同时进行之爱人?”

  “之前,当然是之前,你把我看作什么样的人?”好象还很委屈的样子。

  “咦,你甩了许多人,现在的女友是谁?”

  他不响,看我一眼。

  我用两只手掩住胸口,“不!”

  他实在忍不住,“别臭美了好不好,我要看上你的话,真叫可可豆绝种。”方中信发起毒誓来。

  “老方、我只不过开玩笑。”我吐吐舌头。

  他正欲教训我,大门的警号剧烈的响起来。

  他去开门。

  我十分好奇的探头出去看,心中有第六感,知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门外是一个中年妇人。

  年龄绝对比方中信大,不但大,而且大很多。

  但是她美。

  她长得极高大,皮肤白得似羊脂,脸上亦没有血色,约莫四十上下,穿一件黑色的袍子,身材玲珑浮凸,袍叉很高,露出肥硕的大腿,黑白相对,简直耀眼,连我都看得张大了嘴,垂涎欲滴。

  不得了不得了,我贪婪地把整个身子探出去打野眼。

  她一手把方中信推开,走入屋来,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枝烟,深深吸一口,缓缓喷出来象雾又象花。

  象莉莉一样,她手指甲上搽着颜料,脚上高跟鞋一晃一晃,象是随时会跌下来,十分刺激。

  我经过莉莉那一役,已经习惯,这次完全抱着观光客的心情来看这场精采的独幕剧。

  方中信:“你怎么又来了?”

  “你想耍老娘?”

  “我怎么敢耍你,我还要命呢。”

  “我倒是豁出了。”

  “那是你的事,我方家三代单传……”

  她抬起眼睛,目光如电,闪出哀怨、恼怒、娇媚、风情、诱惑等无数的讯息。

  我看得呆住。一双眼睛是一双眼睛,怎么会有这么丰富的感情,我以为眼睛只是用来看世界的,谁知竟能说话,不不,应该是打电报。

  她这一抬眼,看到我,忽然也呆住,目光直钩钩落在我身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略略收敛自己,作状取起杯子喝水。

  她失声,“这是谁?”

  方中信沉默。

  我想说我是姑姑,但没开口,她不会相信,她比莉莉老练一百倍。

  “怪不得。”她又说。

  方中信开口,“你明白就好。”

  他们两人说话似打哑谜。

  但是她眼中晶光渐渐消散,一手按熄香烟。

  “我明白了。”

  “这对大家都好。”方中信说。

  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光是这一声叹息,就能叫人销魂。

  她站起来,“好好好,罢罢罢,败在她手中,也不算不明不白。”

  我觉得不对,“嗳,你说什么,你别弄错,我不是他的什么人,我有丈夫有孩子,你听我说。”

  她呆呆的看着我,仍然是那调调:“方中信,你真有办法。”

  我气激。

  她忽然很怜爱的对我说:“小妹妹,珍惜你的本钱,好好抓紧机会,别便宜他。”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飘然而去。

  他妈的这方中信,如此利用我,实在不要脸之至,乘人之危,但谁叫我住他吃他穿他,谁叫我没有独立的本事。

  方某得意洋洋,安然脱难。

  他说:“谢谢你。”

  我也一句回去,“不客气。”

  这次他端详我良久,说道:“你好像不知道自己长得好看。”

  “我不知道你说些什么。”我没好气。

  他吁出一口气,“不知道更好。”

  “你打不打算帮我寻找家人?”

  “你连他们名字也不知道。”

  “我母亲叫邓爱梅。”

  “你叫我怎样办,在报上登则广告:‘五岁的邓爱梅小妹妹,请注意,你二十六岁的女儿急欲与你会晤’?”

  “诸如此类。”

  “嘿,你真是天才。”

  “今天你亦不用上班?”

  “我去了谁陪你?”

  “不用你,我想自己出去溜达。”

  “当心当心当心,迷路怎么办?”

  “我已经尝到最可怕的迷路,还伯什么。”

  “我们再谈谈巧克力的制作。”

  “今天不想说这个。”

  “好好好,我陪你出去。”

  “不要你。”

  “我远远跟在你身旁好不好,绝不打扰你。”

  他对我倒是千依百顺。

  我出门缓缓散步,天刚下过雨,仍然闷腻,最好马上洗澡,但是洗完之后不到一会儿又打回原形,好不讨厌。

  方中信遵守诺言,远远在后面,并没有跟上来。

  前面斜路上有一大群孩子迎上来,他们穿着一式的制顺,活泼泼的笑着,年纪自十岁至十多岁不等。

  一定是学生,他们每天集中在一个地方受教育,不辞劳苦,为求学习。

  但他们看上去居然还这么愉快。

  一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

  年轻真是好,太阳特别高,风特别劲,爱情特别浓,糖特别香,空气特别甜,世界特别妙,一点点小事,都能引起惊喜。慨叹、欢乐。

  年轻人没有一天不笑上十次八次,烦忧那么远,生活是享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跌倒若无其事可以再爬起。伤口痊愈得特别快,错误即刻改,做对了拍掌称快,可就是那么简单。

  五十年前的年轻人与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看到他们明亮的眼睛,光滑的皮肤,真不相借自己也年轻过。

  我叹口气。

  母亲曾说过,她幼时穿的校服,是一件浅蓝色的裙子。

  她念的学校,叫华英小学。

  我住脚,大声欢呼。

  “华英小学——”我挥舞双手,找到了,就找到了。

  途人纷纷向我看来。

  “干嘛,干嘛。”方中信气呼呼追上来。

  “往华英小学去找邓爱梅,快。”

  中学的教务主任为我们查毕业生名单。

  邓爱梅……一直翻查都没找到。

  方中信问:“小学要七岁才入学是不是?”

  校方称是。

  我立刻知道因由,要两年后邓爱梅才能够资格做小学生。要找的话,两年后才来差木多,唉。

  “慢着,”方中信忽然聪明起来,“贵校好像附设幼稚园班。”

  “不错,”主任问:“但你们查五六岁的小孩干什么?”发生怀疑了。

  我连忙说:“这是我失散了的亲戚,我奉家长命来寻找。”

  “他进去好一会儿,大概是去请示上司。我与方中信焦急的等。他出来了,“校长说未得家长同意,不得随意把学生地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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