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这样形容兄弟:「似一座坟墓,再出力发掘,也看不到生机,朱女幸亏聪明走得快,现在看明珠有何能耐。」
春天来了。
周家在利物浦的老房子顺利出售。
一日,警方传周万亨去认人。
他到了警局,十分讶异,同相熟的史密斯警员说:「我当时并没有看到凶手。」
警员十分冷静,「在案件中你失去妻、儿、以及一条手臂,当然你知道凶手是谁。」
周万亨明白了。
「你必需指证他。」
疑凶隔着单面玻璃坐在一张椅子上。
他分明经过殴打,面孔肿得做猪头,血瘀处处,双目都睁不开来。
警员说:「我们庆幸凶手终於落网,请在此签字。」
周万亨凝视那人良久。
「请在此签字。」有人催促。
万亨抬起头,「当日,我并无见到此人。」
「中士,你也许不明白,我们心中毫无疑问。」
「我知道,但我当日的确末见此人。」
「你不想报仇?」语气已经非常不耐烦。
万亨答:「当然我想讨还公道。」
「那麽签名指证。」
「我不能那样做。」
他索性站起来离开替局。
警员在他身後清晰地咒骂:「血淋淋的清佬。」
「帮他也是白帮。」
这场战争不知还要延绩到何时何日,不晓得还要拖累多少无辜。
第六章
同一日,万亨到惠群墓地献花。
放下小小一束紫色马尾兰,他坐在草地上,经经说:「现在我们与母亲同住,家豪已是一个小小孩,时光飞逝,不久想必会把女友带回家中。」
蓝天白云,春风茄人,万亨丝毫不觉,只黯然抹去眼泪。
「惠群你可知,我苦苦思忆你。」
一只红胸知更鸟飞到墓碑上停下。
「慧群,是你吗是你吗。」
他掩住面孔。
这时忽然有一小小声音问:「你哭了?」
万亨吃一笃,连忙抬起头来。
见一小小土生女站他面前,约五六岁,面孔是东方人的脸,可是神情表情完全属於西方。
定是跟大人来扫墓,不知何故,走到此地。
「你父母呢?」
她伸手一指,「那一边。」
「不要走失才好。」
那孩子却又问:「你的左手怎麽了?」
已能正确地分辨左、右,算是了不起。
万亨答:「我失去了它。」
她好奇地问:「永远失去?」
「是,再也长不回来。」
她耸然动容,「啊,那多惨。」
万亨尚未回答,女孩母亲已匆匆找来。
她没声价道歉:「对不起,先生,打扰了你,小孩不懂事。」
她拖着女儿速速离去,分明已看到陌生人断臂,可是不动声色,匆匆走开。
此际天空已转为紫色,快要下雨,万亨鞠一个躬,黯然离去。
不是自己的孩子,不会陪你说话,同你亲热,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他忽然渴望有一只小手轻经抚摸他的头脸,唤他爸爸。
他的未生儿不知是男是女。
那夜,他喝得很醉。
酒馆打烊时夥计亮灯才发觉他倒在卡座底下不省人事。
万新无言无怨地把他扛回家去。
第二天万亨向大哥道歉:「又像一只死猪。」
万新扬扬手,「见怪不怪。」
「你一直宠坏我。」
「一世人两兄弟,少废话。」
「你亦知道我不曾戒酒。」
「戒来作甚?人总得有点嗜好。」
万亨笑,「多谢你纵容我。」
「真奇怪我俩到现在才有点做兄弟的样子。」
「患难见真情。」
那天之後,万亨彷佛有意振作。
他至少已经成了烈酒,改喝淡啤酒。
开头,双手不住发抖,他去看医生。
医生很幽默,「这好像是酒精中毒。」
万亨无柰。
医生说:「创伤再深,也要设法治愈,你说是不是。」
万亨用右手托着头。
医生交给他一叠名单。
万亨奇道:「这是什麽?」
「这只是本医院的伤残人士记录。」
厚厚一叠,他不过是其中一名。
「可以说,你并不寂寞。」医生简直有点讽刺。
开头,人们是同情他,再拖延下去,同样的一班人将会唾弃他。
万亨沉默。
医生拍拍他肩膀。
那天,他一直熬到黄昏才喝一大口啤酒,原以为它会像琼浆玉液,可是没有,他竟呕吐大作。
忽然之间,他的胃已不能容纳酒精。
就那样,周万亨成功地成了酒。
时间忽然多出一大截,无处消磨。
「不如开一家桌球室。」万新建议。
「不,又是龙蛇混杂的地方。」
「那麽,云吞面铺。」
万亨笑,「大困身了,比炸鱼薯条更烦。」
「我想把酒店交回你,我去做唐人洗衣铺,听说自动洗衣场好赚。」
「为什麽我们只能做这种杂碎生意?」
「只要赚钱便可,何用计较。」
万亨感概:「这些小生意毋需专业知识,只需一铺牛力,可见华人永远与功夫电影及咕噜肉脱离不了关系。」
万新诧异道:「酒醒了好似烦恼更多,你不如再继续喝下去。」
明珠在一旁听到,笑得弯腰。
她说:「学校 也有这一派人物,一直钻研华人地位问题,恨铁不成钢。天天在小憩时分检讨,弄得大家吃不下饭。」
万亨讪笑。
明珠说下去:「另一派就比较实际,忙着设法搞居留,找工作,反正做得比人好,货真价实,就一定有存在价值。」
万新问:「你是哪一种?」
「肯定属庄敬自强类。」
「万亨呢?」
明珠语气转得异常温柔,「他?他忽然酒醒,一时无法适应,慢慢会好的。」
万亨微笑,「我最好也是一个普通庸俗的人。」
明珠也笑,「同我一样。」
万斩十分妒羡,「你们都喜欢他,为什麽?」
明珠抬起头,「这也是命。」
周氏兄弟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理论,「是吗,不是因为有人可爱有人不可爱吗」十分讶异。
明珠十分肯定,「不,是注定的。」
阿。
明珠说:「一个人一生得到多少人的锺爱,一早注定,分毫不差。」
万新看着明珠,「那麽说来,你是来打救周万亨的了。」
明珠笑笑,「万亨哥不止一次从泼皮与野狗手中把我打救出来。」
事後万新同弟弟说:「明珠喜欢你。」
「同自己妹妹一样啦,」万亨只得这句话。
万新只是笑。
他投了一家书报摊来做,专门卖中文书报杂志,售价订得比别家克己,「文化事业,旨在服务大众」成了他的口号。学生下了课都在他店 打书钉。
他喜欢得意洋洋地抱怨:「书书书,想不戒赌也不行了。」
稍後,他们看见他在店 教家豪写中文字。
那孩子长大了不像混血儿,可是浓眉长睫,大眼睛高鼻子,特别漂亮。
他相当懂事,从来不问妈妈在什麽地方。
万亨接手管酒吧,反而成了酒,整日都清醒,令夥计啧啧称奇。
史密斯同他成了朋友,每日落更都来喝一杯,周万亨并不请客,不过,如果他忘了付账,夥计也不去追。
一日下午,来了一位女客。
万亨探头看半晌,不认得那女子。
她的确打扮过了,廉价的花裙子,浓俗香水,稀薄的金发束在脑後。
见到万亨,她叫他:「许久不见了。」
这是谁?
「万亨,奶不认得我了,我是家豪的母亲。」
「呵,苏珊。」他连忙迎上去。
「我叫马嘉烈。」她更正他。
万亨惭愧,「是,是,马嘉烈,你好吗。」
「比从前好得多。」
万亨连忙奉上咖啡。
内心志忑,可找上门来了,她环境要远比从前差,至多用钱打发她,可是很明显,马嘉烈情况比从前好,那就不容易应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