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们是朋友。”四姊微笑。
“哦。”同学艳慕的看我一眼,知趣的走了。
四姊到这个时候才说:“我也该走了,回去看看小燕怎么了。”
我跳起来,“不不,请你再坐一会儿、刚才是我不好。”
“你也没有什么不好。”她又坐了下来。“年纪轻的人,情绪当然有点不稳定,我是多管闲事了。”
她这么淡,我就心冷,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根本与其它人没有两样。
“你六月大考了,情绪要平静一点才好。”她说。
我看着她,她的脸有点苍白,她自己也是满腹心事,可是她没有说什么,倒为别人的闲事忙着.我看着她,可是我不敢说我爱她,话说出来之后,我就变得一文不值了,我就犯了小燕一样的错误了。
我问:“……你冷吗?”
她微笑,“不冷。”
我想她也是明白人。她是明白的。
我问道:“订婚礼是几时?我来。要带礼物吗?”
她笑说:“下星期三,钵兰酒店,七点到十二点,我寄帖子给你好了,礼物,带不带随你,事后也认不清楚谁送了什么。”
“你不去?”我问。
“我不方便去。”她坦白的告我。
“你干什么?”我多么想与她在一起。
“家里要做的事很多。”她说。
我送了她下楼,我看她上了车。
“四姊。”我叫她。
“什么事?”她的声音很低很温柔。
“我想握一握你的手。”我说。
她把手自车窗里伸出来,我握住她的手一分钟,我说:“再见。”
她把车子开走了。
她来过之后,我更像炸开来一样。我把头按在枕头下面,我真的闷坏了。我不能拖到六月了,惟一活下去的法子是回家,不然就会像邻房那个同学一样了。我一个周末看着闲书,睡着觉,没有做任何功课。
星期一早晨,我约见了校长。
他表示很了解。可是他半说笑的解释,“每个学生都有这种考试恐惧,可是你不该有。你是名列前茅的。”
校长说:“如果你放弃了考试,拿不到学位,岂不是太可惜了?你尽量放松一下,即使放弃温习也不要紧,可是到时在试场出现一下,尽你的力,我介绍你去看医生。”
我耸耸肩,“其实我想听的就是这番话,你想我这样回了家,家人还会理睬我吗?这几年关系我的一生,而这两个月,简直太重要了。”
“我明白,”校长说,“你们对教育的看法与我们不一样。”
“什么教育,我们看到的,不是教育,而是文凭。”我苦笑,“我想我还是到医生处去取镇静剂吧。”
校长说:“……据说你身体不好……别太紧张了,可以解决的事,想法子解决,不可以解决的事,不要想太多,学学我们,我们的国家在陆沉,我们可不担心。”他笑。
我恭敬的说:“是。”
我走出校长室,到了校医处。
校医说:“你要忘了你邻房发生的事。”
不不,不是邻房的事,我现在有心病只要一帖药便医得好,可是我的药呢?我长叹一声。
医生白我一眼,很气,“你为什么叹气,你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的人比你不幸?”
我想:是,至少我有手有脚,至少我不是白痴,至少我还年轻,至少我比别人略为聪明能干一点,至少我不愁钱,至少——这样算起来,我应该跪在地上感谢上帝才是。
不过感谢是感谢,我仍然不快乐,心里很闷。
我旷了课,到公园去坐了一天。买了一磅面包,自己吃一点,吃剩的喂了鸽子。
我的时间全浪费了,这样的青春。
医生给了我镇静剂,叫我每天放学便吃一颗。我慢慢的走回宿舍。又没有信。是呵,每个人只管每个人的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干么要写信给我?
我上了楼,用锁匙开了房门,坐下来,又跳起来,倒了一杯水,服了一粒镇静剂,坐下来,手里拿着杯子,才想起这姿势跟邻房死去的同学一模一样,我惊吓得很,又跳起来。
我忽然想起四姊说她写过的那个故事。
一个阳光好好的夏天,一个女孩子死在床上,唱片放着“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我为这些浪费了的生命苦苦哀伤着,然而我的生命又何尝不是浪费了。
我扭开了无线电。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意大利导演路契诺维斯康蒂因心脏病去世,六十九岁……”浪费了的生命。我一直喜欢看他的戏、他捧起来的男主角。他也死了。以后看不到他的电影了。隔了很久,我才知道他有一个女儿。我以为他是独身的,像这种艺术家,拖着个不争气的后代简直是个负累。应该生命自他开始,自他终止。我每次看见玛高·海明威的照片便痛恨这个年轻的女人。还有拍罗玛·毕加索。浪费掉的生命,条件这么好的生命而这么盲目糟蹋着,似乎是不可饶恕的。
服食镇静剂后,一个人会得胡思乱想,一种平静的胡思乱想。
宿舍在这种时刻是这么静,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燕此刻已经哭完了吧?我也希望可以大哭一场。我有机会总是大哭的。看着张爱玲的小说也会哭起来,传说她住在纽约,曾经兴过念头,想到纽约去找她,可是见了又说什么呢,她跟照片也不大像了,年纪老的女人,看上去都一样。老了。
我是一个娘娘腔的人。娘娘腔,他们说,他们怀疑我是同性恋患者。同性恋始终是不体面的事。可是我并没有被男人吸引。有一次在酒吧喝酒。一个男同学对我表示好感,手放在我腰上,被我礼貌而厌恶地推开了。他反而很不好意思。同性恋。
四姊现在干什么?在理家里的事?抑或在花园里呆坐?
忽然我想到她家去。算了,只剩两个月了。还搞什么鬼,考完了试回家,在家里呆一阵子,烦恼没有了,回来再从头读,我并不是惟一的问题青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烦恼才比我大呢。
我摸出了一本书,是劳伦斯的《吉普赛人与处女》,妈的,一小时就看完了,看完之后,我怀疑这是冒劳伦斯名作的。
我一直不喜欢劳伦斯的小说,他的诗倒是不错的。文学便是这样,好起来人人都说好好好,一个不好人人都说不好,兵败如山倒,看起来又吃力。
唉,我昏昏欲睡。
近来五点半便天亮了,我常常以为睡过了头,我闭上了眼睛。
醒来的时候,身边坐着一个人。她也在看那本劳伦斯的书。
我说:“小燕?”
她看我一眼,“是我。”
“你怎么也来了?奇怪,现在宿舍连看门的人包没有了、所有访客一律自由出人,敢情好。”我说。
“你不欢迎我。”她说,“我知道。”
这女孩子,躲也躲不过,她自己就来了,叫我赶走她。我还不至于这么放肆,可是她这样子,我以后可就名誉扫地了,为什么我不敢学她,天天跑云四姊家里坐。
“几点钟?”
“七点。”
“我睡了三个小时。”我说。
“你又去看医生了?桌子上放着药。”她说。
“嗯。”我说。
她说:“这本书一点也不好看,四姊的小说比这好看。”
我说:“别乱讲,人家是世界公认的劳伦斯。”
“屁。”她说。
“念法律的人,最不讲理的,也就是你了。”我说。
“你不生气了?”她转身过来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