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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佣人却打电话来说:“马小姐,明天我家有点事,我不来了,后天替你补回钟数。”

  屎!我心想。我最畏惧的时刻终于来临,没有什么比佣人请假更能震撼现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说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头昏迷在床上。

  门铃大作的时候,我睁开眼睛一看,九点半,一心以为女佣回心转意,大乐,连忙跳起来,连拖鞋也补给穿,就赶去开门。

  一拉开门。

  “你呀,招风耳。”我失望。

  “你以为是谁?魅力王子?”他笑问。

  “这么早!”我擦眼。



  “嘿,你没化妆,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这种恭维,我受不了,”我问:“你来干吗?天天来,要不要替你在这里放一张办公桌?”

  他递上花,我接过,打个呵欠,“人家会以为你追求我。”

  他看着我,“你穿布睡衣别饶风味,有点象娃娃了。”

  “你会不会做咖啡?厨房有工具,请动手,还有,佣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给洗一洗。”我又打一个呵欠。

  “喂!”他嚷。

  “嚷什么嚷的?”我凶霸霸的说:“到朋友家,不帮忙,行吗?”

  “那你有做些什么?”他不服气。

  “我?我要洗头洗澡,一会儿熨衣服——干吗?”我没那么好气。

  “嘿!”他走进厨房。

  我开了热水莲蓬头大淋一番,啊,活着还是好的,多么舒服。

  我换好衣服到厨房去探访占姆士,只见他满头大汗,卷起袖子在那里操作,咖啡香喷喷地在炉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错呵,奴隶,加把劲。”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问。

  “咦,换了运动装?正好熨衣服是最佳运动,没做过家务是不是??你真好福气。”我拍拍他肩膀。

  他摇摇头,拿我没折。

  当我熨衣服的时候,他坐在一边凉风扇。“嘘。”他边喝咖啡边说:“真辛苦。”

  我笑,“流过汗的咖啡特别香。”

  “所言不谬。”

  我大笑。

  “你是多么自由。”他忽然说。

  “并不见得,”我说:“我有我的束缚,我是名利的奴隶。”

  他不响。

  “你也相当自由呀,”我说:“未婚妻并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带花来探访我低三下四的东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鱼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说东方女人有传统的温柔美德。”

  “失传了,抱歉。”

  “那也不必屡屡羞辱我。”

  “我说的都是事实,你还向往咱们在唐人街开洗衣店的日子?随地吐痰,提防小手,当经过跳板时应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领,不使将出来会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虽然这个人洗几只杯子可以搞得满头大汗,但是他很高贵威仪,大方活泼,我很喜欢他。

  “占姆士老友,”我温和的说:“你做人放松点,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实是我最佳质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弃状,“不理你那么多了。伴游女郎,今天我们上哪里?”

  “他妈的,竟对我无礼!”我骂,“好,今天我们去看舞狮子,完了在太白海鲜舫吃饭,再到湾仔请酒吧喝酒,满意了没有?说你是混球,简直没有错。”我狠狠踢他一脚。

  他呵呵笑,笑得那个样儿!

  该死的招风耳。

  “好,你自作孽,你别想我再陪你出去,闷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贴在他脸边,嘴角带着微笑。

  我悻悻的说:“如此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轻吻我的手心。

  我觉得不安,心中一动,连忙淘气地说:“光吻手就叫我饶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脚背。”

  “啊,你这个俏皮女郎。”他说。

  “占姆士,你还要在这里留多久?”我问他。

  “我是为你而来的。”他说。

  “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我说:“你不枉此行。”

  “没有恋爱的机会?”他也很滑头。

  “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说:“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晓得爱情是什么回事。”

  他放开我的手说:“不晓得也罢了,还不是照样结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为他所说的话感动,“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个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还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种生活。”我说:“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点生意做,工业复兴时期封过爵,时下虽然经济衰退了,百足之虫,虽死不僵,死撑着场面,家里婢仆如云,‘是先生,是先生’地称呼你,大概还是独子吧,因此很惟我独尊,自小被培养着,如温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气温如何……是不是?”

  “错了。”他说:“你并不了解内情。”

  我说下去:“这样看来,我男朋友本领比你强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个教席,维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赞史提芬几句,但想来想去,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从何说起,我叹口气。“他是个好人。”

  “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别扫兴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决定结婚了。”

  “你爱他吗?”占姆士问。

  我改变话题,“在家他们叫你什么?占美?占姆?弟弟?小宝?”

  他想一想,“塞尔斯。”

  “塞尔斯?”我诧异,“为什么?”

  “我的家在塞尔斯。”他微笑。

  “啊,多么奇怪的称呼。”我说:“改明儿让朋友叫我半山马。”

  他说:“宝琳,你也算是外国留学生,太老土了,啥规矩都不懂,就会说笑胡扯。”竟带点责备的语气。

  我顿时委曲起来,“生活这么紧张,”我说:“叫我怎么正经得起来?谁要对着个愁眉苦脸的老姑婆?我一张嘴就对你诉苦,你受得了吗?你真相信我是个卡通人物?”

  他不出声。

  “我不比你,有人铺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开路的。”

  他说:“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权,爱做什么可以做什么。”

  “占姆士,哭丧着脸有什么用?如果你真的认为没有自由,脱离你的家庭,跑出来找工作,靠双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叹口气。

  “我看我们还是说些风花雪月的事儿吧,”我气,“我与你同病相怜,生活上都有解不开的结,多说无益,一下子就反脸。”

  “你觉得我这个人如何?”

  “绝对不会令女人一见倾心。”

  “公平点好不好?”

  “我已经很公平了。”

  “怎么样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见倾心?”他问。

  我说:“成熟、风趣、英俊、有风度、有学识、有钱、体贴、细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我看出他闷闷不乐,安慰他,“不要紧,占姆士,至少你有风度,你也很有钱。”

  “谢谢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冻啤酒,真没想到与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岳人马我都结交齐了,幸亏史提芬这些年来不在香港,否则他敢娶我才怪。

  电话铃响了,我去接听。英国长途电话,“史提芬?”我急问。

  “不,我不是史提芬,马小姐,我想告诉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萨布兰加,我没把他联络到,恐怕要待他回来才能给你回信了。”

  我气的噎住,“你跟他说,叫他不用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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