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我踢了数脚,站不起来,大叫:“打人哪,来人哪,打死人了——”刚站起来又滑倒在地。
我抹了抹眼泪。
一位优雅的中年妇人鼓起掌来,“打得好打得好,是太阳报吗?大快人心。”
我看她,她有四十多岁了,一张长方脸熟悉十分,我在报上看过她的照片无数次,她正是那位著名的寡妇。
“你是——”
她微笑,“别提名字,我们没有名字。”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将我拉开,是占姆士的保镖,“马小姐,快回房间去,殿下急坏了。”
我只好在地上拾起行李,跟保镖走。
那蹩脚记者的喉咙象受伤的公鸡,他在拼了老命叫:“马小姐,你会后悔,你要吃官司……啊哟——”大概那一拳还叫他痛得吃不消。
占姆士在房内,他铁青着脸。
我坐下,保镖退出。
“你打了人?”他责问我。
“又怎么样?”我反唇相讥,跷起二郎腿。
“你下楼干什么?”占姆士又问道。
“我下楼是因为我有两条腿,我他妈的不是皇家金丝雀!”我拔直喉咙大喊。
他气结,不言语。
“我已把所有的东西还你——”
“宝琳,说再会的时间到了。”
我看着他,“哦。”就这样?
“我要回去了。”
“我明白。”长痛不如短痛。
“宝琳,我送你的东西,请你千万保留。”他恳求。
我木着一张脸,“谢谢你。”
“我有不得已的苦衷。”他说。
我点点头。
“我将一个保镖留在此地照顾你。”他的声音越来越虚弱。
我不出声。
“对不起,宝琳。”他哽咽。
我想说些动听的话,奈何力不从心,只好扬扬手。这样就分手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曾说过,他是那种不到戏完场不肯罢手的人,没想到情势一急,各人还是只顾各人的事去了。
“你不必道歉。”我呆说:“你走吧。”
占姆士沉默良久,当我再转过头来要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已经不在我身后了。
他走了,这样静悄悄的,连脚步声都听不见,一去无踪。
我叹一口气,这件事完结得无声无息——原应如此。
电话铃响, 我动一动念头, 马上跑去接听,那边先是一连串粗话,然后说;“你马上会接到我的律师信。”我呆住。
“你是谁?”我一点儿头绪都没有。
“太阳报记者。什么,打了人就忘了?”
我无精打采,“随便,抓我去坐牢吧,坐终身徒刑,只有好,我也懒得动。”收了线。
有人敲门,我说:“进来。”
来人是占姆士的保镖。“马小姐,”他是一个高大骠型的洋汉,有点怕难为情的样子,“我向你报到。”
我说:“有人要控告我呢,你预备替我接律师信吧。”
又有人按铃。
“是谁呢?”占姆士走了,还这么热闹?
是侍役送来一大束玫瑰花,花束上有卡片,上面写着“你做得好,谢谢你代表我殴打太阳报记者”,那个签名很熟悉。
是那个四方面孔太太送给我的,我知道。我将花搁在一边,她也备受这些小记者的骚扰。
我问保镖:“你叫什么名字?”
“我编号B三,小姐。”
“很好,B三,这里的房租,占姆士垫付到几时?”
“殿下说你可以无限期住下去。”
无限期?我苦笑,我才不要无限期住下去,我要回家。
“如果我要回家呢?”我问。
“我会护送你,小姐,”他答:“一切凭你的需要。”
“我想到楼下的酒吧去喝杯酒,你可以回家去了。”
B三说:“小姐,我奉命保护你。”
“你走开,我不要你在身边罗罗嗦嗦的。”我生气。
“是,小姐。”
我打开门,走到街上,钻进一间叫“可巴克巴拿”的酒吧,挑了一张高座位坐下。
“魔鬼鱼混合酒。”我说。其实我顶不爱喝混合酒,味道永远象廉价香水。但是今天我出奇的闷纳,喝了一种又一种,下意识我是企图喝醉的。
当一杯“红粉佳人”跟着“蚱蜢”之后,再来一个“夏威夷风情”,我就开始觉得人生除死无大碍了。
奇是奇怪明天太阳还是照样会爬起来,一点也不受我狼狈的心情影响。可是在我的小世界里,我一样把自己的喜怒哀乐视为最伟大的事情。
我有点酩酊,朝酒保傻笑。
“嗨。”有人跟我打招呼。
我转头。
是那个太阳报的记者,又碰见他了,真是天晓得。
“你好。”他说着一屁股坐在我的旁边。
他被我打伤的下巴贴着纱布橡皮胶,样子很滑稽。
“喝闷酒吗?我来陪你如何?”他搭讪。
“你还死心不息?”我诧异的问:“我不会跟你说任何话,你放心,我没有喝醉。”
“你已经醉了,马小姐。”
“你的律师信呢?”我问:“我在等。”
“明早便送到你手中。”他说:“祝你好运。”
我叹口气,“我一生与幸运之神没碰过面呢。”
“如果你给我独家消息,我们可以握手言欢,重归旧好。”
我斜眼看他,夷然说:“真好笑,我干吗要跟你这种人握手,快快走开。”
他颓然,“你们都看不起我。”
“你象一只苍蝇。”我说:“谁会爱上一只苍蝇?”
“你至少可以尝试一下。”
“苍蝇?没可能。”我摇摇头。
看样子他也有点酒意盎然,他说:“看,没有人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很沮丧。
我哈哈大笑起来,差点没自酒吧的高凳上摔下。
他气道:“你这个幸运的小女人,你不知民间疾苦。”
“我不知疾苦?我的疾苦难道还告诉你不成?”
我说:“嘿,给人刮了耳光,我还得装笑脸安慰那个人,问他的手痛不痛,大叫打得好打得妙呢。为了生活,我什么委曲没受过?除了没卖过身,眼泪往肚里吞的次数多得很呢。”
“说来听听。”太阳报记者说。
“我干吗要说给你听?我的苦恼,只有耶稣知道——”我唱将起来,“耶稣爱我万不错,因有圣经告诉我,主耶稣爱我,主耶稣爱我,圣经上告诉我……”
“你喝醉了,马小姐。”是B三的声音。
“B三,我叫你走开,你怎么不走?”我很恼怒。
“马小姐,我护你回去。”B三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
我被他挟持着回旅馆。
我飘飘然只觉得浑身没半丝力气,一下子就沉睡过去。我没有那么好福气睡到天亮,我辈阵阵头痛袭醒,眼睛肿得睁不开来,呻吟着滚下床来,抓住床背站好,外头会客室有灯光,我看到B三坐在那里喝牛奶吃麦维他饼干,一边看电视。
这人真懂得享受,我哼哼唧唧的跑出去,坐在他身边,令他吓了一跳。
“什么片子?”
“雪山盟。”他不好意思,“老片子了。”
“海明威的‘凯利曼渣罗之雪’?”我问。
“是的,小姐。”他有点意外,“你看过这套电影?”
“我独自饿了,有什么吃的?”我问。
“我替你下去买热狗可好,小姐?”他说。
“谢谢你,我实在走不动。”我把头搁沙发背上。
电视声浪很低,我两眼半开半闭的看起电视来。我得回家了,一定要回家,我不能如此崩溃在异乡。
有人推门进来。
“可是你,B三?”我问。
“你跟B三做起朋友来了,啧啧啧。”
我抬头,是爱德华,英俊的爱德华。
“爱德华。”我的救星。
“嘘。”他挤挤眼,一只手指放在嘴唇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