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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轻轻问:“我会再获得一枚勋章吗?”

  “会。”她肯定的说。

  我不出声了。

  她说:“谢谢你,马小姐。”



  我迟疑一下,“陛下,有句话我不该说,有忍不住要说,既然占姆士向往自由……”

  “不能够,”她打断我,“我帝国悠悠辉煌历史,不能败在他手中,我国不比那些小地方,皇帝在马路上踩脚踏车,尚自誉民主。”她双目闪出光辉。

  她站起,“那拜托你了,马小姐。”

  惠尔逊连忙拉铃召随从,替她开门。

  皇后一阵风似的出去了。

  惠尔逊掏出手帕来抹额角上的汗。



  我冰冷的足趾开始又活了,身子慢慢的温暖起来,血脉恢复,双膝也可以接受大脑的命令,我站起来。

  惠尔逊说:“宝琳,我送你回去。”

  我点点头。

  “这件事,宝琳,你别宣扬出去。”

  “我明天就举行一个千人招待会——这不算宣扬吧?”我瞪他一眼,“老惠,你不算坏人,你就是太小家子气。”

  他不出声。

  回到公寓,我觉得象做了一场梦似的。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

  “宝琳?宝琳?”是占姆士的声音。

  “占姆士。”我的平静令我自己吃惊。

  “宝琳,你到哪里去了?快来救我。”

  “你在什么地方?遭人绑架?”

  “我在附近一间……香香冰淇淋室,我吃了一客香蕉船,身边也没有带钱,不能付帐,呆坐了半天。”

  “身边没带钱?”我啼笑皆非。

  这也是真的,他身边带钱干什么?他根本不用花钱。

  “我马上来。”我放心电话去救驾。

  他呆坐在香香冰淇淋室,女侍们尽朝他瞪眼,看样子真坐了好一会儿了。

  他问:“宝琳,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去见你母亲。”

  他整个人一震。“我母亲?”

  “玛丽皇后陛下。”我带哭音。

  “她在此地?”

  “是。”

  占姆士显然深惧他母亲,“她……说些什么?”面色都变了。

  我说:“她说限你三日内回国,占姆士,她叫我劝你几句。”

  “她待你可和蔼?”占姆士说。

  “太好了,但是我的双腿不住的抖,我天不怕地不怕,天掉下来当被盖,但是看见她,真是魂飞魄散。”我犹有余怖,“嘴里说着话,喉咙都在颤抖了。”

  “不怪你,许多老臣子见到她都发抖。”

  “真劲。”我吐吐舌头。

  “三天?”他喃喃地反问。

  “占姆士,回去吧,我认为她是爱你的,而且你不为她,也得为国家为民族。”

  “你要是知道国家民族认为我们是负累,你就不会劝我回去。”

  “你留在这里又有什么好做的呢?我才在香港住半辈子,就都快闷得哭了,来来去去不外是上浅水湾与跑马,有啥味道?”

  “那么回家就很有味道吗?”占姆士痛苦的说:“依照我父亲的健康情况看,我继位时应是五十五岁左右,这整件事根本是一个大笑话,五十五岁,宝琳!在这廿二年当中,我只能做一个傀儡,你知道这滋味吗?”

  我悲哀的看住他,爱莫能助。

  “你看我未老先衰,我头顶有两寸地方已经秃得清光,靠前额的头发搭向后脑遮住,我整个人是一个可笑的小老头,宝琳,尽管你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小白领,你也不会看上我。”

  “你有你的女勋爵呢,她为你清减了。”

  占姆士冷笑,“开头的三年,她会觉得这种生活挺新鲜,值得一试:新的环境,新的衣裳,新的首饰,大婚后的低潮尚容易捱过,但廿二年可望不可及的真正权势!”

  我沉默一会儿,“她还年轻,她可以等。”

  “所以太子妃必须要年轻,她等得起,而我,我却已经三十三岁了,我只希望我有点自由,有点私生活,即使我狩猎堕马,也堕得秘密点,别老是有一架摄影机等我出丑。”占姆士咬牙切齿说。

  “报上说他们会派你去继任总督,你会开心点吧。”

  “我只知道,与你在一起,我开心。”

  我只好勉强的笑,我与他在一起,何尝不开心。

  他挽起裤管,大腿上有动手术后的疤痕,“那次我输了三品脱的血,如果没有你救我,爱德华就可以即位做承继人。”

  “你的大弟?”

  “是,他是那个有罗拔列福面孔的弟弟。”他苦笑。

  “占姆士,回国吧,你所畏惧的婚姻生活,不久便会习惯。”

  “谁说我怕结婚?”

  “不用心理医生也知道你怕的是什么。”我笑。

  “宝琳,与我一道回去。”

  “不可能。”

  “不要这么决绝。”

  “老占,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他冷笑,“但愿你嫁只烂虾蟆。”

  “我会吻它,它就变回一个王子。”我温和的说着。

  他转过身去,连背影都是骄傲寂寞的。

  “占姆士,回去吧。”

  他疲倦的说:“不必催我,我这就走。”

  “我会时常佩着你送我的胸针,占姆士,它太美太美。”我低头看领子上的胸针。“有什么需要,我定与你联络,咱们是老友。”

  “我向你保证,你的事业会一帆风顺。”

  “谢谢。”我的声音忽然沙哑。

  “我去见见母亲。”

  我自窗口看下去,“你的车子与保镖全在楼下等。”

  占姆士的双手反剪在背后,“再见。”

  “在你去之前,我们还能再见吧?”

  “后天下午三点,”他说:“我来接你。”

  “好的。”

  他转身向大门走去,我替他开门。

  “很高兴认识你。”我忽然说得那么陌生。

  “吾有同感。”他忽然矜持起来,向我微微一弯腰,离去了。

  我关上门,到露台去看他上车,他抬头向我望了一望,我举起手向他摇一摇,他的随从与保镖跟着他上车。

  过半晌,我举着的手才放下来。

  第一件事便是约南施出来。

  她说她不知有多牵记我,“事情怎么了?”

  “他后天回国。”我简单扼要的说。

  “感谢主。”

  我没有提及玛丽皇后,这件事有点象天方夜谭,不提也罢,至今想起犹自忐忑不安。

  “出来吃杯茶,”我说:“我想选一件礼物给他留念。”

  见了面,叫了饮品,南施打量我,我也打量她。

  她仿佛胖了一点,气色很好,但是女人最忌人家说她胖,于是我只说:“你越来越有风采了。”说完自觉非常欠缺诚意。

  她说:“你呢,几时再出来做事?”

  “休息了个来月,益发泄了真气,不想再劳劳碌碌,为了什么呢,总共才活那么几十年,行行役役,一饮一食,莫非是前定?”

  “做栏外人了?”她笑。

  我苦笑。

  “你与占姆士的一段情——”

  “别乱说,我们是清白的,”我挤挤眼。

  南施轰然笑出来。

  我白她一眼,“你为何不去吃鸡包翅?”

  她笑着摇头,“史提芬呢,他还不来接你?”

  我用手撑着头,“大姐,真是有缘分这件事的,他等我九年,可是等到真有机会,我与他竟失去了联络,你说多荒谬。”

  “可怜的史提芬,他也该知道马宝琳这女人的心念一天转七十次,机会瞬即立逝,他赶到香港时怕要步梁山伯之后尘——”大姐吊起喉咙做唱白:“我来迟了。”

  我叹口气,“这倒未必,我已决定嫁他。”

  “世事多变幻,我看来看去,宝琳,你不象那么好命的人: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有福气顶着丈夫的姓氏无名无闻在家养宝宝的。”

  “何必说这样的话百上加斤。”我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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