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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页

 

  “爱情不是街头卖艺,敲响铜锣。”

  “他爱她?”世球微弱地问。

  “当然。他更溺爱你。”

  “我一直认为他爱的是你母亲。”



  “世球,在他的感情世界里,总容得下一个老朋友吧。”

  他释然,呼出一口气。

  “世球,你爹没事?”

  “你们真的像对父女。”他说,“我很妒忌。”

  “去你的。”

  “你爱谁?你生父还是他?”



  “不选可不可以?”

  “不行。”

  我说:“其实我与父亲没有沟通,我认为他性格上充满弱点,但不知恁地,有事发生,我自然会扑过去,看他吃苦,恍若身受。”

  “那么同样的事发生在叶成秋身上呢?”

  “他那么强壮,谁理他,”我忍不住说真话,“我们生疮,去找他,他长疱疱,他自己打理,谁管他?”

  “这太不公允了。”

  “什么人同你说过这是个公平的世界?咄!”

  愁眉百结的世球也被引笑。

  过一会儿他说:“我父亲是个寂寞的人。”

  “我相信,”我喃喃说:“HE’S LEADER OF THE BAND.HE’S A LONELY MAN.”

  “你也听过这首歌?”

  我点点头。

  “我也寂寞。”

  我毫不容情地大笑起来。

  “你总是踩我。”

  “因为你从不介意。”我称赞他。

  “你不信我寂寞?”

  “算了吧,世球。”

  “之俊,如果我向你求婚,你会不会答应?”

  “与我结婚的人,要爱我,爱我母亲,兼加爱我女儿。”我说。

  “这太难了。”

  可不是。

  他又沉默,恢复先头那种哀伤,即使是叶世球,也有他沉着的一面。

  我冲两杯咖啡,给他一杯,满以为他已经忘却适才的话题,谁知他又说:“只爱你一个人,可以吗?”

  “那样你也做不到。”

  “你太小看我。”

  我笑,拍拍他膝头。“我们几时再上去开会?”

  “你向往?”

  “嗯,”我说,“我喜欢与华之杰这组人一起工作。”

  “自然,都是我挑选的精英。”

  我很惭愧,我不够资格。

  “下个月吧,一个月一切准备妥当再上去。”

  我说:“世球,我要开工了,不能陪你。”

  “听听这是什么话?”他悻悻说。

  “这才是好伙计呀!”我笑。

  下班我去看母亲。

  她不在,老规矩,去打桥牌。

  阿一服侍我吃了顿好丰富的家常菜。她年纪大了,有点混乱,大热天竟煮了火腿猪脚汤,被母亲抱怨,正在烦恼,碰见我来,把汤推销掉,乐得她什么似的。

  做人真不容易,佣人也有烦恼。

  饭后她捧满满一碟子白兰花出来,幽香扑鼻。

  我躲在沙发上看报纸。

  “大小姐今年也三十二了吧?”她在剥毛豆子。

  “快三十五了。”

  “时间过得真快。”她感叹。

  “谁说不是。”

  “自小你是乖的。”她说。

  自小我不是个有魄力的孩子,一向只能做些雕虫小技,初步功夫学得很快,钢琴、芭蕾、法语……都容易上手,但等到一天要苦练八小时的关头,就立刻放弃。

  少壮不努力,老大自然徒伤悲。

  阿一又说:“陶陶就不同了,她主张多。”

  是的,这一代是不一样的。

  “这座老房子要拆了吧?”

  “你放心,救火车上不来,不能盖大厦。”

  她放了心,悠悠然工作,身上一套黑色香云纱唐装衫裤已有二十年历史,早洗成茶叶色,领口都毛了,但还是她心爱的衣裳。

  阿一也有新衣,冬天母亲做给她哗叽衫裤,同时也接收我与陶陶过时不用的手袋皮鞋,母亲很反对她身上弄得似杂架摊子,母亲说:“之俊,你乱穿是有型够格,她一乱就像垃圾婆。”

  我才像拾荒的。

  “陶陶说,她那串项链是你带来给她的?”

  “嗳。”

  “上头还好吗?”

  “你怎么不去看看?”

  “我都没有亲人,我是孤鬼。”

  门一响,母亲回来了。

  阿一捧着毛豆回厨房。

  母亲换上拖鞋,坐在我身边。

  我说:“叶太太去世了。”

  “是。”

  我们并没有见过叶太太。而世球长得似他父亲,无从查考。

  “要不要去鞠躬?”

  “之俊,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我行我素,是你们妇解分子的祖宗,早三十多年我都有胆子离婚,处理事情自有我的一套。我不去。”

  我点点头。

  母亲随即讪笑,“你看我多么慷慨激昂。”

  我问:“你会去看我父亲吗?”

  “亦不去,他老婆子女一大堆,何劳我。”

  “到底夫妻一场。”

  她瞪我一眼,“我去把陶陶的父亲叫回来,让你们重话家常,可不可以?”

  我马上噤声。

  “最恨人家说这种虚伪的、不负责任的滥温情话:到底是孩子的父亲,毕竟是夫妻,一笑泯恩仇……连你都这个样子,之俊,你才三十多岁就糊涂了。”

  母亲直到现在,还是火爆的脾气,在很多地方,她比我现代,也难怪陶陶与她谈得拢。

  她今日一肚子的气。自然,叶成秋家中出了这等大事,不得不冷落她。

  她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位。

  平日不觉得,过年过节,甚至周末,有大事发生的时候,她便得看开点,自己打发时间。

  我劝慰她,“过几日叶伯伯就空闲了。”

  “我同他不过是老朋友,你跟你父亲不知想到什么地方去,我历年来生活并不靠他,你外公有金条在我手上。”

  我不敢说什么,大半是不忍,让她挣回一点自尊吧!很多人以为四十而不惑,五十岁应该幻为化石,四大皆空,万念俱灰,但这不是真的,至少母亲的性格一直没有改变。

  过一日我代母亲去鞠躬。

  殡仪馆黑压压都是人,前头跪着的都有三四十个。母亲说过,做广东人最大的好处便是亲戚奇多,都在眼前,一呼百诺,声势浩大。

  世球百忙中还来招呼我,我自己识相,拣一个偏位,坐下来抹汗。

  他与他父亲都穿黑西装,看上去似两兄弟。灵堂上拜祭的不乏达官贵人,两父子沉着地应付,虽然哀痛不已,仍不失大体。

  叶太太的照片挂在花环当中,鹅蛋脸,细眉毛,菱角嘴,虽然不是美女,看上去但觉十分娇俏,这帧照片恐怕有三十年了,她还梳着疏落的前刘海。

  可以想象年轻的叶成秋流落在本市,落魄无靠,遇上了她,从她那里学会说粤语,从她父亲处学得做生意,她是根,她是源,没有这位广东女子,就没有叶成秋。

  离开殡仪馆时天下滂沱大雨,水珠落在地上反溅,打伞兼穿雨衣都不管用,满身湿。

  我第一次去兜生意亦是个大雨天,带着墙纸及瓷砖样板,希望某建筑师帮个忙,赏口饭吃。那位先生叫我说一说计划,我努力讲了十分钟,他已经听累了,打个呵欠。

  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尊不算一回事,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但是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时候,绝不能听天由命,总得尽量争取,失败也不打紧,有人笑我吗,那不过是他下流。

  相由心生,因此外形日益邋遏,也不高兴再打扮,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表明是卖艺不卖身。

  我没有开车子出来,站在路边载计程车,一站半小时,也不觉累,一边欣赏白花花的雨景。

  “杨小姐。”

  是叶家的司机,把黑色大车弯到我这一边来,硬是要载我一程。

  我本想去看父亲,奈何身上穿着黑旗袍,爹最恨黑色,我只得回家换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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