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人,这下你可跑不掉了吧?先前我本想要一个香吻罢了,哪知你不肯给,还存心整治我,自然我也不是好惹的人物——”猥亵的低笑几声——“本大爷今儿个心情倒好,只要陪大爷我一晚,说不得就放了你。”语毕,竟逼上前来,挺色的摸摸她的下巴。
此举换来的结果是——
她狠狠的端他一脚,命中目标!痛得李家公子又是大叫又是跳脚的。
阿宝倒也惊奇地瞪视眼前这一幕。
原来杨明说的全是真的!
闲来在杨府没事,他偶尔陪陪他“聊天”,虽然绝大部时间他都在动手动脚的,可倒也挺认真地告诉了“她”,一个姑娘家手无缚鸡之力,若哪日遇着成人,尽管男人的要害便是。
本来他说他的,他有听没懂。不过,一时好奇,既是男人要害,踢蹬杨明试试看便知,哪知他招摇头,轻易一闪就过,还道他的动作太慢。
想了想——“男人的要害”?可他也算是男人,怎么就没这个“要害”?
待李公子好不容易忍住疼痛,这会儿他可再也忍不住气了!冲上前就用力掴了她两巴掌。
“你好样的!既然如此,我也不必怜惜你!”他凶狠地瞪着她,示意她身后的巨人押她到就近的草堆上。
这是京城中的一条小巷子,大部份的百姓经过也不会瞧上一眼,若是听见什么呼救声,敢救吗?既没武功又没胆识,要凭着正义、热血——对不起!先把自个儿的命乖乖送上再说。再者,这种意图非礼的事,这儿的老百姓是听多瞧多了!
上个月中,李家公子就是在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里非礼豆腐西施,惨烈的呼救声大伙儿是听见了,可谁敢说话?全当没听见似的做自己的事,难怪公理不彰!后来李家公子瞧她还有几分姿色,打算收作偏房,哪知当夜豆腐西施就悬梁自尽!
这时代是有钱就为王,表面上天于脚下谁敢乱来?偏暗地里什么勾当都在进行,现在可好,连官都可以用买了,试问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这会儿,恐怕阿宝就要步上豆腐西施的后尘!
他服吗?
当然是不服,而且挺好笑的!
为啥?
因为他根本就不道李家公子的目的为何?别以为他义父教地读书识字,可教的全是兵法,要不就是忧国忧民的诗词,像什么辛弃疾、陆游的.一天到晚还要他死背活啃的,才肯给他饭吃!偶尔心情好呢!还拉里拉杂的说一堆什么小人在侧、皇帝无限的狗屁话!直到喝醉了才肯乖乖睡觉,会教他日常基本生活常识那才有鬼呢!
这会儿,他连这姓李的想做什么都不知道,唯一清楚的是——准没好事:
“喂,你要干嘛?”阿宝死到临头还不知死因呢!躺在草堆上怒视他,道:“就算先前我推你一把是我不对,可现在你还我两巴掌,也算是讨回公道了。既是如此,就该放了我才是。”
这姓李的冷嘿两声。
“原来小美人还不知道我想做啥?也好!今儿个就让大爷我好奸教你什么是人间极乐!”按奈不住性子,急忙使唤巨人捉住她的双手,免得她又想动手动脚。
用力扯阿宝颈上的绣扣,露出大半赛雪香肩,李公子差点流下口水来!
“好货色!好货色!比那豆腐西施更教人垂涎!”这会儿有备而来,紧紧压住她的腿,免得一个不小心,又道她袭击。
这会儿,就算是再无知,可也知道这姓李的脑子里定设想着好事,八成是想做些让他后悔终生的事——
他又岂能如他愿!
“你这王八蛋!”是挤了命的挣扎,无奈大汉的双臂就像铁钳似的挣都挣不开,眼见那张恶心的脸孔愈逼愈近。
“呸”的一声,阿宝朝他脸上吐口水。
哪知他全然不在意,俯身靠了下来……
要不是他俯下身,他岂能看到那人像没事发生般的经过小巷子!
“喂!救命!救命啦!”他大声嚷嚷,怎知那人无动于衷,独自走他的阳关道,把阿宝气坏了!
“你耳聋是不是——我认出你了!我认出你了啦!先别走,咱们是同伴啦!喂!有刀疤的,你忘了在‘高升客栈’的一面之缘吗?”这时候攀关系是有点晚,不过还来得及吧?怎么喊得他都快累死了,他却连瞧都不瞧他一眼?
“小美人,天子脚下全是我李某人的地盘,谁敢瞧上一眼?”姓李的冷笑。“就算是皇帝老子都得从我胯下过呢!何况一条微不足道的命!”猪嘴猛亲她的脸颊,若不是闪得快,岂不亲到他的嘴了?
那人便是在“高升客栈”出现的黑衣人,一听亵渎皇帝的言词,冷冽的转过身,正巧对上阿宝的眼睛。
他正想再度求救,哪知那黑衣人一瞧见她的容貌,冷漠的神色瞬间融化,眼底思绪翻腾,再一定睛,瞧见有人意图非礼她——冷眼一眯,寒冰似的声音开口道;“放开她。”
谁理会他?那姓李的公子哥儿正忙着脱掉阿宝的衣衫,一瞄见里头的红色肚兜,眼睛都瞪大了。
不过——
这是他死前看见的最后情景。
甚至于他连剑出鞘的声音都没听见,只觉颈上一凉,身子就软软地倒了下去!
那巨人一惊,放开阿宝的双手,探他的鼻息,吓退数步!
“你杀了我家公子?”为表忠心,竟不怕死的跨前一步,想擒住黑衣人,好回去交代。不然,凭他这仆人身份,回李府准叫李员外给活活打死!
阿宝一得到解脱,就急忙推开那死在他身上的李家公子。
那黑衣人冷冷地瞧着巨人,手持的正是腰际软剑。
“这把宝剑向来不杀无名之辈,今儿个算是破例。你若想活命,就不要在我面前出现。”冰冷的声音教人打从心底发起颤来。
那巨人吞了吞口水,瞧瞧他眼底的寒光,再瞧瞧那早已气绝的李公子,最后终于放弃捉拿他的念头,抱起李公子的尸首就跑。
阿宝傻傻地站在那儿,拉紧衣衫,像个娘们似的。好吧!他是像娘们,但可不爱袒胸露背,再说,他总觉得还是别让人瞧见他身子的好。
“你——不会是杀了他吧?”头一次见到死人,挺恐怖的。
那黑衣人走近他,细细观察他的脸蛋。
“你认识我?”他的目光停在她左耳的金饰上。
“当然认识!”说到这里,他就有气,一时也忘了骇怕。“先前你聋了不成?我好求歹求,你一句也不听。怎么?你的心叫狗吃了,是不?”
“你的亲人呢?”
“没啦!”他忽地看见他的神色迅速冷硬起来,持着软剑的拳头泛白来,于是再补上一句:“若是你想讨人情,不好意思,你最好去找杨明讨。我呢!是没什么人情让你讨。还有,别用这种眼光看我,我又不是欠你银子!”
“杨明?”
“现下他是我的主于,有什么话去跟他说。”
“他是那晚的男人?”
“不然还会有谁?”阿宝当他是白痴似的回答。
他的眼底闪过几抹不同的情绪,直到泛白的拳头松了松,才将软剑抖了抖,收回叨腰,教他看得好生吃惊。
“你住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阿宝一惊——
“原来你真要讨人情的。”他向来是有话直说的。
他的嘴角一撤——
“你不在意那人找帮手回来?”他指的是先前的巨人。
这例有可能!:光想那姓李的,他就想吐——而且,胃酸都涌了上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