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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劲。

  “傻蝴蝶,你可知近日你闯下了什么滔天大祸?”他语重心长道。

  “什么祸?不过是想烧了你的金身青蛙,想瞧瞧能

  不能吃罢了!”难不成他要为此报复?有可能喔!



  他苦笑:

  “烧了我的金身也就罢了。你将星君的住处烧个精光,如今天上各界皆已知晓,你可知你的下场?”他说得算是很含蓄了。

  烧了星君的住处事小,烧了他的金身才是重点,他不计较,可其他仙子会计较,加上她平日以笨婢、懒婢、破坏婢之名横行仙界,虽是无心,也前前后后不小心惹了上百件的祸端;如今火烧金身算是大事,突然少了两干年的修行,他不说话,但天庭自有法规,哪容她继续“不小心”下去?

  “烧了就烧了,我也道过歉了。我可是没金身的,你向我讨,是白讨哦!’’她事先声明。

  他压根没听进她的话,另拨了七片花瓣。

  “你可知这七片花瓣,究竞有何用处?”他当着她目瞪口呆的面,吃下那七片花瓣。“这七色花乃叫失忆,又称忘情,一旦吞食于它,定会将过去的事遗忘。”



  “你骗我!”她压根不信:“倘若是真的,你干嘛也吃?”

  “在地狱有孟婆汤助人轮回转世,遗忘前世的因缘;在天庭有忘情花,为那被贬下凡的仙子遗忘今生为仙的一切。蝶儿,你若有凡心,当知那思念之苦,偏你无凡心,今我末让你吃完七片忘情瓣,就是为盼你下凡后,对我有些似曾相识的情分,即使是微不足道,我心愿已足,你瞧,这是什么?”他露出右手背。

  手背上刚刺着一只彩蝶,彩蝶还沾着细丝般的鲜血,教她瞧得是触目心惊,本想问他干嘛虐待自己,才要开口,哪知他又说话了:

  “下凡后,我愿再赌一回,倘若你有了凡心,咱们也有缘,愿以这彩蝶当作信物。”这么说,是一厢情愿了些。但,他愿生生世世受那轮回之苦,同她结永生永世的夫妇,甚过做天上神仙。

  她傻傻地瞧着他:

  “我被贬下凡了?”

  “星君不愿当面言之,由我转告,劝你服下忘情花。”

  “那你呢?你也要下凡?为什么?我可不记得你做了什么放火烧屋的坏事!”她是心绪乱七八糟,理不出个头绪。

  她被贬下凡,那就表示她要当个人了?

  听说当人很苦,要讨生活、要赚钱、要受气、要吃苦,什么都要的;还听说女人还要受那十月怀胎之苦,怎么如今她竟要成为其中一员?

  不成,不成,她才不要当人,当仙多好多自在啊!她脑子一转,现场只有青蛙精,谁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虽然他没说谎的记录,但——还是逃吧!逃到哪都

  成,先逃了再说,反正等大伙气消再回来,她照样可以

  当她的笨仙嘛——

  “当年你末满七七四十九日,就曾醒过来——”他

  说出了积压已久的秘密,不顾她的震撼,怜惜地抚了抚

  她的脸颊。“虽仅仅只有一夜,但我对你已动了那凡

  心。”他吐露多年心声。

  她睁大眼,想要再问些什么,但脑袋却有些昏沉沉

  的,一个青蛙精变成二个、三个……不,不止三个,还

  在增加中,费力地想问他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却

  沉重地说不出半句话来,只能看见他的嘴一张一合的,

  异常缓慢,好似在说三个字,第一个是“我”,第三个

  是“你”,中间那个是……她想了想,再想了想,昏睡

  前终于想起那嘴形像什么字了——

  我害你!

  他当然“害”了她!一定是那一夜她做了什么对不

  起他的事,所以他才想害她,什么动了凡心,全是骗她

  的,难怪她会有七情六欲,说不定就是未满四十九日

  离开那蓄仙池的下场。

  可恶,她若下凡,定不会饶了他。

  她会恨他一辈子的——

  第二章

  一大早,长安城的西市热闹非凡,昨儿个夜里才从洛阳城赶来的胡人商队,今儿个起早就在西市摆摊卖珠宝。

  而那顺路同商队一块来的东洋留学生,好奇地沿着大唐的西市一路逛到底,虽明为探勘,可那一双双好色的眼珠忍不住瞄向那大街上的姑娘们。

  当大唐姑娘全是天仙美人?才不!

  唐朝开放风气之盛,是史无前例的,别以为在长安城里瞧见各种肤色的人种就很了不得似的,真正的开放是大唐姑娘的流行打扮。

  曳长的衫子襟束在胸下,衣领开得极低,敞露出绝大部分雪白的颈项与酥胸,远远就能瞧见那拖地的长裙,挺有风姿飘逸之感没错,可近一看——那就是大饱眼福,有那免费冰淇淋享受了。

  “瞧来瞧去,还是大唐姑娘养眼,哪像咱们自个儿家乡的女子,个个包得密密麻麻不说,那吹弹可破的凝脂玉肤又岂是你我的妻子可比?”那卖着珠宝的胡人同伴低低窃语,还忍不住多瞧了一眼那正垂首买珠宝的大唐姑娘。

  “倘若这里真是人间天堂,我倒打算在此置产——”

  一时间,那胡人吱吱喳喳地聊着天,是愈来愈觉得大唐的姑娘真是“水”;那其中一名胡人还充当好心,站在那大唐姑娘身边解说那珠宝的由来,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净往那衣领里瞧去。就盼瞧见那其中的丰胸。

  “瞧,有什么好瞧的?去瞧你自个儿的吧!”话才响起,身后忽地有人用力端他一脚,端翻了那今儿个早上才搭好的摊子,各式珠宝、首饰、珍珠项练滚落一地。

  “是哪个不要命的家伙敢踹老子一脚?”那胡人气愤地爬起,瞧见同伴个个瞧着他身后发呆——

  怎么?对方是地头的霸王吗?还是带了大批人马?他心一惊,忙收敛起那凶狠的恶样,馅笑着脸,回过身——他也呆住了!

  眼前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姑娘,鹅蛋脸上镶着一双圆圆大大的眼睛,如今正充满怒气,天生的桃红小嘴抿’紧着,双腮抹上两朵气愤的红晕。再低头一望,她没穿那流行的低胸衫子,而是那在唐朝宜男宜女的胡人服饰,服饰上还绣了几只精致的彩蝶。整体来瞧,是怎么也谈不上古典美人的风姿,可那全身上下的狂野活力,倒是活像刚从画里跑出来的——

  对,就是那大唐狂野的美女!这种女人最适合那热情如火的红宝石了!等等,不对哦,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在想这个?

  “是姑娘‘不小心’端我一脚的?”既然对方是个娘们,就让让算了。

  他是息事宁人,但姑娘可不。只见她大步上前,用力又朝他挥了一拳,当场打得他倒地不起,哀嚎连连。

  “哎哟……疼死我了……这里还有没有王法?”他叫着,发觉原本闲逛挑货品的路人老早闪避一方看好戏去了。“你是谁?我要告到官府去!”他奇怪地瞧着那些路人又惊恐退了一步——

  “姑娘我行不改姓,坐不改名!姓鱼名翩翩,家住延康坊,你若有不服,尽管吩咐官大爷来找我。不过你可也别忘了是你眼睛非礼在先,我才给你正义的一拳。,,语毕,又狠狠端他一脚,见他的三个同伴缩在一边不敢出声,轻哼一声:“喜鹊,咱们走。”

  那瘦巴巴、名唤喜鹊的小丫头立刻从人群里跑出来,跟着那鱼翩翩离去。

  “臭娘们,我非告到官府去不可!”他咬牙道。他虽是胡人同大唐的混血,也知官府最大,她当街打人,是她不对;他虽偷瞧人家,罪也不致拳打脚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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