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愿你叫我史宸风或宸风就行了。”
“不行,你有三十个女朋友,我若不特异独行,哪天你要把我误认为浓浓、露露的,岂不悲哀。”
“OK!叫宸宸行吧!不过,只限于私下两人。”
怎么他真的答应她的要求,算了,看她那副他不答应她就哭给他看的撒赖表情;他就受不了,而且女人是生活的调剂品,又不是必需品。
宫汝如用力的点头,嘴角向上扬,圆圆可爱的下巴微抑,刹那间,史宸风的心脏不受控制的打乱步骤,仿佛要出来似的。
天妒英才,他该不会得了心脏病吧?!呸!呸!呸!他八成是累呆了,心神恍惚。
服务生推着餐车过来,将一道道足以教人垂涎三尺的菜肴奉上。
小火锅色香味俱全,是这店的招牌菜之一,不油不腻的汤汁教人啧啧称好,光是肉片就采用进口精致处理猪肉,深怕血丝的肉会减了汤汁的气味。
之后,招牌套餐菜有四道菜,第一道上桌亮相的精致冷盘,葱爆猪心、冷炒螺肉、绿珠满门的腰果、青豆;第二道是黄金荷包,很俗气的名字,却象征好兆头,炸成金黄色的猪肉包着香菇、明虾......第三道是清炖石斑,第四道是圣代。
史宸风从头到尾以不可思议的眼光注视她,毫不做作却不失气质的扫光盘内的食物,既不给人贪吃的感觉,甚至有点可爱。
“你这么会吃,你家没被你吃垮实属难得,还有,你的身材可谓奇迹。”
汝如眼角一挑:“你在骂我爱吃啊?!不过,这是真的。”
她很有自知之明。
“吃饱了吧?!”
汝如双手抱着肚子,满足的像只猫咪的憨笑。
“那我送你回家,走!”
“为什么?!你别告诉我:你只陪女朋友吃顿饭就说Bye-Bye。我记得十八号时,你跟一个长荣空姐去她家三个小时才出来,别告诉我;你们促膝长谈,还有二十二号,你跟金发小姐在公园打的火热,最后去圆山饭店,二小时后你才出来——”
“他XX的该死,你到底跟踪我多久?”他这辈子最恨被人窥视,那让他自觉赤裸;毫无隐私,原以为她们大概跟了自己两、三天,没想到...... 他低声嘶吼,简直想生吞她。
“还好你不是‘问候’我妈咪,我爹地最讨厌有人‘问候’我妈咪。”
她居然跟他大玩搓汤圆游戏。
“我郑重警告你:别让我再发现你跟踪我。”冷凜的语气直上她的心口。
宫汝如打了好大的呵欠,揉揉眼睛,偌大的眼睛合了一半;想睡觉了。
史宸风暗叹无奈,她根本不怕他,难道真的是一物克一物,不!他不可能有克星。
“起来吧!你累了。”
“你要带我去圆山饭店吗?!记得要一瓶XO,那种效力强!”
“干嘛买XO?”
“唉!醉了失身比较自然嘛!”一副你太笨的表情。
她,现代豪放女的代表,居然教他上她——很不文雅的想法,他真可谓哭笑不得。
“我们不去饭店,我送你回家。”
开玩笑,难得个他约会,这么早回家,他真是太不解风情,没瞧见她非常乐意让他非礼吗?!怎么这么不懂把握机会。
其实她算是比较好奇,想知道他平常是循规蹈矩的不苟言笑,那床上运动是不是也依照传统的男“上”女“下”。
“不要,我不回家!我要去阳明山看星星。”她哪喜欢看星星,十二月天呐!不把自己冻得像冰棒才怪,她宁愿看猩猩,但是——月光蒙蒙,多浪漫,亲吻变成理所当然的现代进行曲。
“我不去,天气太冷了。”
他也太老实,婉转都不懂;虽然她也这么想。
宫汝如委屈的扯着桌布的流苏,向来上扬的红唇扁扁的;可怜兮兮的,圆滚滚的眸子都少了神采。
“我们可以坐在车子里看嘛!就去好不好?”
“你......史宸风居然发觉自己有些沉溺,他难以接受脱轨的感情,硬要拉回;去觉得有种窒息......不舍吧!
“去就去,但是我不下车。”他想拉回尊严。
史宸风丝毫没发现自己的出尔反尔,决策果断,不朝夕令改,是他的个性。呵!一切全反常了。
“行行,只要能去就好了。”宫汝如兴奋的拥吻他的脸颊,以赶火车的速度拉他走。
史宸风怔怔的随她走出去,忘了;她不是困了吗?!怎么精神突然变得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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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她之后,他似乎常出现无奈的表情,就像现在——
说要看星星;当他打开车顶的天窗,压低椅背,她却老把一双手往他身上搁,掐得出水似的粉臂搅得他心猿意马,差点把持不住原则;她年纪还小,年纪还小......这是他拼命安慰自己的藉口。倒是她,他已经很细心的不露出大野狼的垂涎,偏偏她还继续玩火,将青嫩的身躯往他上靠。
“哇!你有胸肌呢!可不可以让我看?”这是宫汝如故作纯洁小天使的问题。
天晓得,她可是黑道霸主宫雷的女儿,男人打赤膊在她面前逛;她看到不想看,而且经验老道的分门别类:一、“鸡”肉;二、赘肉;三、肥肉;四、五花肉。
史宸风却为了她这句话,体温遽升,心跳加速,鼠蹊部紧绷。
“你别玩了!要抱双手就抱好了。”声音沙哑,双手用力扯下她放在自己胸膛上的玉手,改围在他的腰。
哼!男人就是喜欢纯洁的女孩,八成都是童年失败,这样就可以解释老牛吃嫩草的原因,奇怪!大家都喜欢“幼齿”,哪有那么多“幼齿”!看来男人的兴趣养成,有一半是因为女人爱扮年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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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想着,宫汝如陷入梦境,而且她梦见自己得到一跟宝物,它能给人安全感,并且好暖和、好暖和呵!
史宸风,生平第一次自然的笑,少了商业化,非常真心,可惜她没看到!
为什么会笑? 因为感动,或则是某种痴凝的感觉教他不由自主的笑啊!
宫汝如不适的揉揉眼,一股金色如浪潮般的光芒扑涌进她的眼,轻动了下身子,僵硬的小腿教她睁开眼。
乖乖!车玻璃——有没有搞错,她居然在车上睡了一晚,而且还是在阳明山。
运动着僵硬的颈子,粉颊登时撞上左方的黑色头颅,是他!难道一整晚她跟他就像交颈鸳鸯的相拥而眠,再看看盖在自己身上的长外套,一股甜蜜刷过她的心;他还算有良心嘛!
哇!他还在睡呢!睡相还好,至少没流口水,而且,她发现一秘密——他眼睛睫毛好长,像搪瓷娃娃,再者,睡眠中的他少了世故的精明,像小男生,严格说来她比较喜欢现在的他。 鼻子宽度适中,又挺直,以东方人而言;他的鼻子生得非常漂亮,至于唇嘛!睡眠中少了力道,不再紧抿的给人压迫感,就是太薄了,以相学的看法,他一定很薄情,刚毅的下巴仿若用冰钻雕刻,整合起来;他够帅、够俊。
站在优生学的立场,她相信他的孩子长得不比刘德华差。
但是,她最喜欢他的鼻子,福至心灵,一种欣喜催促她,非常自然的吻了下他的挺鼻。
很奇怪!居然不是亲唇亲颊。但是,她宫汝如;作风、想法永远标新立异,在她的观察里,鼻头是常油腻,会长痘痘外加粉刺的杂七杂八一堆,除非她喜欢他,否则不可能有所行为,不过,幸好他肤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