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初家宁哑口无言,稍顷,才幽幽怨怨的哽咽,「我知道……我全知道……可是 我无法冷眼旁观你所受的折磨啊……」她是迁怒没错,她也心知肚明,夏侯鹰真要杀他 们两个的话,简直像摧枯折腐般容易。但是她就是恨啊!恨自己的无能为力,也恨命运 的捉弄。「我们逃走,好不好,叙鈜,求你……」
见武叙鈜依然无动于衷,她拊膺切齿的嘶吼:「就算你已放弃自己,难道你连我也 要放弃,还有我们的小孩?难道你要我们的子子孙孙永远困在这个鬼地方生生世世?叙 □,你别傻了好不好?」
她声泪俱下的震聋发?,深深的撼动了他固若金汤的铁石之心──身为红门四大世 族的一员,从小在红门长大,对红门特有的那份深入骨髓的深情至爱教他如何割舍?无 论红门待他如何薄情,他对红门就是有一份无法取代的深刻挚情。现在,要他离开红门 ?这就好象要湖泊中的鱼儿离开水里一样啊!
然而,家宁的话和泪却又撼天动地的冲击着他……「叙鈜……」
「唱歌给我听……我喜欢你经常唱的那一首自谱词曲的歌『云且留情』──好吗? 唱给我听……」他打住话题,将话锋转向。
初家宁明白他的想法和个性,更知道这事并非一蹴可几,得慢慢来急不得,所以便 顺了他的意,未再多言,配合着说:「既然你那么喜欢,我就唱□!」
你像一片薄云,偶然投影在我的生命领空,在我的心口写下了最美丽的奇?;
当你飘然远去,走出我的世界,带走我的灵魂;
我仓惶失措,只能望空?喊:云且留住,云且留住;
伴我同行,伴我同宿!
余音尚回荡缭绕,初家宁便又旧话重提,不过她很聪明的换了另一个方式,「如果 我们逃出了红门,我们就得改名换姓,到时候,你想叫什么名字?我只是说『假设』啦 !所以你就假设的回答我□!」她贼里贼气的诱言。
武叙鈜哪会看不透她的心思,不过他实在不想太伤她的心,真个认真的思索起来, 「费里克斯!」
「呃?」
他的唇边勾起一抹难得的梦幻色彩。「Felix,F﹒E﹒L﹒
I﹒X,它代表幸福和幸运的意思。」言及此,他的语句中透着更?深刻的感情,「 上帝让我认识了你,对我而言,你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幸福和幸运,所以我一定会取这个 名字!」他说得有点笨拙,然而,真挚无瑕的浓情爱意却赤裸裸的潺潺涓流。
他的话彷佛世上最美丽的奇?,以令她疯狂痴迷的形影滴进她的灵魂深处,震撼得 她泪下沾襟,感动不已,久久无法平复。
「家宁?」等不到应有的回音,武叙鈜有点担心。
初家宁飞扑进他的怀中,枕在他宽阔的肩上,喜极而泣的呢喃:「我也是──对我 而言,遇见你也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幸福和幸运,所以我会取名Felicia,菲妮西亚, F﹒E﹒L﹒I﹒
C﹒I﹒A!」
这个名字是费里克斯(Felix)的女性名字形式。
「Felicia!」武叙鈜会意的赞叹。「好名字,很适合你,我们果然心有灵犀一点通 ,对吗?菲妮西亚!」
「我也这么觉得呢!费里克斯!」她心有戚戚焉的妙言以对。
幸福的色彩霎时挥洒满室,将情投意合的两人紧紧缠绕。
元元和飞进「云岗」来嬉戏的鸟儿们,偏不识趣的联合起来恶作剧,一下子搔初家 宁的痒,一下子拉扯她灿烂的金色长发,把人家小俩口的甜蜜气氛完完全全的破坏殆尽 。
初家宁被「骚扰」得频频出声警告,「元元,还有你们这些调皮捣蛋的小东西,再 闹的话,我就把你们烤来吃哦!」
早和他们两人混熟的小东西们,根本没把她气势不足的恐吓听进耳里,反而更?嚣 张放肆。
「好啊!敢不听本大小姐的金口玉训,看我怎么治你们,别逃!」
才叫着,她已蹦离情郎臂弯,以雷霆之姿参战;小东西们在元元的带领下,乐得和 她嬉闹,欢乐明朗的笑声,一波又一波的荡进武叙鈜的收听幅员,他的心情也随之鼓舞 雀跃。
同时,初家宁的「希望」,也再一次动摇他意志坚定的心……???
红门门主夏侯鹰冷着一张千年不化的冰脸,静听贴身近侍「日月双影」之一的绛月 报告,那是关于「云岗」这两个月来的近况之秘密报告。原来自初家宁被送去「云岗」 的这两个月来,都由玄日和绛月负责运送每一个星期的食物和必需品到「云岗」去── 这当然是夏侯鹰的命令。
「根据绛月这两个月的观察,武御使和初家宁确实处得十分融洽,共坠情网,而且 ──」绛月颇具深意的瞧了主子冷峻的侧脸一眼,才接着说:「初家宁最近几天开始说 服武御使和她一起逃离红门。」他把「如门主所愿」这几个字省略没提,因为他明白这 话提不得。
夏侯鹰毫无反应,依然是一副没有表情的酷样。
绛月却能从主子那缺乏人类情感表现的举止,探得主子的意向,「绛月这就按照原 订计划继续进行。」
夏侯鹰还是如出一辙的「零反应」,绛月却完全明白他的心意。
在一旁静静守护,同样是「日月双影」之一的玄日,每回看到绛月这经常上演的「 自说自答」戏码,内心就啧啧称奇,不得不佩服绛月的好功夫,换成是他这个神经线特 粗的二愣子,只怕一辈子也猜不透主子的意向。
???这天,又是新鲜食物和必需品投掷的日子。
初家宁和以往一样,喜孜孜的等待大包行囊滚进石窟来。
不久,伴随着「叩隆!叩隆!」的震地响声,果然大包行囊入眼来。初家宁和爱凑 热闹的元元兴致勃勃,十分起劲的开始拆卸,准备「验收」。武叙鈜则好心情的在一旁 听她吱吱喳喳。「验收」行囊是初家宁一星期一次的娱乐,他不想打扰她,总是在一旁 静静分享她的喜悦──虽然他始终不明白「验收」那些东西会有什么乐趣可言。
「这是叙鈜的衣服──」初家宁如数家珍的一样样清点。
对于红门送给武叙鈜的衣服,多半是以黑色系为主,她并不意外。因为叙鈜跟她说 过,他曾是红门「玄武堂」的「四大御使」
之一,而红门又有以衣饰?色来区分身份和所属堂号的传统,北方的玄武堂尊色属 黑,所以送来黑色系衣着合情合理。
倒是接下来的新发现让初家宁又惊又喜。「哇塞!是旗袍耶!黑色系的短袖旗袍! 是给我的耶!上面还绣着百合的图腾,好漂亮啊!」
红门果然够意思,这两个月来,吃的、穿的全是上上之选,简直就像在服侍皇亲国 戚,一点也不像在对待罪无可赦的阶下囚,和她所知道的不同──传言,红门对人质非 常礼遇,但对罪人极?严酷!
这么说来,她和叙鈜算人质□?不对不对,他们两个明明就是不折不扣的超级重犯 。那为什么……不管了!大概是夏侯鹰看她美如天仙,心生爱怜,才特别礼遇她吧!呵 呵!初家宁心无城府的一笑置之,继续忙她的「千秋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