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少玦左右看不到一条清澈的溪水,没处洗耳朵,筒直难受得很。自幼及长,不曾有人亲密的黏在他身旁,这小姑娘没被他的冷淡吓得却步,还左一句「楚大哥」右一句「楚大哥」,怎麽她不嫌肉麻吗?
「楚大哥,你怎麽不说话?」小蝶很体贴的代他回答:「我明白没有人喜欢被比较,像我,最讨厌长辈们拿我和洞春姊作比较,一味要我多学学她,哼,全是一些小鼻子小眼睛的三姑六婆!没水准外加没眼光,看不出我的优点有一马车那麽多!你们当大夫的也是同行相忌的吧?我可没有看轻你年纪轻的意思,只是想多见识一下,增广见闻罢了。」
「姑娘……」
「我叫风蝶影,小名叫小蝶,不许叫我蝶儿,那是我最讨厌的。」
又一个「最讨厌」,她的小世界中有多少个「最」呢?还有,她竟敢打断他的话。
「风姑娘……」
「叫我小蝶吧!楚大哥。」又来了。
他忍耐的轻咳一下。「我不是你的大哥。」
「我知道啊!所以我在『大哥』之上加个『楚』姓,以示区别。江湖儿女不兴忸怩之态,你不会在乎我这样尊称你吧?」
该死的,她竟先开口堵住他的话头。
堂堂七尺男儿岂能教小姑娘取笑你忸怩!
改弦易辙。「你今年贵庚?十五?十六?」
「你眼光不好,我十七岁了。」小姑娘就怕被人说小。
「十七也罢,十六也罢,叫我大哥不成体统,叫大叔吧!」
「大叔?!」风蝶影诧异得双眼发光,乐得上上下下一再打量他,嗯,真是愈看会满意。「你凭哪一点作我大叔?一没胡子,二没皱纹,小腹也没挺出,怎能叫大叔呢?不行,不行!这一叫我可理亏了,你是最佳丈夫人选呢!」
楚少玦听得右脚伴上左脚——差点跌跤!
生平第一次,他被吓住了,被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姑娘的话给吓住。
「你疯了!」
「我没疯,我是在抬举你呢!」
小蝶儿兴奋得两颊红扑扑,追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飞向他。
「我,风蝶影向上苍宣告:决定要跟著你!」
他掉头就走。他需要服两颗宁神丹,或者找一条乾净的河流(小溪的水不够洗),不然乾脆开一帖哑药强灌她喝下去,教她从此不能再胡说八道……
最後,他什麽也没做。
只是不断地提醒自已:那是一个小疯子!无药可救的小疯子!
他不曾救过她,当然更是从来也不认识她。
很好,就这麽办。
他洒开大步,愈行愈远。
第三章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著去赶集,我手里拿著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歌喉不甚高明,就用吓死人的音量来补充。「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
「闭嘴!」
楚少玦再也冷静不了,恨不能将耳朵塞住。
「原来你听得见啊?不早说,害我唱这麽大声,现在口好渴哦!」风蝶影倒来嗔怪他。「人家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你听见了也没鼓掌,也不大声叫好,害我以为你耳朵失灵,愈唱愈大声,真是辛苦。」
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哈,她真是味著良心说瞎话!楚少玦这位堂堂君子遇见「疯小蝶」,险些把教养抛在一边,恨不得把她捉起来先打一顿屁股再说。
「没错,你的歌喉称得上是『大猪小猪落玉盘』——那些大猪、小猪听见你的歌声都情愿自杀,给人吃下肚算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原来我的歌喉有此神奇功能,能教猪只自动奉献性命,再也不需屠夫们动刀,那正好可减去他们杀生的罪孽。」
楚少玦不知气好还是笑好,天底下有人比她更会瞎扯的吗?
风蝶影更是得意。她一直想诱他开口,终於成功了。
她怎会连自已歌喉不好这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呢?想当初段拂一片诗情画意,十分羡慕神往姜夔诗里的意境:「白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萧。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还真个自作一曲新词,教她低声吟唱,他就和著调子妇唱夫随的吹著洞箫,光是想像,就有说不尽的萧洒快乐!结果,她初试啼声便教他掩耳不迭,大叹「孺子不可教也」。最後,他还真把到一位名叫小红的歌妓,一偿「小红低唱我吹萧」的宿愿,而且在她面前炫耀,分明在暗示她很差劲。那年,她十四岁,便下定决心到死都要讨厌段拂!再丑再笨的男人都可以嫁,就是绝不能嫁给瞧不起老婆的男人。她年纪小小,脑筋可不糊涂,讨厌段拂,绝对有理。如今,她的歌喉不也派上用场了吗?哼哼,段拂那只笨驴竟然敢取笑她,用一种看到白痴的眼光看她,活该被她三振出局。楚少玦明显也不欣赏她的歌声,还说她的歌声难听到「大猪小猪落玉盘」,她却丝毫不介意,因为这是事实。他没拜托地展喉,是她自愿的,他没当她是白痴,只是点出一个事实。不似段拂拜托她时轻声细语,最後却无礼的拂袖而去。虽然花霞一直说她对段拂的偏见太深,但这绝对不是偏见,而是事实。风蝶影,一个有理想、有原则,并对自己的理想和原则顽固到底的小姑娘。既然她看准楚少玦是她的理想夫婿,有什麽理由不死缠到底,跟上了他呢?她怎麽想也想不出一个理由好说服自已放弃他。想得愈深,愈感觉到楚少玦真是一个幸福的男人,被她这麽痴情的小女子看到,焉能不额手称庆!对她「爱、爱、爱不完」!
真美的远景,不是吗?
「我说楚大哥……」
咦?人呢?
「可恶,你竟走得老远,」楚少玦显然不与她「志同道合」,她不过才幻想那麽一下子,他就走得老远,招呼都不打一个。哎,男人嘛,总是粗心大意些,不容易摸得清女人的心思,不过,没关系,日久生「默契」,总有一天他会懂她的心。
「楚大哥,等等我!」
她手里拿著小皮鞭,朝空嘎的打了一鞭,娇口数音吆喝吆喝,真有说不出的快意。呀嗬,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去,且看风家擒拿手,三两下将他手到擒来。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她又在唱了,这首歌想来已变成她的招牌歌了。
楚少玦只有充耳不闻以保清静。
这丫头真够招摇的,买了两串铃当挂在马脖子上,叮叮当当、叮叮当当,这还不够,外加过分的魔音传脑,简直教人无法忽视她的存在,可以吵死人。
这对清静惯了的他,可说是一种酷刑。
假若他施展轻功,不是可以把她老远抛在後头,教她望尘莫及吗?话虽不错,奈何她已知晓他的目的地是叶庄,他先行一步的结果,必然是:她嚣张的直捣虎穴,大声嚷嚷要他们交出「楚大哥」。那种画面,不是「丢脸」两字可以一笔带过的。
「……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还……」
她是唱上瘾了吗?
「请你不要再唱了,可以吗?!」他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她大为扫兴的长叹了一声。「我很难得唱得这样顺呢!而且只为你一个人唱,你却要我闭嘴,不嫌太残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