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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很奇怪吗?为什么敌人都知道我们在哪里,而可以帮助我们的人却来不了?”季曼曼好生疑惑。

  小金狼说明道:“因为五百年以来,想得到狼王令的人一直都在追踪你们四个家族,随时伺机而动,但日、月、星三人在那一战中伤亡惨重,你们已经知道啦,‘日’死掉投胎为人,‘月’——也就是白逢朗,被毁去形体,差点死去。就我所知,受那么重的伤,至少要苦修二、三百年才能复元的,当然无力追查你们的下落了。要不是‘月’及时对我下了银铃咒,恐怕再过五百年他也找不到我。事实上,‘月’还是我比较乐观可以找得到的人。”

  “那‘星’呢?”季曼曼很是好奇。

  “我闻不到他的气息,这是最糟糕的。”小金狼哀怨的再把狼头栖回于悠的胸脯上。



  “所以说,‘月’应该会去找那些野心份子了?”韩璇猜测道。

  “或者从我们的老祖先找起?到大陆那边查族谱?”朱水恋也猜道。

  “都怪你啦!为什么不直接让他找到我?原本我都算得好好的,朗舅舅好厉害的,不仅可以送来狼王令,还可以帮我们对付黑威,我们把它儿子打成凡胎,他不会放过我们的……”好哀怨、好命苦的小金狼“谁是你朗舅舅?”朱水恋问。

  “谁是黑威?”韩璇问。

  “元旭日不行吗?”季曼曼也问。

  小金狼忙着自怜,懒得开口,于悠代它回答:‘月’是佑佑的表舅,也就是白逢朗。这也是白逢朗出任联邦国宰的原因:迫于姻亲压力。黑威则是黑狼族的首领,首号野心份子,一个月前我们打败的那匹黑狼是黑威的儿子。最后,元先生有功夫,却法力不足,恐怕应付不了法力高强的黑威,他可是拥有千年以上道行的黑狼王,所以佑佑才殷切期盼“月’的到来。”



  “还是一句话:玩死自己,怨不得人。有事交办不好好说明,自作聪明的笨蛋,居然还是个狼王子哩!我看你八成是被猪妈妈遗弃的小笨猪,硬塞在狼后的巢穴里。好个蠢猪换狼太子,还不速速打回原形认罪。”朱水恋再度苛薄起来,一把把的怒火免费大放送。

  喔……想到就心痛,害她少看了白逢朗几百眼,锤心肝扼腕呀!居然眼睁睁看绝世美男子盟友跑掉了。

  “汪汪……呜……汪汪!”殷佑发出“狼”子汉的嗷叫,证明自己的货真价实。

  “NO、No、NO!不是学狗叫,是学猪叫,应该怎么叫来着?呱呱呱是吗?”朱水恋搓着额角深思。

  “笨蛋!又不是丑小鸭。猪叫应该是帼帼叫才对。”小金狼不屑的纠正。

  “才不是!一点也不像,你再叫一次。”

  小金狼倏地住口,扮了个鬼脸。

  “少来!我又不是笨蛋!想拐我?”

  “你当然不是笨蛋!你是猪嘛,瞧瞧刚才谁在学猪叫喽。”朱水恋笑得好阴险。

  “你狡猾、阴险、苛薄!我朗舅舅不会喜欢你这种可怕的凡妇俗女,你停止迷恋吧,省得以后更伤心。”这倒是由衷之言。

  朱水恋神色一凝。

  “我单恋又碍着谁了?”

  小金狼不可思议道:“你从来不考虑差异性就去单恋别人吗?你们性情不合、背景不合,甚至是生命——你们人类不修道法,寿命顶多一百年,而我们狼族可以随着不断的修行延长生命,虽然不可能与天地同朽,但比起你们来说,也算是长生不老了。”

  朱水恋叉腰道:“只是单恋干嘛想那么多?”是呀!这些根本不必想,但她的心情为何却大受影响?

  “佑佑,别说这个啦,八字又还没一撇。”于悠轻声阻止,不忍见水恋眼中闪过痛楚。

  “悠悠!你忘了我告诉过你你家祖先的爱情故事了吗?当年你家先祖管又寒也是这么被一个单恋他的韩家少女拐上手的。任何一种单恋都不会只满足于这个情况,谁都会往进一步的可能去努力。”

  “殷佑小朋友,这会儿你又像个世故的大人了哦。”季曼曼微笑提醒。

  小金狼别开脸,咕哝道:“反正早死心早好啦,我不希望你们两人受伤害。对谁而言都是一种残忍。”

  韩璇眼见气氛不佳,起身主导话题的方向:“首要之务,便是想法子召回‘月’。有什么法子可以让‘银铃印’的气场产生骤变,吸引白逢朗回来呢?”

  小金狼苦起脸。

  “可惜我的气息太弱,法力全无,否则将印子移转回我身上这种变化,可以吸引我舅舅前来一探究竟的。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等黑威来攻击我们,代价是死亡。”

  “这几天你们尽量住在‘殷园’里。敌人的事,由我与元旭日负责。”韩璇下指令。

  “你又想去诱敌了?”朱水恋不赞同的问。

  “虽打不赢,但肯定死不了。”韩璇有这层笃定。

  “为什么我们总是待在大后方?”朱水恋极度不满。

  “因为,”韩璇对四张仰望她的面孔道:“当你们没有能力当战士时,唯一该做的就是——别碍事。”

  没有小金狼预测的那么悲观,因为白逢朗很快地又回到台湾这块土地上。

  此刻,清晨七点,他站在朱水恋的床前,看着她活泼生动的脸蛋难得的呈现宁静纯稚的面貌。再怎么性格强烈的人,在睡眠中都是沉静的吧?

  十日来在大陆各省各群山间找寻同伴以及线索,片片段段的得到一些,但还不足以凑成可追寻的脉络。原本他该花更多时间在大陆,直到有了结果为止,但日日望着那忽强、忽弱的咒气,知她心绪起伏大,不自不觉也搁在心中挂记着了。

  她实在是个奇特的人类。来人界十数日,也算接触了各式各样不同的人,只证实了一件事:朱水恋是人类里的例外。并不是所有人皆演变成她这般特别的性格。五百年不曾来过人间,什么都变了、更替了,就只有基本的人性不会变。至少绝大多数的人仍是他所熟悉的模样——对陌生人好奇而矜持;防备戒慎,不轻易热络,但又超乎交情的探问别人底细。该是这样的,不是吗?偏偏她成了例外,教他印象深刻。

  这十日来,她因何意志消沉?又因何而欣喜或发怒?大起大落的心绪由白气的强弱上明显可看出。因为变化得大,今他不由自主注意起来。

  于是他决定来看她,毕竟她是他在人界的第一个朋友。寻找小王子的事刻不容缓,实在不该有丝主懈怠的,因此,打声招呼就够了吧?又或者,见她无恙就该走了?也就是现在……

  思忖间,已失去选择立即离去的权利,因为朱水恋突然睁开眼。在清晨七点醒来,需要一点点反常,毕竟她向来赖床赖到最后一秒钟。幸而她最近因为心事满腹,所以作息不太正常——“白逢朗!我的天!”她简直像装了弹簧般的笔直跳起来。

  “早安。”他温和从容的道早。

  “早。咦?你应该没有我的钥匙才对。莫非你真的是变过来的?”她看着上锁的房门,再看了看同样上锁的落地窗,确定他不是从任何一个可能的入口进她闺房。

  白逢朗微扬了下眉峰,她如何知晓他是“变过来”的?并且无半分异色?谁曾对她提过什么吗?

  “真是太好了!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把你请回来呢!”朱水恋迳自欣喜道:“幸好你没一去不复返,舍近求远的去找我们老祖宗的坟墓,二十代找下来,包你找到吐血。这都得怪那只笨狠,谁教他故作神秘不肯说明这印子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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