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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开始了——晓蓉先是微笑地瞥他一眼,眼儿亮晶晶,然后她缩住肩膀扭扭捏握地嗯起来磨蹭他,像没了骨头,声音甜滋滋软绵绵,红唇噘着嗲不止。

  「嗯~~隐之~~好咩~~嗯~~好不好咩~~隐之~~」她玩心一起,食指轻按下唇,微伸舌,朝他眯一眼,故作性感。「喔~~隐之……嗯……隐之……啊~~」

  他受不了,扑过来将她压在身下,她大笑,他们缠在一块,热情如火,棉被枕头统统踢到床下。

  床铺颤抖,床单哭泣,不眠夜,两人发情直至天亮……



  直至累得筋疲力尽,呼呼大睡。

  ※ ※ ※

  翌日中午,苏瑷到女儿房间喊她吃早餐,没看到人——

  喝!她惊骇,杀上二楼客房,敲门,没人应,想开门,门锁着。

  厚!苏瑷退一步,瞪着门扉,双手插腰,目光凶狠。

  「这个谭隐之要敢不娶我女儿,就给我试试看!」哼哼哼!苏瑷抓抓头发,讪讪下楼,让他们睡过瘾。



  房间里,床铺凌乱,谭隐之大字形躺着呼呼沈睡,晓蓉蜷在他臂弯微笑入眠。

  窗外阳光热情,蓝天静默,白云慵懒,天空底,院子里,绿树颤抖,迎风歌唱。

  苏瑷心情很好,她拎了一桶水,在院里浇花。浇着浇着,她忽然哭了起来。

  女儿长大,要嫁人了。想不到女儿这么厉害,跟信毅总裁交往,她虚荣地骄傲了几秒,抬头望蓝天——

  主啊,你要保佑我女儿幸福喔!她对蓝天默祷。主会听见吧?

  蓝天无语,白云变幻着形状。小房间,一张床,热恋的情人相偎安眠,拥一床好梦,好梦正甜!

  ——全书完

  后记

  我有我的奇遇

  这是小学的事,我不知道怎么跟人交朋友,很安静。

  分明可以跟邻居小孩玩一块,也不知怎么搞的,一换上白衣蓝裙到学校,就不敢跟其他人玩,也不知道怎么跟老师说话。白衣蓝裙仿佛是裁的诅咒,把我变成一个木讷的小孩。

  老师问我问题,我不敢说话。同学和我说话,说半天,我也没反应。

  很快我变成需要辅导的对象,甚至因为害怕就逃学七天,七天都在自家顶楼跟狗玩。这事闹得很厉害,妈妈好生气。

  每往上升一年级,新老师就会来做家访。我的操行分数很低,因为老师说的话我常没听进去。我的功课很差,尤其是数学,曾气到老师打我耳光,田为我每次都考零分。

  「既然不会,为什么不问?」老师总气得这样骂。

  因为我不敢跟老师说话。

  母亲为此伤脑筋,没有老师喜欢我,也不曾见我跟同学互动。

  「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老师家访时,总是这样说。「再这样下去,将来就完蛋了……」

  母亲很担心,要升五年级时,为了这已经被很多老师预言,将来会完蛋的笨女儿,她决定把我送去音乐班。

  所谓的音乐班就是里边的小孩不只上课,还要学乐器,组成一个小小管弦乐团,每当学校办活动或是礼堂要颁奖,我们就会在后边伴奏。

  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

  没想到本来已经完蛋的我,忽然好起来。

  钢琴——嗯,学得很快。小提琴——嗯,也不错,学得更快。

  记得拚命学拉小提琴,最爱拉「夏日最后一朵玫瑰」,好像一直拉一直拉,真就会有玫瑰从提琴冒出来。提琴老师是个高高的男老师,他对我很好,常说我乖,或许因为这样,我更爱小提琴了。

  当其他班级上课时,我们这一群小萝卜头会窝在音乐教室,练习海顿交响曲。有人负责打鼓,有人吹小喇叭,有人抱着法国号,有人要抓住大提琴。

  我有个小位置,安排在第一部的小提琴组。我在那里找到朋友,我的小学同学陪我度过快乐时光。

  我记得我们从对面顶楼救回一只小猫,养在教室里。老师当不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中午我们会用吃剩的面包喂猫咪。有时上课上到一半猫咪忽然喵喵叫,我们又笑又紧张。

  我的小学同学来自不同家庭,男生热衷打乒乓球,不知从哪拗来一架可以摺叠的乒乓球桌,每到下课时就在那里乒乒乓乓。

  女生喜欢交换书签,交换漫画书,互相绑头发,而我——我喜欢拉小提琴。还有,喜欢看他们玩。

  体育课,运动场玩躲避球。

  我最最讨厌臭男生要求要打躲避球,因为我好怕被球打,偏偏又跑不快,被球打仿佛是我的宿命。

  后来每次体育老师宣布打躲避球,大家分好队形,老师吹哨,游戏一开始,我因为怕被打,总故意跑去踩线表演阵亡,好溜到外面。

  由此可知,我果然是个狡猾的家伙。

  老师要我们在走廊种花草,我种了绿豆,绿豆后来开了花,我高兴得要命。盼着它结果,奇怪的是花谢了以后,什么也没有。

  为此我纳闷很久,花谢了不是应该就结果?结果——什么都没有?都说花开结果,骗人喔!我很失望,也很伤心……为了绿豆不生小绿豆,这样就伤心?我真是太白痴了,呵!那盆绿豆后来怎样了?我忘了呢!

  我果然是个无情的家伙,想必它没按我的希望生小绿豆,我就不管它了吧?!

  我们班上有个好可爱的女生,喜欢绑马尾,马尾上扎红的小球儿。男生喜欢拉她头发闹闹她,她总是气得脸红红。长大开同学会,再见到她,果然是个美人儿。肤白若雪,个性单纯,是个好有趣的美丽佳人。个性直,没心机,和她相处好经松。

  昨天是她的婚礼,我因为稿子写不完,来不及参加。

  猜猜她嫁谁?呵,原来也是我的小学同学,是个英俊的家伙。大家同班两年还不够?长大还成了夫妻?算你们狠!这几年发生什么事?嘿,真是个谜。

  我赶着写《一起百年好合》,深夜赶稿想到他们要结婚,就觉得很妙,好多回忆涌上心头,时间过得真快啊!

  小提琴的弦都生锈了,还记得拉琴的手势,却忘了合弦怎么按,哪个音符在哪个位置,我忘了。又不敢用弓去拉弦,怕一碰,生锈的弦就要断了啊,只好搁在那儿,偶尔拿出来,怀念一下我的小学时光。

  这时我又记起了,在我还未加入音乐班,在我还不懂得适应小学生活时,每次午休,我都跑去一楼楼梯间,胖胖的校友伯伯住那儿,他养了一只叫玛丽的狗。

  玛丽很美丽,黄黄肥肥的,一叫它,它就躺平露肚。我就会蹲在地上一直给它搔痒,它会乐得扭来扭去,还眯起眼,仿佛在对我笑。

  玛丽的眼睛是黑色的,校友伯伯的头发是白的。校友伯伯每次都问我:「怎么不去跟同学玩?」

  我总是笑,不知怎么答。

  玛丽因为太美丽,就被公狗追走了。有一年夏季,玛丽怀孕,生了六只小狗狗。我乐疯了,每节下课冲到伯伯那儿,把六只小狗的肚子全搔一遍,还没搔过瘾,钟声就响,我又呼呼呼地快快跑回教室,常常来不及。

  校友伯伯住的小楼梯间,只有单人床和一架电视,他手臂刺着反攻什么的,有时他去巡校园,会让我坐在椅上看电视。他常拿水果给我吃,当时才小学的我,每次想到校友伯伯,脑袋的逻辑就是——

  去见校友伯伯=看见玛丽=跟玛丽玩=然后有水果吃=赞!

  当时我心的重要程度是——玛丽>水果,水果>校友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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