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相商,请弟往曲江一叙。”龙飞凤舞的字迹,出自当今皇太子李玄之笔,是前天系在小鹊鸟腿上、由皇宫飞进他庭院里的秘密信函。
这张小纸片,不但来得好,更是来得巧,他这一、两天原本就打算动身赴约,现在更没有理由不去了,皇太子有事相商,怎么也比娶妻来得重要吧!
而将这张纸条压在桌上的理由很简单,至少可以让爹相信自己是接了纸条后匆忙出门的,就算他要动怒,也不会拿他先开刀。
冲动的二弟已经动身了,他现在离开可说是最恰当不过的,至于那个尚书千金到底会成为谁的妻子、老三和老四谁会是最后离开的那一个,这都不是怕该关心的问题。
老头子刚定下的那门亲事,最后会是一场混乱吧!但是怕又能怎么办呢?大家自求多福吧!
东方炜小心地关上房门,走到东方家的后门,轻轻一翻便跃过了墙,不一会儿工夫,他高大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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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东方老爷喝着清粥,吃着昨日张家送来的红蛋,心中得意洋洋地想着:“昨日那一招可说是‘破釜沈舟’之计啊!这四个儿子虽然个个古怪,但是经昨晚这么一逼,总会推出一人来完婚吧,嘿嘿,这下子总算快有孙子可以抱了!”
正当东方老爷沈醉在抱孙子的美梦中时,家丁阿福面色苍白地冲了进来,慌乱地开口道:“老爷不好了!四位少爷全都留书出走了!”
霎时,一阵睛天霹雳,打碎了东方老爷的美梦,也震落了他手中的红蛋。那红蛋在地上“咚!咚!咚”滚了三圈之后,停在阿福的脚边,彷佛正冷冷地嘲笑着东方老爷的天真……
第一章
宫城。芙蓉园都城乃当代规模最大、物华最盛的城市,一共建有三重;外一重名京城,内一重名皇城,又内一重名宫城。而芙蓉园地处宫城之内,为皇家禁苑,一般人无法进入,是一专为帝王、贵族所建的游乐之所。
时值初夏,芙蓉园里的奇花异卉逐一绽放、相竞斗艳,增添无数风情。芙蓉园里的观云亭,此时早已设下一桌丰盛的宴席,比较特别的是席中并无宾客,圆桌上只设有两副蟠龙金杯,象牙银箸、玉胚碗,桌前坐着一名身穿华衣、举止高雅的贵公子,他举起酒杯在鼻端轻轻晃动,眼瞳微眯,一边欣赏眼前的美景,一边耐心地等待着。
“名花异卉,竞相娇妍,但不知大哥赏的是花还是美人?”含笑的嗓音自不远处传来,一道人影微晃,坐进了华衣公子的对面。
“好一段日子不见了,炜兄弟依然风采不减,今日你肯应邀而来,愚兄可说是受宠若惊。”华衣公子淡笑出声,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跟着不怀好意地开口道:“莫非是城西王尚书的千金不够好,所以兄弟你特地参加宴席,想亲手挽下一朵牡丹花?”
“这事你也听说了?”白衣男子挑高一道眉,无聊地撇撇嘴。
“当然,这可是京城里最热门的消息,但不知是哪位东方公子要娶美娇娘?”
华衣公子哈哈一笑,轻摇手中的玉扇,咧齿而笑。“喏,你我情同兄弟,若那个尚书千金不够好倒也无妨,今日是皇上赐宴,王公贵族全都来了,环肥燕瘦的美人也是应有尽有,我这个亭子的视野极好,不论你看上哪朵花,只需告诉我一声,相信以兄弟的人品和家世,没有一个姑娘会拒绝你的,你意下如何?”
的确,坐在他眼前的,是一位难得一见的美男子;浓黑上扬的剑眉底下,是一对炯炯有神的漆黑眼瞳,形于外的是一股斯文华贵之气,绝对会让人眼睛为之一亮。他,就是人们口中的尊龙--东方炜。
他与东方炜相识已久,更是拜把的兄弟,而他明白在东方炜过于俊美的五官之下,有一颗极为精明的心,个性沈稳而内敛。在东方炜赢得尊龙这个称号之前,不少人就是犯下了以貌取人的错误,认定了他这位炜兄弟长得俊雅无害,结果这些人全都栽了个大斤斗,这下他们才知道东方家的人个个惹不得,尤其不能惹上那个俊美无比、有着一张斯文面孔的东方炜。
“怎么,稳当的皇大子不做,倒想和城中的媒婆较劲?”东方炜似笑非笑地嘲弄自己的义兄。想不到老爹为他们四兄弟定亲的荒唐事也传到了宫中,现在还成为被取笑的话题,真是胡闹。
“好,我们不谈女人,来谈谈别的。”华衣公子朗笑出声,以玉扇抵了抵眉心,再抬头,眼中已无笑意。
“说吧!若不是有事,你不会放小鹊鸟飞进东方家的庭院。”东方炜为自己斟了一杯酒,凝神细听,于公,皇家与东方家的关系不差;于私,他更是太子殿下的结拜兄弟,现在皇太子有了困难,无论如何他都要帮他走一趟。
“炜兄弟你看,这曲江多姿、碧波荡漾,乃人间美景,这曲江边所建的楼台、亭阁,甚至是锦绣帐幕至少有千百个,看得真让人眼花撩乱。”皇太子淡笑道,又啜了一口醇酒。
“这宴席每年都要举办几次,不过皇上似乎越来越喜欢热闹了。”东方炜有感而发。
从他一踏入芙蓉园,触目所见尽是奢华,在曲江池中的彩绘画舫每一艘都是晶润艳丽,而附近所建的楼台亭榭更是富丽堂皇、美不胜收。
今日的曲江,可称上是宴席遍地、万众云集,而这也是近几年才有的事,因为皇上开放此地饮宴享乐,期望君民能同欢,共享这太平之盛世。
“不错,他老人家年纪大了,喜欢热闹是人之常情,而我担心的,却是另一件事。”皇太子神色一凛,语气凝重地再度开口道。
“大哥想说什么?”
“眼前虽然社稷稳定、民心安顺,但所谓满则溢、盈则亏,这巅峰之世却透着隐忧,我既身为人子,又是一国之皇太子,自然也得多担一份心。”
“什么隐忧?”东方炜也被挑起了好奇心。
“或许是因为年纪渐长,又或许是太平盛世所致,父皇近几年来少理朝政,却是对长生不老、仙乐金丹情有独锺。”皇大子对东方炜解释,跟着说到这几年有无数的道士以炼仙丹、进灵药的名目进宫,却意外地得到宠幸。
“此事我略有所闻,但只怕我是无能为力。”东方炜微微苦笑,若是要他扫除叛乱、上阵杀敌他都义无反顾,但要地想办法改变皇上一心求长生的念头,那可是难上加难。
自古以来长生不老一直是所有帝王的梦想,更何况是当今皇上,他坐拥太平江山、享尽荣华,可说是拥有人世间的一切,自然更想求得长生,永远地延续自己的生命。
“别说是你,就算我贵为皇上的太子,对于父皇兴道教、求长生之事,我也是一个字都不能提的。”皇太子轻叹一口气,悠悠道。“供道士、求长生倒也无妨,问题就出在前阵子,有一个叫‘昊天居士’的老家伙进了宫,他不知拿出什么药,父皇在服用后觉得神情气爽、精神百倍,自此之后对他言听计从,时时将他的意见往心里记去。”
“‘昊天居士’就是你说的隐忧?”东方炜沈吟,思索在记忆中是否有这个人的存在。
“老道士满嘴荒唐言,出的主意更是让人发噱,他前些日子上奏给父皇,说苏州一带出现了一道奇异的紫气,据他的推算,紫气源于一名巫女的身上,那是天精地气酝酿出的魂魄,足以撼动皇上的江山。”皇太子一把玉扇漫不经心地点了点桌面,眸中泛起一抹精光,继续道:“有趣的还在后头哩!这名巫女本事可不得了,据说她翻手是云、覆手就是雨,老道士告诉父皇,若将此女迎入宫中奉为国师,皇朝自当富裕永盛,若此女不愿为朝廷所用则杀之,以保眼前安定之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