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心中大骂一声夭寿,有没有病啊?深夜的山林,这样乱跑乱闯会死人的!但她管不得会不会死人,继续跑去,越跑越快,越跑越心急,然后一个冲刺,她冲进那个怀抱里……放声大哭!
在漫漫撞进胸前那刻,蓝殷懵了。
流云也懵了,幸好他紧急煞车,否则就要被大哭的女人发现,然后新令下达——操练再添一个时辰,夭寿,会死人的!
要不是怀里的柔软太明显,要不是箍着腰际的双手太清晰,他会怀疑自己有严重的妄想症。
黑熊被丢在脚边,蓝殷反手圈住怀中女人,他这是被需要了?在感情上、在心理上……被漫漫需要?
那是什么感觉?是充实?是安全、愉悦、满足?不知道,感觉的成分太复杂,他无法完整形容,但他确定——好喜欢啊,好喜欢被她需要,好喜欢被她在乎,好喜欢她在自己怀里紧紧依偎。
忿忿离去,「忿忿」是假的,「离去」也是假的,走没几步他就让流云守在她身边。他想知道她的反应,想知道她会不会就此离去,会不会伤心?好吧,期待她伤心是有点奢望了。
她那么清冷的人,他在不在,她都没差吧?
但,猜错了,她一直等在这里,她投怀送抱,她为他而哭泣,所以她喜欢他、在乎他、看重他?
漫漫在发抖,全身上下抖得厉害,手脸冰冰的,灼热的泪水滚到颊边很快就凉了,秋寒的天,女人不该深夜里在山中逗留,她这么做,为的是他。
这个意识让他心脏跳起狂欢舞,不测试便已然确定她喜欢自己。
他是镇国公府的少爷,喜欢他的女人如过江之卿,没什么好得意的,但不明所以地,她喜欢他这个结论,让他好欢喜。
「对不起,我错了。」他低头认错。
她在他怀里猛摇头。「不是你的错,是我。」
「我不应该丢下你。」他说。
「我不该对你那么冷漠。」她有认真反省。
「兔子只是小事,我不应该乱发飙。」
「没关——」话说一半,她闻到血腥味,急忙推开他上下查看。「你受伤了?在哪里?严不严重?」
着急的口气再次证明她有多在乎,于是他乐上加乐。「不是我的血,是它。」他提起地上死到不能再死的黑熊。
「你一个人跑去抓熊?」
「我没刻意抓,它碰到我,算它倒楣。」
这口气有点飘了,不是因为抓到熊而骄傲,而是因为被她担心,有人愿意把他担在心上,怎能不骄傲一把?
「很危险的,你有没有受伤?」
「放心,半点伤都没有。我们回家吧,我饿了。」拉起她的手,他笑出满脸春光。
「好,给你做碗面。」虽然她的厨艺差强人意,但她愿意为他努力。
「明天我们去衡江镇吧,这四只熊掌肯定能够卖到好价钱。」
「你缺钱?」
「缺!大缺!」
「我有,先给你?」她急着弥补自己的冷漠,把陷落沉沦那事儿丢到脑后。
「不必,卖了它吧,奇货可居。」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口气轻松神情愉快,好像不久前的争执纯属幻想。
山路难行,天色未明,走这样的路没有人会感到快意,但他感觉到了,紧紧握住她的手,这一刻,他想牵着她不断走下去。
他发现她在笑,从燃起蜡烛之后就没停过,给他做面时,笑着,给他烧水时,笑着,连她在洗漱时,他也隐隐听见屋里传来笑声。
「怎么了?」他终于忍不住问。
「没事,你快去洗澡吧。」
她始终没回答,唯有挂着一脸笑,直到脱下衣服那刻,他明白了——自己的裤腿后方被树枝划拉开,长长的一道,他洁白的大腿和屁股一路在外招摇。
懊恼!泡进木桶里时,蓝殷狠狠捶了好几下水面,然后又听见窗外传来的暗笑声。
这次不是漫漫,是流云,死家伙,他还敢笑?
他压低声音问:「你都看见了?」
「禀主子,属下看见了。」流云的口气中带着一丝得意。
这事回去后得好好炫耀,毕竟自己是流字辈中第一个看见主子屁股的。呃,还真是挺白,又有弹性,摸起来手感肯定不差。哈哈哈……他憋笑,憋得岔气,憋完笑还得憋咳,好辛苦呐!
「怎不提醒爷?」
「主子命令,不能让薛姑娘发现属下。」
屁!提醒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要让漫漫知道,比方拿颗石子弹向他白花花的屁股。
呃……想到「白花花」三个字,他好想死。
漫漫看见了,所以笑得脸红心跳,满脸害羞,他的一世英名尽毁于今晚。
「从今日起,你每日操练增加五个时辰!」他要把他往死里操。
窗外……没回应?
「流云?」接连喊几声都无人回应后,蓝殷咬牙切齿。「该死,跑那么快!」
门板传来轻叩声,漫漫在外头问:「你在喊我吗?」
「没有。」
「哦,好,天冷了,别泡太久。」
「好,我很快就洗完,马上出去。」
瞬间心情好转,因为——她一直在倾听他的动静,因为……她在关心自己。
蓝殷加快动作洗完澡,他决定今晚偷渡到她的床上去,他有好多话要跟她聊,他满肚子的快乐要教她知晓。
窗外把自己蜷缩成一颗球,手心紧紧捣住嘴巴的流云缓缓松下气,擦擦额头冷汗,呼……逃过一劫了。
看来他没猜错,主子对薛姑娘很不一般啊!
有钱就是任性,卖掉熊掌,换得百两,他带着漫漫在衡江镇上到处乱逛,东买西买,买的全是华而不实的东西,但何妨,爷高兴!
看着他那么高兴,漫漫没有反对他的任性,反而还陪着他一同任性。
不过他还是务实地买了许多粮食和肉品,把厨房堆得满满。从小到大,炊金馔玉,他从来不晓得把食物堆满厨房也能让人心生安全感。
这天,漫漫一大早就起来在厨房里忙着,蓝殷醒来时,桌上除早膳之外还有一篮食物。
去野餐?有可能,最近夜夜偷渡,得寸进尺,两人终于敞亮心胸聊开来。
他催她说一堆童年傻事,本想催出那段多年前的偶遇,但很可惜,并没有,不过她说出许多陈年旧事。
她说:「我想攒钱给爹爹买地,于是满山遍野采集药材,师父担心我独自上山非要跟着。几年下来山里哪边有坑、有洞、有水、有兔子、有草药……我都一清二楚,这座罕无人迹的大山成为我们师徒的后花园。」
她说:「大山让我发家,我爱死它了,我认为它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山,但师父却说苍狼山更美。」
她说:「苍狼山是师父的故乡,山上物产丰饶,到处是高林巨木,每到下午山岚环绕,美得难以形容。」
她的话题,除了父亲,全都围着师父绕,因此蓝殷明白,师父于她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所以他们的关系大跃进,除了谈心,还是可以一起郊游的关系?这样的「跃进」非常好。
梳洗罢,漫漫进屋,拿出一套白衣素服往浴间走去,再出现时满身的白,让她看起来楚楚可怜。
「我要出去一趟,晚上才回来,午膳已经做好,在厨房里,记得吃。」她说罢提着篮子往外走。
「你去的地方,我不能跟吗?」
两人目光相对,漫漫舔舔干涸的嘴唇,踌躇片刻后道:「好吧,如果你想就来吧!」
「我想。」接手她挎在臂上的竹篮,蓝殷拉起她的手,带着秋游的快意走出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