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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亚继无所谓啊,上头刻着他的名字,玉佩就是他、他就是玉佩,不管思思喜欢什么,都是喜欢“姚亚继”。

  “想哥哥不?”亚继问,頋手把玉佩塞回怀里。

  “老想了,想得头都痛了。”

  亚初戳她一额头,“马屁精。”



  思思撒娇地咯咯笑开,胖手圈着亚继脖子,把头埋进去,瓮声瓮气说:“思思爱哥哥,哥哥爱思思。”

  “爱琛哥哥不?想琛哥哥不?”亚琛捏住她下巴,把她的头给拔出来。

  “爱一点点,不想琛哥哥。”

  “小没良心的,以后不给你买糖,只给维维买。”亚琛道。

  “继哥哥买。”

  “好,继哥哥买。”



  “买糖还要买糕糕。”

  “再给思思买漂亮手钏好不好?”

  “好。”

  “亚继荷包都被臭丫头掏光,这个败家娘儿们。”亚初掐掐她的小圆脸。

  “思思不是败家娘儿们。”

  她鼓起腮帮子,软软地反驳,甜萌的模样让人胸口都跟着甜了,亚继忍不住亲她一口。

  思思捧起他的脸,也还亲一口,这时,她发现亚继身后跟着一个漂亮叔叔,她想也不想接着朝漂亮叔叔张开手臂。

  “哈哈,思思变心了。”亚初、亚琛看着亚继的臭脸,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们家丫头习惯很坏啊,做啥都只瞧脸,碰到好看的就瞅着不放,要不,怎会尿片洗最多、饭喂最多的是他们俩,可她最喜欢的却是亚继?

  在她身上,“有奶便是娘”这个规则不成立。

  对女人,秦宁避之唯恐不及,但被这么漂亮的小女娃热烈欢迎,突然间莫名的优越感升起,他把思思抱过来。

  软萌的小身子在怀里,像往怀里揣了块糖似的一下子把他的心给融了。

  他没想要成亲的,因为麻烦。

  没错,女人就是个麻烦包,让女人做事,只会帮倒忙,不让她做事,她就到处生事,如果能像养狗那样简单,他不介意养一窝女人,可惜……以为带回来的是温驯小狗,谁知道养着养着就会养成大灰狼。

  所以成亲这事儿,别找他!

  只是最近这样的想法有点动摇,因为碰上了根硬骨头——一个会跟他争辩、会嘲讽他,会说女人依靠男人是天经地义,男人依靠女人是天理不容,总结出男人不是个好东西的女人。

  知书够特殊、够勇敢、也够与众不同,一句塘塞母后的话,却让他在真实生活中捡到这个女人,于是他来了,来将这个女人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小丫头,你娘呢?”他打听得很清楚,关于所有的“姚知书”。

  “娘在画绘本啊。”

  微讶,这点他没打探清楚,原来“琛宝童书屋”里的绘本是她画的?

  不管是绘本、教具或点心,知书铺子里的东西,他全搬了一套回府,那些绘本故事简单却很有意思,和知书一样令人想要探究。

  他知道知书和陆浔封有旧,也猜得出陆浔封对她有些想法,但这并不防碍他想对知书抛出善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谁能抱得美人归,得凭真本事,不能依赖交情,靠朋友退让得来的女人多没意思,你说对吧?

  当然他的自信来自于经验,比起冷酷的陆浔封,他的亲切温柔更容易被喜欢,要不小青梅怎会琵琶别抱,爱上花狐狸、抛弃大灰狼?

  “绘本啊,你最喜欢哪一本?”秦宁讨起小姑娘欢心,擒贼先擒王,把儿子女儿、小侄子全拢到手里,还怕抓不到偷心贼?

  “灰姑娘。”

  “为什么?灰姑娘很可怜欸。”

  “娘说生活苦不算苦,心苦才叫苦,灰姑娘虽然工作累,但是很快乐。”

  也对,成天被欺凌,不怨天恨地还能幻想仙女和南瓜马车,这个灰姑娘够奇葩。

  “你不觉得王子很傻?要一家一家试玻璃鞋,要是碰到脚一样大的,不就认错人了?”认脚哪有认脸来的准确。

  “不会。”

  “为什么不会?”

  “因为有魔法啊。”娘说爱情就是一种魔法,等她长大,仙女就会拿着魔棒往身上轻轻一点,她就有了魔力。

  这么单纯的相信?好可爱哦,他越来越想了,想把思思纳为己有,想天天抱她在怀里,听她娇娇软软的声音。

  他不是个好父亲,因为不喜欢妻子、厌屋及乌,他从不曾耐心对待过儿子,直到儿子死去,他才感到罪恶、才厌恨自己。

  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抱女娃的感觉太温馨,他的后悔在此刻瞬间飙涨。

  秦宁和思思聊上了,一面聊一面往里走,跟在身后的亚继不满、脸臭,他很想一脚把对方踹开。

  前几日,宁王找到书院里,对他说:“我想认你当义子。”

  他冷冷回应,“我不缺爹。”

  宁王锲而不舍,“但你缺钱、缺身分,本王膝下无子,只要你愿意改姓,日后王位、财产全给你继承。”

  他轻哼一声。“莫欺少年穷,钱和身分我可以自己挣。”

  宁王说:“年幼无知是真理,却非好事,只有傻子才会相信未来可能无限。”

  他道:“对不起,我喜欢当傻子、热爱当傻子,当傻子是我人生最大梦想。”

  话说得这么白,总该知难而退了吧?没想到宁王爷很难缠,缠完自己又去缠先生,让先生将利益缺弊对他分析一便后……亚继仍然坚持己见。

  然后,今儿个登堂入室来了。

  知书把最后一笔画上,绘本卖得贵不是没有原因的,古代印刷术不进步,只能印出单色画,但这样的故事书引不起幼儿兴趣,所以得雇工将颜料一笔笔添上,高度手工制作的绘本,卖上一、二十两真的不过分。

  “刮目相看,绘本竟然是出自姚娘子之手。”

  看见抱着女儿的秦宁,知书直觉皱眉。

  女儿的颜控又发作,不知这是好事还坏事,从小培养审美观是正确的,但万一培养着培养着,培养出一朵痴花,该怪谁?

  知书起身接过女儿,交给亚继,道:“这样就刮目相看?不知道在王爷眼底,民妇是有多肤浅无能?”

  秦宁一笑。就说吧,是根硬骨头,在尝遍软糕后,牙口不坏的他想换个滋味。“小娘子不好奇,本王今日上门有何事?”

  是怀疑啊,不会也想托关系弄名额吧?“王爷请说。”

  秦宁觑一眼亚继,看得他头皮发麻。“我打算收亚继为义子。”

  这念头,打从座谈会那天就落地生根、日渐茁壮,他也不明白哪来的执拗,可想法形成就非做到底不可。

  “我不要!”亚继毫不犹豫反驳。

  “听到亚继的意见了吗?”不管对大人小孩,她采取一贯的民主态度。

  “十岁小儿,连点小事都干不了,能有什么意见?只要姚娘子同意即可。”

  “十岁小儿是干不了什么大事,但肯定能让你什么都干不了。你敢不把他们的话当话,我保证,他们创造力不一定惊人,但破坏力肯定惊人,所以我习惯做任何决定之前,先徵求孩子们的同意。”

  “你认为让他们用任性态度去否决未来是正确的?”

  “不管任不任性,未来都会摆在那里等待他们前进,没有被否决的问题。”

  “明眼人都晓得,当本王义子有多少好处。”

  “好处吗?请说。”

  “比起你,我能给他更完美的人生。”

  听起来不错,可惜亚继不买单,若他缺义女,她倒是可以将就。

  知书笑答:“对于完美,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定义,请问,谁认定的完美才是真正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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