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啊,那么简单的两个字,可是在心底深处却有着复杂的感受,复杂得无法形容。他转头看她,并说:“你很丑!”
换上别的女人,听见这话肯定要生气,可孟孟不,她反而笑出声。
就说吧,她是个很奇怪的盖子。
见她笑,他又说:“不过很顺眼。”
“顺了你的眼吗?”
“嗯。”轻轻点头,他突然站定,转过身勾起她的下巴,“闭上眼睛。”
“为什么?”很奇怪的羔子问。
“我要亲你。”很奇怪的锅回答。
“被亲的女人一定要闭上眼睛吗?这是你的经验?”盖子问,这话真酸,酸得连盖子自己都发现了。
“我没亲过女人。”锅子撇撇嘴,闷闷回答。
自古以来,没有女人经验的男人都会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你不是忘记以前的事了,怎么晓得自己没亲过女人?”盖子的酸气蒸发,带出两分少糖微甜。
“感觉。”锅子笃定的口吻让盖子的甜度继续往上增添。
凤三感觉自己没亲过女人,感觉自己是个坏脾气男人,感觉自己不曾体贴过别人。他自我中心,只站在自己的立场想事情,没错!他就是个讨人厌的男人,所以……才会受罚?才会遗忘过去?
他原本很在乎这个,但此时此刻他无所谓了,遗忘没关系,重新开始就好,只要她在他身旁。
“闭上眼睛。”奇怪的锅二度要求。
奇怪的盖子乖乖闭上眼睛,因为啊……因为心很甜,因为他说他不曾亲过别的女人。这样她也信?没听过宁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能相信男人那张破嘴吗?
是的,她没听说过,因为她本来就相信世间有鬼啊,所以再相信男人的破嘴也不为过。他越来越靠近、越来越靠近……
就在两片唇几乎贴上时,一阵寒意钻进孟孟骨头里,她猛地张开眼睛,发现周围不晓得什么时候聚集了大大小小的男鬼女鬼,随便一数,至少有十二、三只。
“干么?”亲不到人,凤三生气了。
她噘噘嘴,满脸委屈地指指左右道:“有这么多鬼看着呢。”
他恼怒地皱起眉头大喊一声,“走开!”
可这些都是陈年老鬼呢,又没见识过他的咸力,谁会害怕他这个小嫩鬼?
见人家不甩自己,凤三的火气往上冒,才要开口,孟孟就抢在前头夸张地道:“你们再不入轮回,他会把你们打得魂飞魄散,快走、快走,他才刚收拾几十只恶鬼!”
几只胆小鬼倏地在一阵光芒出现后,乖乖走入阴间,去领号码牌喝孟婆汤。
剩下几只胆大的凑得越来越近,还有个素日里最凶恶、最有本事的,流着口水笑得一脸猥亵,两只眼睛紧盯着孟孟姣好的身材,满是泥巴的手指朝孟孟伸去。
很好,这鬼严重犯了凤三的禁忌。
谁都不能侵犯他的孟孟!凤三脸色铁青,握住孟孟的手松开,速度之快,一伸一缩间,她还没看清楚发生什么事,色鬼已经躺在地上,两条腿痛得抖不停,魂魄仅剩下小半条。
凤三哪肯饶过他,上前一大步,抬起脚就要往他肚子踹去。
色鬼扯起喉咙大喊,“爷不玩了。”下一刻,一道白光出现,他进入轮回。
见平日奉为大哥的恶鬼如此,其它的鬼胆子再大也不敢以身试法,一道道白光不断出现,鬼全数消失。
森林中的温度陡然升高,不敢靠近的虫鸟飞近了,窝在洞穴里的兔子冒出头,花朵悄悄地绽放芬芳。
孟孟用力吸一口森林气息,眉开眼笑道:“真好,你今天渡化这么多恶鬼,肯定会有福报。”
他才不在乎渡不渡化,他在乎的是她鲜嫩可口的唇。
手横过,凤三将她揽到自己胸前,低声在她耳畔轻道:“你就是我的福报。”语音落下的同时,他的唇也落下。
微微的甜、浓浓的蜜在这个森林里化开,虫鸣鸟叫声变得鲜明,遍地野花传来香气,生气瞬间在林子里滋生。
第七章 真实身分揭晓(1)
树下多出两个秋千,许多顽童常常在闲暇之余在此玩闹。
午后,太阳正盛,田里工作的农夫们回家休息,小孩也被大人叫回家吃饭,孟孟和凤三坐在树下慢慢地荡着秋千。
她扳着手指说:“九十六个,再渡化四个鬼魂,就满一百个了。”
“凑一百个能干么?投胎当皇帝?”他轻哼一声,满脸不屑。
“当皇帝好吗?我倒觉得那是个苦差事。”她努努嘴。
当皇帝是苦差事?这话……恁地熟悉,是谁这样对他说过?
皱起眉心,凤三沉吟不语。
孟孟笑道:“你不觉得吗?皇帝要是下错命令,很可能会害死无数生灵,这业障要算到谁头上?自然是皇帝啰,总不会归到奉命行事的大官身上吧?”
“你怎么晓得那些大官是奉命行事,还是阳奉阴违?怎能把业障全算在皇帝身上?”不公平!他反对她的论调。
“就算阳奉阴违,官员也是皇帝选拔出来的呀,最终啊,那些业障还是得落在皇帝身上,所以没有福分的人,万万别勉强自己抢那个位置。听过天命所归吗?老天爷总是算得清清楚楚。”
风三不同意这话,横眉竖眼,态度摆明表示着“爷不爱这话题”。
不爱啊?就别说啰,人嘛,总有个七情六欲,喜欢不喜欢不见得需要道理。
就在孟孟正转着脑袋瓜努力寻找新话题时,一个年轻男子朝她走近。
他穿着一身白色尽衫,不算矮,但比起身边的凤三要矮上大半颗头。他好看的不是眉眼鼻唇,而是那双眼睛,沉静得如同一潭湖水,让人备感安全。
他走到孟孟前方十尺处,不再挪动脚步。
就这样,一个颀长的身影临风而立,他看透世事的清润眼眸中,带着淡淡的悲怜。
人会在遇见同类人时不自觉地相互吸引,直觉告诉孟孟,也告诉这男人,他们是同类人。
这男人一出现,孟孟的注意力就被全盘转移,让凤三非常不满意。
他怒目相视,表情狰狞,若人类能看见他的表情,肯定会吓得噤声不语、退避三舍,以保生命财产安全。
可惜,对方看不见。
孟孟起身,笑问:“你是于文谦?”
“孟孟姑娘?”他也笑问。
“嗯,我是贺孟莙。”
“你怎么认出我的?”
“你和于叔长得很像。”
“你……真的能看见我大哥?”在听见祖父母的转述时,他还半信半疑,可孟孟一句话就将他的怀疑全数推翻。
“你应该看看我的字,我的字是于叔手把手教会的,神韵和于叔有八成像。”
于文谦沉默,眉心深锁,苦笑道:“这些年我始终存着一丝侥幸,以为大哥没有死,只是躲在某个地方研究医术,等我有足够的能力维护他的安全,他便会回家,没想到……”
“你以为于叔没死,是因为于文和带回去的是骨灰,对吗?”
“嗯。”他点点头。
“于文和下的毒让于叔的尸身在两天之内变成黑色,于家一门习医的人那么多,怎会看不出于叔并非死于疾病?所以他必须把尸体化成灰。”
“是,我懂。”
“你别难受,于叔常说你比他聪明,一定可以将他这手金针之术发扬光大。”
于文彬的师父年轻时很固执,死守着这个本事,直到又老又病了才后悔自己的自私,想着此技若能多传给几个人,定能够救活更多命不该绝的病患。
幸而他遇到于文彬,于文彬用一身功力为他续命,他便收于文彬为徒,将此技传予于文彬。若非于文和的自私,如今这门密技必定有更多人得以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