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真正见到凌端后,德馨院里两人四目首度交接,她的心不知不觉地搁在了他身上。
他对她不算温柔,或者该说,他很明显地对她表现厌恶之情。
可见识了他的人品、聪明、不墨守成规,和偶尔对她流露出来的体贴后,她便如扑火的飞蛾般,不顾一切地投入他的情网里。
她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只要他肯对她笑一笑,让她当下死了,她都愿意。
她费尽心思讨好他,可惜收效甚微。
只有那两次,他被她打动,稍微对她做出一点亲密举动,她却吓得落荒而逃。
那时,她真是恨死自己的无能兼软弱了。
今晚,她差不多把一辈子的勇气都用尽了,才让自己进厨房,煮了那些宵夜,送到书房给他。
她心里是既期待又怕受伤害的,期待他能因此更喜欢她,更亲近她,又害怕自己过度害羞的毛病再度发作,他一靠过来,她立马转身逃跑。
但不管她怎么怕,她对丈夫的心是完全的真实和火热。
只可惜他兜头一盆冷水泼过来,任她鼓起再多的勇气,也被冲得一干二净了。
当时,她真的是很伤心,甚至怀疑“有缘无分”这四个字是不是专门为他俩设计的。
但他追出来了,为了她没提灯笼走夜路,担心她发生意外,特地来提醒她。
他不是对她全然无心,对不对?
或许他的表现没有很积极、很热情,但他确实把自己摆进了心里,付出了关陵。
这样就够了、这样就够了……李巧娘闭上眼,不让自己的泪流下来。
她的心很小、也很怯弱,不奢望什么缠绵悱恻的热情,像这样淡淡的似流水,涓滴细流、却长长久久的感情最适合她。
第6章(2)
“我想今晚月光很明亮,应该不需要灯笼照路,所以……咦,相公,你脚边沾的是什么?”
“脚边?”他低头一看,心一跳,这肯定是他刚才撞翻桌上的纸张时,不小心沾到身上的,他正准备弯腰捡起,她已经快一步替他拾起了那张纸。
天虽黑,圆月洒下的银辉却已足够让她看清纸上的文字。
她把纸递给他。“相公,你在调查严管事吗?”
“嘘。”他对她比出一个噤声的手势,拉着她快步走回新房。
这还是他第一次踏入两人的新房,心里十分复杂。曾经很排斥的婚姻……现在还是不怎么喜欢,但憎恶为何一天比一天减少?
是因为之前他一直看错了她,她虽柔弱,却不怯懦。
她听话,但也有自己的主见。
她以他为天,却不完全依赖他,甚至能够照顾他,为他分忧解劳……
那他为什么还要讨厌她?是因为拉不下脸?还是她太乖了,他忍不住爱欺负她?
又或者……他的“讨厌”只是错觉,实际上,他并不厌恶她?
那他对她的感觉到底是怎样的?
不知不觉间,他的心乱了。
“相公……那个……”李巧娘不停捏着手。她好紧张,这是他与她定下夫妻名分后,他第一次踏入属于他们的房间。
今晚,他们会成为一对真正的夫妻吗?
对于已然迟到了三年的洞房花烛夜,她是既期待又怕受伤害。
他看着她染上薄薄清雾的水眸,和那粉红的双颊,自然明白她想到了什么。他稍微打量一下这间布置简雅的新房,因为长年缺乏男主人,显得有些冷清。
三年了,一千多个日子里,她就独自住在这里,白天一个人,晚上还是一个人。
凌家没有少她衣食,但是他……他愧负了她的青春。
倘使回家前,他觉得她死活不愿退婚,坚持嫁进凌家,纯属自讨苦吃,那么回家后,真正了解她在凌家过的日子,在这里做的每一件事,不舍便从他心里慢慢升了起来。
他是不是错了?无论自己多讨厌她,身为男子汉大丈夫,再困难也应该想法子解决这妆婚事,而不是将所有苦果留给她一个人尝。
他看着她期待的眼神,读出了里头深藏的情意,真不懂他对她这么坏,她怎还会喜欢他?
可她确实表现出爱意了,他该怎么办?接受或拒绝?
不,真正的问题是,他究竟喜不喜欢她?若喜欢,他们已是夫妻,一切水到渠成。
若不喜欢……他要怎么告诉这个又痴又傻的姑娘,彼此之间不可能,为了她将来的幸福着想,他们还是和离吧……
他陷入漫长的沉思,浑然忘记自己本来是讨厌她的,既然厌恶,又怎需要思考喜不喜欢的问题?
李巧娘见他自进屋后便不言不语,兀自低头长思,便知他对她暂时依然无意。
唉,她到底哪里不够好,他怎么就是不喜欢她呢?
看他想得眉头都皱成山了,她为他感到心疼、为自己感到凄凉。
也许他们真的不适合吧?那又何必苦苦逼他,徒令他伤神?
她倒了杯水给他,正是他最喜欢的、微温、恰好入口的山泉水。
“夜深了,相公也别忙太晚,喝完水就先回去休息吧!”她温柔地说着。
他怔忡地接过水,不敢相信她居然没留他。怎么可能?她……甘愿再继续做一个虽有夫君,却宛如没有的弃妇?
他仔细打量她神情,想看出她眼里有没有怨恨。
但结果是他差点淹死在她眸底的那汪温柔海洋中。
百炼钢被化成绕指柔就是这种感受吗?
他不知道,但心思百转后,却讶异地发现,心里对她的厌恶已经减少到几乎找不着了。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相处才多久,却已经被她吸引了……
不可思议的事情,却真真实实地发生了。
他有点慌,一边喝水,一边躲避着她的视线,不想被她看出自己心底的情绪波动。
不过一向心细的她,仍是注意到他的不对劲。
可她没想得太深入,只以为他仍为凌家商队连番遇劫一事伤神,便道:“相公怎会认为问题就出在严管事身上?”
太好了,他终于可以从刚才那番暧昧之中脱身出来了,心里深深感激她转移话题的这份体贴。
“他升任管事第二年,凌家商队就开始出事了,而且他带领的购药商队遇劫次数最多,教人想不怀疑他都难。”
“可公公很信任他。”易言之,她也曾怀疑过严管事,但因他是福伯的义子——在凌家,福伯的地位特殊,既是大管家,又是前任家主的左右手,还曾救过公公性命,凌端出生第四个月的剃头仪式也是他主持的,可以说这个人在凌家,虽然名为仆人,实则如第二主人一般。
福伯已经受到如此尊重了,还可能因为一些小事而做出有损凌家利益的事吗?
很显然,这种事发生的可能实在太低了。
而严管事……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他既是福伯义子,凌父当然加倍栽培他,予他完全的信任。
在凌父的主导下,严管事的地位可谓一日三迁,短短数年间从街上卖身为父、贫无立锥之地的落魄人,一跃成为凌家药材商队的管事,再历练个几年,等福伯退休,由他接任大管家一职也不是不可能。
既然有光明无比的前途,有必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前程吗?
因此不管谁说什么,凌父都坚决不信。
时日一久,李巧娘也觉得公公所言有理。抱着一只会生金蛋的母鸡,等着它每天一颗金蛋以博取永久的富贵,绝对比把鸡杀了,图一时之快好。
因此李巧娘也不再怀疑严管事,并将公公的主张尽数说予凌端知晓,希望对他的调查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