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真好。”她甜笑着撒娇。
“你现在才知道。”温氏轻点女儿鼻头。
“娘呀!你可以开始帮我准备嫁妆了。”早点准备好过临时抱佛脚,谁晓得那个人会不会杀红了眼大败北戎,就为了提早回来娶她。
“什么?!”
砰!
一声急吼吼的男子声音后,接着是倒地不起的重扑声,一向有儒雅之风的宫书谨正面朝下,行五体投地大礼。
“爹呀!你忘了怎么走路了吗?小心点,上了年纪的人一摔跤很容易腰闪骨断,你要为女儿多保重。”头一次看到父亲这么失态,真是太好笑了,但是她绝对不能笑。
“……不孝女,看到你爹倒地还幸灾乐祸,白疼你了,白眼狼……”哎呀!他的老腰……
“白眼狼……不,不孝女来了,爹呀!女儿来扶你了,你慢慢地起身,地上凉……”
宫清晓说到 “地上凉”时,终于忍不住的温氏噗哧笑出声,丈夫的模样太逗趣了,每天跨来跨去的门槛也会绊到脚?
“如兰——”宫书谨朝妻子投去一瞟。
温如兰,宫清兰,照常理来说长辈中有一字相同的,小辈不能重名,是为不敬,可是没人把三房当一回事,当时宫老夫人头也不抬的定下庶孙女的名字,完全没想过重名一事。
“还有你,小讨债鬼,你来说说嫁妆是怎么回事?你爹我现在脑门充血,需要听点好消息降降温。”他的女儿,他那个刚学会走路的小肉球,骑在他肩上大喊 “我最爱爹爹了”的小心肝,她几时悄悄长大了?
看着两双眼四只眼珠子盯着她,宫清晓不避不闪的一手拉起一人的手,娇滴滴的甜笑道:“有人想娶你的女儿。”
“老子不同意。”
连老子都出来了,可见他有多愤怒。
“你打不过他。”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他钉住。
“这世上是讲理的,他敢目无王法?”还是会动拳头的,肯定不是好人,他绝不会屈服于淫威之下。
“哎哟!爹,我忘了告诉你,他就是不讲道理,我常喊他土匪。”啊!她是不是有点不孝,快把她爹吓死了,
“土匪?!”宫书谨不可思议的惊声一喊。
宫清晓笑着点头,“行径像杆匪,行迹鬼祟,遮遮掩掩的见不了人,而且又生得丑,是越长越丑的那一种。”
“长得丑?!”他倒抽口气。
“也不算太丑啦!只比爹差一点。”每个女儿的心目中,亲爹是无法取代的完美典范,没人会比父母更疼爱自己的孩子,全然的无私付出不求回报,只要儿女安康喜乐。
宫书谨受到惊吓的心略微受到安抚。“这样你也看得上?”
“我说要考虑考虑。”
一想到那日烈如狂焰的长吻,她水嫩嫩的粉颊亮起一丝桃色,让心细的温氏瞧见。
“嗯!是该考虑。”吊着他,把他吊在歪脖子树下。
“可是他说我不从就要办了我。”而他真做了,害她脸红心跳一整夜,很没用的就失眠了。
“什么?!那个土匪要办你什么?”他宫某人的女儿是他能办的吗?
“所以我才叫他土匪嘛,叫他赶紧拦路打劫去,本姑娘是何等冰清玉洁,岂是他能染指的。”说什么他想这么做已经很久了……久?!萝莉控吗他?从她五岁起就觊觎她的稚嫩肉体?
“说得好,我女儿是纯真善良的小姑娘,哪里能随便配个莽夫。小小别怕,爹保护你。”
他的小心肝。
“爹……”她好感动,爹终于有点文人的热血。
“你们父女够了没?相公,你真相信你女儿那口胡话呀!她哄人时能把人哄到没边,十句话中有七句是假话,那人若是那么差,以你女儿那么高的眼光能看得上吗?”温氏很不想打破父女俩的自我陶醉,可颠倒黑白很不厚道。
“娘——”你干么要戳破我铺好的梗,我们正要一起讨伐恶贼,你非要临门插上一脚,说贼是卧底的官差。
形象一下子大逆转。
“呃,小小呀!那个人是谁?”他好买杀手去暗杀。
“娘见过。”
女儿的话一出,宫书谨倏地瞪向妻子。
“我见过?”是谁?
“不过你再见到他也一定认不出是他,他变丑了。”人家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美丽,但套用在男子身上却恰恰其反。
“你又乱说了,真丑你肯嫁?”傻女儿。
“我怕土匪嘛!”她可怜兮兮的说着。
“哪时约出来见见,爹帮你打土匪。”吓他女儿?打!
“明天。”
“明天?”这么快?
“校阅场。”
“校……校阅场?!”他是官兵?
“明日出征。”目标北戎。
“……”宫书谨已风中凌乱了,被女儿搞疯了。
第十二章 小小及笄(1)
隔日。
宫府三房成了送行的 “家眷”,他们一行人挤在人群里,因为要看将来的女婿(妹婿、姊夫),一家六口人没人掉队,他们全想看看是何许人胆敢抢走他们的宝贝。
“哇!妖鬼将军来了,他又戴上出征的妖鬼面具,太……太骇人了……”又太令人敬佩了。
进京戴半脸银色面具,表示戾气已消,诸敌尽灭,而率军亲往战场便戴恐怖吓人的妖鬼面具,意思是妖王鬼王来了,众小妖众小鬼还不速速就擒,他要生吞了他们。
“小小呀!是哪一个,黑压压的一片看也看不清。”怎么每个长相都差不多,铜盔铁衣。
“爹,你真想知道?”宫清晓促狭的一眨眼。
“这不是废话吗?你真当爹闲得没事干呀!”他每天也是很忙的,巡酒庄、看铺子、挑伙计,还要把赚的银子搬回府去。
“把你一只鞋子给我。”希望爹不会后悔。
宫书谨身后的宫明湛和宫明溪了解自己的妹妹,他们知道她绝对不会安分,正想出声提醒父亲,谁知他已经将一只鞋子交到妹妹手中。
“爹,看好了。”
浩浩荡荡的军队整齐划一,成排成列的走过宫府三房所在的位置,远远地,压后的大黑马出现了。
曾经是女垒种子队成员的宫清晓举手一投——
“将军小心,有暗器!”秦虎大喊。
比秦校尉声音更快的是玄子墨手里的三尺青锋剑,银光一闪,飞来物事从中断成两截,低头一看,是鞋子。
“谁丢的?出来。”秦虎气急败坏的看向围观百姓。
此时当然是鸦雀无声,没人敢开口承认,没想到随即在人群中,一名娇嫩嫩的小姑娘摇着白色小帕子,以软糯的江南口音一回——
“哥哥们,那是我爹爹给各位军爷的临别赠礼,还请笑纳。”可惜了娘缝了一晚上,鞋底还是她纳的。
给各位军爷的临别赠礼……女儿的这番话让宫书谨臊红了一张脸,羞得不敢抬头见人。
“你……”
秦虎正想上前训斥,一只大手阻止了他,大将军策马离队。
“小姑娘,你太淘气了。”面具下的深瞳闪过一抹笑意。
“我爹,我娘,我大哥、二哥、讨厌鬼弟弟,我们家除了我之外都很仰慕你。”初步介绍。
“为什么除了你?”他问。
“因为有太多人仰慕你了,我就不便仰慕。”我还没报一吻之仇呢!你在得意什么。
“喔!是这样吗?”他眼瞳炽热地望向她粉嫩双唇。
冷不防的,一道突兀的声音发出——
“我……我也想跟大将军一样上阵杀敌,你带我走吧!”
“宫明沅——”这个笨蛋。
“沅哥儿——”他要干什么?
“你当真?”玄子铁上身前倾,问个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