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大白米呢,还有这个饺子里包的可是野鸭肉呢,听说是那些军汉在路上顺道猎来的……哼,那些粗汉子,也就这点可取了。”李嬷嬷既是欢喜又嫌弃得要命。
今天两个嬷嬷当然也趁机去前院看了一眼那位大将军给小姐挑的夫婿,那个叫秦勉的军汉……哎,也就凑和着吧,反正也没她们挑剔的余地,只能往好的一面去自我安慰:至少不是个老头子、至少看起来像个人……
只是先看一眼,除了对他的外表有点粗略的印象之外,其它却是完全不知道的。但光是那平平无奇的外表,就能让两个嬷嬷私底下相对垂泪,哀叹自家姑娘的命苦了。堂堂周家千金,大将军何至于让姑娘如此委屈下嫁?
当然,这些感叹是不能在姑娘面前说的。大将军的意志不能违逆,她们也就只能尽量朝好的方面对姑娘开解了。
人生就是这样的无奈,谁教姑娘的至亲长辈都不在了,没人能为她打算呢!
还能有个归宿,已经算很好了。
“咱们在净檀庵吃斋念佛这么多年,总算因为秦将军的到来,能吃到一点荤腥,想来日子定然会过得愈来愈好的。姑娘,你别忧心,一切都会好的。”林嬷嬷安抚道。
周宜琳将一大碗白米饭给拨了一大半还多到另一个空碗里,对两个嬷嬷道:“我吃不了太多,还想着多吃几颗饺子呢,这些饭都让你们吃了吧。你们也别站着服侍我,我自己吃就好,你们也快去吃吧,别饿着了。”将桌上的菜与水饺又分出去一些,就赶着两个嬷嬷出去吃饭了。
世家的规矩当然不允许主仆同桌吃饭。现在外头太平了,规矩自是更被重视起来。周宜琳珍惜着一路陪伴她至今的两个老仆以及小丫鬟,却也不敢坏了这些表面的规矩。她是一个孤女,必须自重。
两个老嬷嬷端着饭菜走到外面的小厅,招呼着小丫头一同吃饭,并低声说起了那些今天刚到净檀庵的军汉们的闲话。
“什么?!那个秦将军竟然就跟下属坐在地上吃饭,都没分尊卑的?!真是粗鄙!”
“泥腿子出身的,当然什么规矩都不懂。我可怜的姑娘,怎么受得了这样的人……”
“你收声吧!咱姑娘极是聪慧,定然有办法将那个粗人给矫正过来的;那将军想在官场上走,就得拾掇出个人样,日后倚仗姑娘的时候多了,那人定然不敢不善待姑娘的。”
“那也要姑娘愿意才成!”
“如果大将军非要让咱姑娘下嫁,不管姑娘愿意不愿意,咱总要劝她对秦将军上心一些,这也是为了让自己日子好过。”
“哎……可不是吗,这世道啊,能安心活着就是福气了……”
外头的谈话声愈来愈小,即使周宜琳努力倾听,也听不到什么了。
她静静地一口饭、一口菜地将桌上食物一一解决。今日的菜色比平常好太多了,她又特别饿,所以吃了比平常还多一半的量,把自己撑得饱饱的。喝完最后一口汤之后,她双手放在肚子上,细细感受着这难得饱腹且满足的感觉。
在净檀庵这几年,每日两餐素菜粗粮供应,因为外头战乱,粮食稀罕,她们这些女眷还能吃上两顿,已经算是非常幸运了。
吃不饱、饿不死,食物粗糙无味,身上衣服不仅陈旧,更是补丁迭着补丁,若不是两个嬷嬷精巧的绣工遮掩,她这个名门千金,看起来会更落魄可怜。而这些,就是她这几年过的日子。
在离开这个庇佑她多年的尼庵之后,她的日子会变得怎样呢?有可能更好吗?就像今晚吃的这一顿饭这样,吃饱、吃好、有肉。
必须只能嫁给大将军指定的人,才能改善处境吗?有没有可能……靠着自己,就能过起好日子?那么,她能做些什么?除了嫁人以外。
虽然今天狼狈软弱的表现让她对自己很失望,但她想,自己至少不算是笨的,顶多只是胆小无能而已,不是没脑。在没有性命之虞的情况下,她脑子的运转还是可以的。
所以,她看得出来,那位秦勉将军对她没什么意思。下午那会儿,在知道她是谁之后,便再也没有看她一眼,连话都懒得多说一句,拉着站在他身边的女人,转头就走了。
那个被他拉走的灰扑扑女人,才是他在意的吧?
如果双方对大将军想促成的这桩婚事都不情愿的话,那么……大将军会妥协放弃这个想法吗?
她周宜琳确实无足轻重,但那秦勉可是大将军看重的人。如果他坚决不娶她,想必是可以不用娶的。
那么,下嫁不成的她,又会被怎样安排?再把她配给另一个大将军看重的下属?
想要不被任意摆布的话,她就必须让自己有用,或者,自立自强。
“那大将军的眼光真不错,对吧?”用完了晚饭,钱香福就被秦勉拉着在山林里乱逛,美其名为消食,当然,也顺便找一些野菜草药什么的。
“什么不错?”秦勉一时没想起她指的是什么,不过脑袋一转,就也知道了。回道:“喔,你是指那个千金小姐吗?就那样吧,长得还成,挺白的。”
“你就记得她长得白?”钱香福扯着他袖子,不可思议地问。
“女人家白白的挺好的。”秦勉认为女人该长得白才算长得好。嗯,个人偏好。
“哼,那我可不白。”她高昂起自己灰扑扑的脸蛋道。
秦勉停下步伐半侧过身直视她的脸。就一直看着,没说话。
钱香福被他看得有点心虚,差点就想躲开,不过最后还是挺着任他看了。并问:“看什么?”
“你应该比她还白,而且是天生晒不黑的白,比她了不起。她那样,应该是成日躲在庵堂的结果,如果她跟你一样劳作,肯定早就变成一块黑炭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人家这样好看的一个人,你不欣赏也就算了,还取笑人家,真是没风度。”她伸手捂住双颊,没辩驳他的话,只问道:“你知道我抹了黑浆果的汁液?”
秦勉笑道:“这是我秦家研制出来的变色药,我怎么会不知道?”
“可你不是十岁就离家了?那时候你顶多才认得几个字,书都没读几本呢,又怎么会清楚祖先留下了哪些东西?”
“……虽然我是个军汉,看起来理应大字不识几个,但是,其实我自三岁起由父亲启蒙之后,是学得很好的。七岁时四书五经都会背了;十岁离家之前,纵使没能将密室里的藏书都读完,却是知道一些大概的。”
秦勉觉得他的婆娘有必要对他认识得更多一点。在他出门四处流浪讨生活之前,他的祖父与父亲其实是期许把他教育成一个才高八斗的谋士的。他们认为谋士地位高,能让他安全地在乱世里求生,不必拿刀拿枪与人对砍,还能被上司礼遇重视。
乱世,既是军阀的天下,也是谋士的博弈场。
虽然没当成谋士,但秦勉一直认为,当一名耿直粗率的将军,不管打天下还是坐天下,只要不战死,肯定能活得比谋士滋润。太聪明的人会被忌惮,容易死得早,不管是死于殚精竭虑出谋略,还是死于太聪明被猜忌,总之,你让上司觉得你比他聪明,你就别想过好日子了。
所以,一方面是时势使然,一方面是对谋士这个职业存有疑虑,所以他现在成为一名被大将军器重的小将军而不是军师,秦勉觉得这样的成就,也足堪告慰祖父与父亲在天之灵了。至少,如今看来,顺利活到寿终正寝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