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一个年约二十的男子,步伐不稳,一看就知道喝了不少,他在醉眼朦胧间,大喊:
“别离开我……”伸手想捉住什么却落空了,他灌了一口酒,期盼能再看见她。
“……为什么要嫁给他……因为钱是不是……”突然,不该属于喝醉酒的人的眼神,锐利得就像刀剑散发出的寒光,教人不寒而栗。
“我会很有钱的……在未来的十五年内……我要你回来求我……”他对月亮嘶吼,在凄冷的街道感觉更冷。
女人,都是忘恩负义的婊子!
第1章(1)
从阳明山半山腰处俯瞰山下,台北市区的万家灯火尽入眼底,一条条快捷的道路被璀璨的灯光衬托得有如盘踞的金龙。
在仰德大道旁,一幢庭院深深的豪宅,特异的外型总教路过的人好奇的再回头去看,尤其是各校的建筑系学生,总爱在这里流连,它有什么特殊吗?
因为它是第一幢外观全采建筑界所称智慧结晶——变形石——所造,在阳光底下,就像黑宝石矿,独特的散发神秘炫人的光采,它的主人就像它一样!
在十几年前,许多人还不知道电脑为何物,最普遍的印象是杂志、电视瞄过一眼,压根儿的想法把它设定为奢侈品,但,谁晓得经过十多年,电脑资讯界大放异采,同时也让资讯业成为明日之星。
席展扬,他以独到的眼光,在十四年前毅然决然的选择冷门科系——资讯科,有人说他是“瞎曚的”,但他以惊人的速度崛起,并成为电子资讯界最年轻的商业钜子时,只有短短的七年时间,没人敢说他是瞎曚的,因为他昂藏的身子里,有的是数不清的点子,精准的投资手法更让他在金融界无心插柳柳成荫。今年他甚至入选世界十大钜富之一,也是最有价值的单身汉。
席展扬将修长的腿随意的交叠在檀木桌边,嘴边经年保持着一抹“无害”的微笑,挺直的鼻上挂着一副金丝框眼镜,他没有近视,戴眼镜的最大原因不过是要消减他卓然的霸气。
“扬,我听说你最近又要去滑雪,是不是?”娇嗲嗲的声音让人听了麻到骨子里,她的艳丽足以把辛蒂·克劳馥压到地狱最底端——毕竟辛蒂已经三十多岁,而她才二十二而已,媚态也足以把男人淹满整个印度洋。
她叫克丽儿,是席展扬最新的床伴。
席展扬有个习惯,每年冬末喜欢一个人搭直升机到美洲的山区内滑雪,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一个礼拜,虽然单单来回就花掉四千英镑(折合台币十六万),但他依然年年前往,而且绝不带任何人去,因为他会在那儿沉思一年中的得失,或许有一年,他会愿意将心底深处的秘密与人分享,不过,他认为很困难。
“你自己去卡地亚挑一件喜欢的首饰吧!”只手端起杯子,他走了出去。
嗯!或许他又到了换床伴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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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倩儿,你看你,到底有没有检查过报表,这里多一个四,难道你没算出来合计数不同吗?”会计长是一个精打细算、锱铢必较的女人。
温倩儿无声的叹口气,她喜欢过单纯无杂质的生活,简单的她对事情总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或许她根本不适合当会计、财务之类的人员,偏偏她又习惯这个熟悉的环境。中国人念旧,她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我马上改!”接过会计长手上的报表,开始埋头苦干,把整整二十张的年终报表重新计算一遍。
温倩儿座位后方的女同事陈可欣探头探脑,确定会计长离开后,才坐着椅子滑过来她旁边。
“那个变态老女人又找你麻烦啦!”她的高敏感度耳朵,刚刚有侦测到。
温倩儿就如同她的姓氏,总是温温和和,连笑起来也是一样,说难听一点叫“傻笑”。
“她是为我好,要是被大老板发现,我可能会回家吃自己。”
“太夸张了!对了,你能不能帮我做这份财务分析,我看你在做像吃大白菜一样简单,可是我看了半天,脑神经全纠结在一起,拜托你好不好?”陈可欣合掌,可怜兮兮的说。
哦!倩儿还有一样缺点,就是不懂得拒绝别人,“好,你放着,我会帮你弄!”
“今天下班之前好不好?那个变态老女人今天就要拿了!”
“好!”倩儿温驯得像小绵羊,出社会三年,依然没让她学会狡猾一点,可能是适应不良吧!所以她的愿望是当个小新娘,当然,“小”是还在学校时的说法。
时间飞逝,当倩儿帮陈可欣做完财务分析时,办公室里只剩小猫两三只。她赶快把自己的工作拿出来,重新改写错误的部分。
当她忙完时,已经八点多了,她伸伸懒腰,揉揉僵硬的脖子。
“咦!倩儿,你还在公司啊?”
“王伯,我马上要走了。”倩儿站起来收拾桌面。
王伯是公司的保全人员,通常八点多巡视完大楼,会打开所有的保全系统,然后关掉总电源,这些事当然是她常留下来自动加班才知道的。
“你这孩子,是不是又答应帮人做事?”虽是指责,但他可不舍得生她的气。
温倩儿笑笑,“反正我又不像他们下班有约会,何况能者多劳,这没什么不好嘛!”
“就怕他们食髓知味!”王伯摇摇头,仔细打量倩儿,“倩儿,你长得眉目清秀,甚至有股清灵的气质,恐怕这全公司上下也找不出拥有这种气质的女孩,为什么不交个男朋友?”
清灵?那种女孩不都穿白色衣服居多吗?倩儿低头看自己身上的黑色套装,她不穿白色的衣服,因为她喜欢简单无杂质的东西。在她的观念里,容易脏就是有杂质,黑色才是纯净的。五官上的清灵?不可能!陈可欣说她脸上的眼镜最教人倒味口,一直要地换一副有品味的眼镜,譬如今年流行的无框眼镜,但她念旧,这眼镜陪她十多年了。看来,她身上唯一可取的只有皮肤,吹弹可破,但很容易敏感,像小BABY的皮肤。
“没人要啊!”倩儿和王伯一起走下楼。
“别胡说八道,你只要换个打扮,王伯给你保证,追求者一定从这里排到西门町。”
“王伯,您那么希望我找个男朋友,然后赶快嫁出去啊?那您以后就看不到我了,我可是家庭至上的人哦!”倩儿俏皮的挤眉弄眼,也只有在这个慈祥的老人面前,她才敢这样。
“王伯就是希望你早点找个好人家嫁掉,你实在不适合当上班族或职业妇女,不够精明是会被欺负的。”
“这样好啊!王伯总不会希望我说话咄咄逼人吧!”倩儿按了电梯。
“你啊!”王伯早把倩儿当成他的女儿,要不是他自认儿子配不上她,不然……唉!这娃儿真教人忍不住疼到心坎。
就希望老天也能善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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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儿不会骑机车,因为她爷爷说:“女孩子骑机车成何体统!”而开车她又嫌没地方停,再者,一个小小的会计人员开辆宾士似乎不像话,所以她干脆搭公车。
搭公车对她而言是新鲜事,因为她从小到大都不曾坐过,所以现在她最爱在假日随意搭上一辆公车,坐到哪儿就下车以散步的方式逛。
她回到天母的家,站在古铜色雕花门前,看门的李伯帮她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