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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咪,是永远把她摆在第一位的人啊,她居然为了不舍,把妈咪的心弃如敝履……该死的刘若依,如果那辆车撞上的人是她就好了……

  泪水滑过脸颊落在衣襟上,一片湿濡,宣告着她的哀伤,她不断自责、不断自我诅咒,哀恸在心中泛滥,更被罪恶感狠狠淹没。她恨自己,恨她还活在世间。

  她但愿时光从头来过,那么她再不要刚强、再不固执,她要当温顺的女孩,当妈咪的乖女儿。

  垂下颈项,双手在胸前交握,她喃喃对上苍祈求,求祂不要把妈咪带走,她愿意立下誓言,放弃对所有人的怨恨,也愿意发誓,不打电话、不回信、不见不舍,彻底断了联络,她甚至愿意承诺,甘愿孤独、甘愿寂寞,甘愿一生与爱情绝缘,只要,让她的妈咪活着……



  整个晚上,她不停说着无人理解的话语,对着玻璃门,眼底满是希冀。在她祈祷、哭号、无助、心碎时,不知道等了多久,才听长廊上出现人声,那扇玻璃门缓缓开启……

  第6章(1)

  抱着一迭稿子从设计部走出来的刘若依翻着设计稿,看着里面一双双款式普普的高跟鞋,眉心紧蹙。她相当不满意,但是……不满意又如何?

  大学毕业、进入职场,这份工作她一做就是六年,不是没想过换工作,只是走到哪里都一样,真正尊重设计的老板没几个,鞋子市场首重的是销售量,不是亮人心眼的设计。

  揉揉太阳穴,刘若依有点伤感。当年那个热爱竞争、考试成绩永远在最前面的好学生,进入职场后也不过尔尔。

  “设计长。”一个年轻女孩从后面叫住她。



  刘若依回头。对方是自己手下的员工,进公司两年,对设计很有概念,但下个月她要离职了,原因是——结婚。

  每当工作很累又没有成就感时,她也想过用婚姻来逃避,只不过说得容易、做来难,多年过去,她无法让任何男人走进心底,也无法逼迫自己走进男人的世界。

  有人说,她周身散发出浓浓的孤寂气息,她常一笑带过,却从不否认。而有人想为她介绍异性时,她同样一笑置之,爱情呵……她早就不心存想象。

  或许吧,某天她会走入婚姻,但理由不会是爱情.

  “有事吗?”刘若依问。

  “没事,只是想跟设计长说一声加油。”她握着可爱的小拳头、歪着头,笑得灿烂。

  刘若依淡淡一晒。她知道女孩在担心什么,接下来那纸合约签不签得成,直接影响设计部的人事结构,虽然女孩再上班也没几天,但设计部里都是她的好朋友,在经济不景气的环境里,她希望好朋友们都能保有这份工作。

  她是个热情亲切、体贴活泼的好女生,笑起来像鲜花怒放,半点不保留,总让自己联想到一张阳光灿烂的笑脸,那个人和她一样有着好人缘……

  “我会努力的。”点头回应。

  拐过几个弯,她进入会议室。

  一身铁灰色西装修饰了卢歙略瘦的身材,而那微卷的黑发、直挺的鼻梁、淡然的双眸都很吸引人,他是个很帅的男人。

  他回国后进入姊夫的曜林百货,短短几年,从基层爬到总经理位置,有人说他靠的是裙带关系,但他的亮眼表现让更多的人相信,将他网罗旗下,是曜林百货能够更上一层楼、成为台湾百货业龙头的主要原因。

  走进会议室时,卢歙习惯性扫视全场一周,他会在观察与会人士的同时,决定要用哪个句子开头,通常他的第一句,就会牢牢抓住所有人的注意力,因为他是谈判高手,大学四年,他念得最好的就是这门课。

  然而,毫无预警地,他伸在半空中的手定格,两道视线锁紧那背对他的女人,心狂跳着。

  她梳着简单发髻,后颈处一颗凸起的痣,北极星似的一颗痣,牢牢地、牢牢地攫住他的目光。是她吗?整整消失十年的依依……

  呼吸短促、思绪紊乱,他想快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将她一百八十度转向他,他想看看她的眉眼、看看她的脸、看看她是不是自己想了十年的女人。

  可是她比他更快,这个有着北极星的女人倏地转头,瞬间对上他的眼,四目胶着。

  呼吸在那刻暂停,几千几百个声音在他耳边呐喊,是她、是她、是她!是不舍心心念念的依依……

  她和从前一般漂亮,在淡妆的烘托下,五官更明丽,窈窕的身材包覆在合宜的套装里,三吋的高跟鞋让她看起来比许多男人高,而又因为她还是那样高贵典雅的上流社会气质,让缺乏自信的男人都不敢贸然亲近。

  再细看下去,她一样明眸皓齿、肌肤雪白,两颗小小的珍珠钉在耳垂上,淡淡地散发温润风华,衬着她更显光芒,令他再移不开目光……

  刘若依一样无法把视线从他身上转开,见他浑身散发着自信,温润的五官中增添几分威严,不再是当年的不舍,有些感叹。

  好快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这样会出现于作文簿里的形容词,在现实生活里印证,现下二十八岁的依依碰上了二十九岁的不舍,他们之间,还有当年依依不舍的情分吗?

  没有了吧!她苦笑。

  她没想过会在这场会议上碰见他,还以为曜林百货会派之前洽谈的方经理过来签约,而由此推论,他已经成为她父亲最重要的倚仗对象?

  可这也没错,当初的栽培为的不就是今日?未来,或许还要倚仗他来执掌公司呢。

  她不在乎身外之物,从小就不在乎,所以她不介意卢可卿夺走多少财富,她介意的是父亲,介意原本拥有的和乐家庭。

  可……算了,一切已经过去。这是她第三万次这样告诉自己。

  光阴是伤口的最佳治疗剂,十几年的时间够久了,久到让许多情绪消失殆尽,对那个家、那个女人的恨,已然放下。

  卢歙站上台,依着早已拟好的说词,将两家企业的合作关系以振奋人心的口吻讲过,但他的眼神始终定在刘若依身上,仿佛若一个大意,他眼中就会永久失去她的身影。

  她并没有回避他的视线,虽然有几分心慌、几点心乱,虽然有些措手不及,但在他审视的同时,依然端详着他,没有避开。

  他不一样了,阳光笑脸失踪,看人的目光带着几分清冷,虽不至于教人害怕,却带给人一种清雅淡然、温和的疏离感。

  她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的几个句子——

  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朗朗如日月之入怀;处众人中,似珠玉在瓦石间。

  是啊,他如野鹤般卓尔不凡,所以在众多的瓦石间,她独独凝视着他的珠玉眉眼。

  不只一次幻想过,倘若两人再次相见,她一定要挂起最温柔的笑脸,仿佛两人之间还是那年的好同学,然后她要问他: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是真心的,她真心想知道,不舍过得好不好——在没有她的岁月里。

  三千六百五十多个日子里,有足够的时间让她厘清自己的心,厘清她对他是爱是怨、是喜是恨,她清楚知道,自己不恨他,即使他是卢可卿的弟弟。

  是啊,怎么恨得起来?是他牵着她一步步走过青涩岁月,是他给她乌龙茶,让她明白自己的香郁必须依赖着他的无味才能生存,五年的快乐与心平、五年的深刻记忆都与她的生命紧紧交缠拧挥扭成一股绳,再解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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