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奇怪地回望她。“很小的事,为什么会让我不舒服?”
她展露笑靥,轻轻地在心底亲匿地喊他一声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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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蓝天面言,只是很小的事,但对向晴而言,是大事。
母亲的个性软弱,父亲去世后,她成了家里的支柱,不管大大小小的事,母亲都不敢作主,她怕东怕西,总要有人在身边才不会六神无主。
这几年,为了赚钱,向晴不得不离开家里,母亲才渐渐学会独立,再加上搬回老家,外公外婆身体还算硬朗,彼此互相照应,向晴身上的担子才算轻松了些。
站在手术房外,看著母亲对自己的欲言又止,她明白母亲希望从她嘴里套出一份肯定,可是连她自己都不敢肯定的事情,她怎么伪造得出信心?
幸好蓝天在,不管手术有几成的成功率,话从他嘴巴里面说出来,就是百分百确定。
他说:“向宇没问题的。”
很短的句子,母亲的心安了,连向晴的心也莫名其妙安定下来,她依靠著他,不知道他从容笃定的性子是怎么训练出来的。
她对母亲说,蓝天是她的男朋友,母亲热热烈烈地接受了。他陪著她在开刀房外面待八个钟头,手术过后,他又和她轮流在医院里面照顾向宇十天,让她母亲回老家充份休息。
这种事,没有几个男人做得到,而他做了,为一个花钱买来的新娘做了。
所以,这不是小事,是很大、很大的事,她怎么能不感恩?
她在绝路的时候碰上蓝天,他义不容辞把她从绝境里拉出来,他给她很多温暖、很多支持,如果嫁给这种男人是错误选择……那么她又要武断了——假设嫁给蓝天是错的,那婚姻本身一定是种错误的制度。
出院那一天,蓝天开车送向宇回家,他们待在老家吃过饭后,就一路开车回垦丁。
进家门时,天已经黑了,她下厨煮了两碗简单的面,他吃得津津有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然后他们轮流洗澡、他们并肩坐在屋前的台阶上,她把头靠到他身上,闻著她的发香,深吸气,他恋上她的洗发精味道。
她的亲匿并没有让蓝天觉得奇怪。
在医院,她疲惫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靠到他身上,她说他的身体像大号立床,靠一靠,疲倦就会跑光光。
他当然没说不好,这只是小事,何况美女在怀,谁会拒绝?
于是一天天,他习惯她柔软的身体,习惯她身体传来的淡淡香气。
“我想,篮框的高度应该再低一点,不要让孩子怎么投都投不进去,过度的挫折会让孩子对篮球失去信心,你说好不好?”她轻声对他说。
好吧,女生打篮球就打篮球,她不跟他唱反调子,如果打篮球的孩子都像他这么温柔,那么肌肉发达一点也无妨。
蓝天看她一眼,然后转头看看自己架设的篮框,点头。“好。”
这么好商量?这在他来说,也是小事吗?
“不过,我倒是觉得,小孩在学会打球之前,应该先让他们玩一些简单的游戏,比如,做两只小木马,你说怎样?”向晴知道他的木工很厉害,连房子都能盖了,做两只小木马算什么。
蓝天又看她,今天她很不对劲,但他还是说:“好。”
明天,他就到镇上买材料回来做。
“如果那里放个弹簧床呢?多数小孩喜欢跳上跳下,把他们的精力都消耗掉,家长才会轻松一点。”
弹簧床?她连这个都想好了,她不对劲,很严重的不对劲。可是,他还是回答好。
“既然都讨论好了,那……”她的脸爆红,停顿了老半天之后说:“我们去做生孩子的事吧。”
意思是她准备好了?蓝天猛地转头看她,她被看得脸红心跳。
“不要吗?我只是怕你亏太多,花了大钱半点都没收获……”她的嘴巴还在唠叨不止时,他的吻已经抢先封上来。
向晴被他吻得晕头转向,忘记生五个孩子很可怕,忘记她现在是在“上班”期间,不是玩乐时间,忘记他们之间还算得上……陌生……
第3章
不管在哪里,蓝天都听得到她发出的声音。
他对声音有敏锐的接受度,所以,她的自言自语、她做错事的糗状,他一清二楚。
他喜欢她在家里制造出来的声音,不管是啪答啪答的拖鞋声、水龙头的流水声、抽水马桶或她洗衣服的声音,通通喜欢。
她的声音让这幢房子变成家庭,而不只是装潢昂贵的原木房子。
三个月可以让许多人从陌生到熟稔,而三个月让他熟悉她的声音、气味、动作和多话,也让她摸透他的每一分喜好。
向晴知道,他很喜欢运动,每天晨晚都要出门跑足一个钟头,他做仰卧起坐和伏地挺身,一次可以做五百下。
他吃东西不挑,但如果对味,食量大到惊人,他老是喝瓶装矿泉水,而且只喝某种昂贵的品牌,听说是来自瑞士的冰川,她觉得太浪费,于是偷偷在他的瓶子里加了煮沸过的开水,可是他一喝就喝得出来。
他没骂她,只是皱皱眉头,就把开水拿去浇花。
真可惜,她打算让他骂的说,她很想看看情绪失控的木头长得什么模样。
向晴知道他的嘴巴像木头,不说好听话;他的肌肉像木头,用力戳几下会害自己的手指头受伤;他整个人全身上下都像木头,看起来没什么大路用,却会安安静静地释放芬多精,造福你的身体健康。
这是她的老公——木头先生。
截至目前为止,她非常非常满意这个男人,尤其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面……尽管无从比较,但她有自信,再不会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了。
蓝天停下在键盘上飞跃的手指头,侧耳倾听客厅里缝纫机针上针下的答答声,不笑的嘴角微微上扬。
向晴对于窗帘家饰有特殊癖好,她给家里的每一扇窗户穿上新衣服,唯一的一张大床,至少添了六套新装,卫生纸盒、酒瓶、花瓶、桌脚椅脚……就连衣架,所有能穿衣服的家具全都穿上衣服。
她笑著解释自己的狂热,“我要是没去当空姐,说不定就开了手工艺品行。”
他笑笑,把她新做好的抱枕放在大腿上,没阻止她的缝纫狂热,就算卧房里的那片落地窗,被她加了恶心的蕾丝边,看起来很碍眼,但她的笑脸,让他看不见蕾丝边。
上星期,她抱一堆书回来,走到他身边问:“我没有做过衣服,如果我做衣服的话,你会不会穿?”
“好。”
那是小事,而且他从来就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然后她真的给他车了一件衣服,初试啼声,成品还真的不错,那是睡衣,他和她都有一件,同样的款式、同样的布料,向晴说她喜欢和他穿著一样的睡衣,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于是,他把二楼阳台的躺椅搬到一楼去。
缝纫机的答答声不见了,他离开椅子走到门边,斜靠著木墙,双手横胸,看著他的女人原地拚命往上跳,想伸手去勾摘还没成熟的青木瓜。
她很懒,直接从屋里搬椅子、踮脚就可以拔下来了,干么在那边跳来跳去,也许从她的角度看来只差一点点,但从蓝天的角度望去,还差了很大一点。
她失败一次,叫一声;失败第二次,对著木瓜大骂;失败第三次,那棵木瓜树就变成忘恩负义、没心没肝,也不想想她每天给它浇水施肥,是教它用来长脑袋、不是光长个儿的坏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