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秘书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让老刘把车子开到饭店门口。”
“不用了,我今天晚上睡这里。”
“也好,我待会会去柜台再续一天,明天你可以睡晚一点.看要自己回家还是让老刘来载,打电话说一声。”
“好,谢谢周叔。”
送走了周叔,程郡浩搭着电梯回到下午试西装的二三二六房——放眼望去是灿烂的淡水夜景,但是,他无心欣赏。
满脑子都是夏佳宁。
他们曾经同班过一年,念的是私立圣玛丽中学国中部。升国二时,夏佳宁没出现,后来听说是移民了。
同班那一年,程郡浩对她相当不好。
夏佳宁原本该在女生班,却因为校务疏失编错班级,成了男生班中的一点红,大大的双眼,白陶瓷般的皮肤,笑起来双眼一弯,比洋娃娃还可爱,什么事情都有人抢着帮她做,而她总是一脸无措的看着男同学抢下她手中的板擦替她擦黑板,或者飞快抢过她手中的垃圾拿去丢,然后红着脸说谢谢。
腼腆的可爱笑容,让青春期的男生奉她为公主,圣诞节时,全班几乎要联名写卡片感谢那位编错班级的校务——感谢他的迷糊,让他们以升学为主的黑白人生有了一丝色彩。
十二、三岁,情窦初开的年纪,好多男生都想约她星期天出来玩,她总是以爸妈不准推掉。
害羞,可爱,严守礼教。想当然耳,这只会让青春期的男生更萌她,秋季运动会时,有了光明正大的照相理由,一堆人拿着相机猛拍她,洗出来后彼此交换没有的照片。
程郡浩也是萌她的。
每天朝夕相对,他也不是圣人,不喜欢她才奇怪。
伹他跟班上那些男生不太一样,他从不会围在她身边团团转,藉机替她做些什么,然后讨她的欢心之类的,从不。
除了他是班长这个原因之外,他觉得这样去讨好一个女生,实在有违男性自尊。
他那个对星象算命特别着迷的老妈就说,那才不是什么男性自尊的问题,而是因为他是狮子座的关系。
青春期的他翻了翻老妈珍藏的星座书,悄悄翻到自己生日那页。狮子座,气势至上,做什么事情都有王者之风。
好像是那样没错。
虽然他也很喜欢看她笑,但想到要跟大家抢板擦还是垃圾、扫把,他就觉得无限别扭,怎么样都做不出来。
在全班男生都对她爱护有加的状况下,他就变成不友善的代表。大家甚至会觉得他讨厌她。
这,到底从何说来?
虽然不想被误会讨厌她,但是要他跟大家解释说“其实自己也很萌”又很困难,他常会觉得如果老妈让他早一两周出生,让他变成巨蟹座,个性会不会比较柔软,不这样别扭?
但想这些其实也没用,因为他就是狮子座啊。
而且是再标准不过的狮子座。
不能忍受在别人脚下,所以不管国文数学历史还是理化,什么都以满分为指标,就连体育也是高分过关,允文允武,十项全能,连参加朗读比赛都可以把评审感动得给他十颗星星。
比起他这个全方位的好学生,夏佳宁显然不太行。
跑得慢,禁不起晒,文科只及格了一半,数学则是个位数。
下学期开始,班导觉得这样不行,想找个人帮夏佳宁补习数学,想来想去,选中程郡浩——他成绩好,又是班长,最重要的是,同学们都在说他不喜欢夏佳宁,让他来教最安全,绝对不会出乱子。
以后第八堂自习课,他们两人就去图书馆念书。
程郡浩高兴到不行,但基于脸面,还是装作一脸无奈的接受。在大家纷纷表示羡慕时,他为了维持小狮子的尊严,一脸无动于衷的说:“有什么好羡慕的,要不是老师交代,我才不想每天浪费一个小时教别人数学。”
班上数学很好的一个痘痘男说:“老大,你不知道我们多羡慕你,如果老师不介意的话,我愿意每天教她三小时数学。”
此语一出,大家纷纷表示没错。
看着正在准备下堂考试的夏佳宁,程郡浩努力压抑住自己的喜悦,露出了不屑的神情,“笨丫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兴,声音大了些,刚好让夏佳宁听到,她抬起头,朝男生聚集的方向看了一眼。
大伙连忙嘘嘘嘘的暗示他小声点,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班上就她一个女生,丫头这两个字指的不会是别人。
只见她眼神一黯,而他,为了掩饰心虚,哼了一声,然后转过头去。痘痘男突然有威而发,“不过还好是你。”
“怎么?”
“我们都知道你不喜欢佳宁,不可能对她出手,所以佳宁很安全,她不会变成谁的女朋友。”此话一出.众人纷纷附和。
“喔,对耶。”
“我也是这样想。”
“给老大教最安全,因为老大一定会秉公无私。”
“也不是秉公,老大他不喜欢夏佳宁啊,我认识的人也只有老大你会对美色无动于衷,真是太佩服你了。”同学们由衷的崇拜,让程郡浩虚荣了一番,然后又痛苦了一番。
虚荣的是他男子汉的形象大光辉,痛苦的是,他别无选择的必须继续这个形象,因为在全班都是小猴子的年纪里,只有他是森林之王。
无奈的森林之王。
由于图书馆一对一的补习另有英文破烂补习组,以及国文破烂补习组,所以他在图书馆中,对夏佳宁从来都是不假辞色,他们之间的对话通常是——“这题我不是教过你吗?”“不会吧,这么容易也不会?”“我记得上星期才跟你说过,这种题型代入这个公式计算才解得开。”诸如此类。
他看得出来夏佳宁对他的恐惧一日多过一日——其实他也很不想这样,可没办法,他已经是这种高高在上的形象了,很难突然转弯对她好声好气的说话。
只有在她低头算数时,他才可以光明正大的看着她。
她白嫩的颈子上有个拇指大的胎记,是个可爱的心型,小毛头时代并不觉得那性感,因为是不可能褪去的胎记,他总是想,不知道夏佳宁会不会难过,但是从来没开口问她。
其实他很想跟痘痘男一样,回家背几个笑话,下课时博她一笑——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
但要他舍弃大男人的光辉,又太困难。
在他少年忐忑的烦恼中,最愉快的就是跟她从教室移往图书馆的路上,只有他们两人……
就这样到六月多,在美国念大学的姊姊回家探亲,比起脱线父母,程郡荷很快发现弟弟的少年心事。
终于也到初恋的年纪了啊——程郡荷看着这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一方面感叹,一方面又觉得好笑。
揉了揉他的头,她不无感叹的说:“郡浩长大了。”
“走开啦。”
看着弟弟一脸抗拒,她更开心了,“明明很高兴我回台北,还一副臭样子,给谁看啊.”语毕,意犹未尽的捏了捏他的脸,
“什么怪脾气,不改一下人家只会讨厌你喔。”
“吼,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你姊姊我是念什么的,心理学啊,大你十岁的心理学准学士,外加两岁小孩的妈,你觉得我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程郡荷呵呵一笑,“不过姊姊要告诉你,机会是稍纵即逝的,你对她这么冷淡,她又不会读心术,就算你爱她爱到破表,也不会有人知道,先说喜欢绝对不是丢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