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爸,你在跟谁讲电话讲这么久呀?”
任妗红从下班踏进家门,就见爸爸坐在沙发上讲电话,没想到她回房间沐浴兼泡了半个小时的澡走出来,爸爸仍在讲电话,而且还一直讲到她吃完妈妈为她准备的宵夜,才依依不舍、意犹未尽的把电话挂断。
“你大伯。”
“大伯?我没听见你在谈公事呀!”任妗红轻讶的说。
她只有一个伯父,也就是大爸爸两岁的哥哥任浩。
大伯一家人仍住在台湾,他们则因为要照顾定居在温哥华生病的外婆,早在十年前便全家移民到温哥华定居,一年只回台湾两、三次而已。
“我跟你伯伯怎么会谈公事呢?你忘了你大伯的公司现在是你堂哥在主事吗?他早退休好几年了。”一顿,“允翼真的很能干。”
允翼是大伯的独生子,也是大她五岁的堂哥,能力超强,年纪轻轻的在二十出头就接掌了大伯在台湾的事业,而且还做得有声有色的,让爸爸赞不绝口,也让小她四岁的双胞胎弟弟允强、允烈倍感压力与期待,因为有这么一个能干的堂哥。
对于这件事,她只有一句话可说,那就是呼!幸好她是女生。
“你和大伯在聊什么,这么好聊?”她好奇的问。
“聊允翼要结婚的事。”
“堂哥要结婚了?”她讶然的问道:“什么时候?我怎么从没听你或妈妈提过?”
“还没有,事实上,新郎会是谁都还不能确定。”
“什么意思?”她眨了眨眼。
“你还记不记得以前常和允翼混在一起的那三人?”
任妗红坐进爸爸对面的沙发里,对他点了点头。
她当然记得那三个人,因为她还住在台湾时,就是他们几个人的小跟班。堂哥任允翼,还有易子赦、湛亦麒和她一直偷偷暗恋着的季成颢。
想到他,她的心脏还会怦怦怦的乱跳。
二十五岁的成熟女人还在搞暗恋,说真的是有点可笑—— 不,应该说很可笑才对,但是十年前的她才十五岁而已,如果跟季成颢告白一定会被当笑话看。至于这十年间,她又远在地球的另一端,说出来更像是在开玩笑。
总之……唉,现在的她只能努力的脱胎换骨,然后期待哪天回台湾与季成颢相遇时,能让他惊艳的意识到她已经是个成熟的女人,而不再是老爱跟在他们几个人身后的小丫头,进而爱上她了。
真希望老天能够保佑她美梦成真。
“他们四个人从小就爱黏在一起又爱争的,小时候……嗯,大概三、四岁的时候吧,四个人同时对你伯母的一个好朋友肚子里的女娃娃争吵着,说那是他们的新娘子,于是就和对方指腹为婚。现在那个新娘子长大从香港到台湾去选老公了,他们四个人不知道谁会雀屏中选,你不觉得很有趣吗?”任父满脸笑容的说道。
任妗红在一瞬间惊愕的瞠圆了双眼,脑袋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震得一片空白。
新娘子?为什么她从没听过有这回事?
指腹为婚?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怎么可能还会有这种事?
谁会雀屏中选?很有趣?
不,她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一点也不!
第一章
音乐声震耳欲聋,PUB内充满了乐不思蜀的夜猫子,即使现在已是凌晨一点钟过后,明天也非周休假日,但店里的气氛依然热闹不减、喧闹不休,活像是个没有现实压力与明天的永夜乐园一样。
季成颢懒洋洋的窝在PUB一角的大沙发上,他英挺的五官、爱笑的模样,和即使瘫坐在沙发上仍掩盖不了的结实体格,这些彰显于外的男性魅力,在在都吸了店里所有女人的目光,叫人失魂。
女人们,不论是有无男伴在身旁都不由自主的一再看向他,个性比较积极或是没护花使者在身旁的,则是直接走上前去与他攀谈,也因此,他周边的座位总是座无虚席、人满为患的。
女人们围绕在他身旁争奇斗艳、笑得花枝乱颤的,但他却始终在唇畔噙着一抹笑,既不阻止也无邀请独宠谁的迹象,就像个拥有一整座后宫的帝王般的享受着被成群妻妾包围的快感。
享受?
快感?
不,他烦都烦死了!
马的,他从没想过子赦会来“契约结婚”这套,而且还该死的搞到假戏真做的爱上对方!
这下好了,他原以为即使少了允翼那只卑鄙的笑面虎当挡箭牌,在他前头至少还有个“心软”的子赦可以顶着。结果那家伙竟然给他来这套,害他原本悠哉等着看戏的心情全没了,烦都快要烦死了。
混蛋,他现在到底该怎么做才能逃过这一劫?要学允翼扮丑,还是学子赦来个假结婚,然后又不小心弄假成真呢?
答案是都不行,因为他都已经对亦麒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不可能这么没创意了,现在又怎么可能自掌嘴巴呢?
可恶,他到底该怎么做?
干脆拿把刀自我毁容,或者去撞车把自己弄残废算了,这么一来,他就不相信“阿花”新娘还会选他当老公。
不过,如果他真的敢这样做,即使他好运到撞车没把自己撞死,也肯定被群起而攻的活活打死吧?
有够烦的,早知如此,他半年前就该找个有长辈缘的女人介绍给爸妈认识,让他们知道他早已名草有主,对于指腹为婚这门亲事,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唉,果然是千金难买早知道。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他那票女朋友里有适合介绍给爸妈认识的吗?她们全都像此时此刻围绕在他身边的这些女人一样,娇艳有余,贤良不足,和好媳妇三个字根本就搭不上线,爸妈会中意到为他拒绝那场相亲,那才有鬼哩!
马的,真的是烦死人了啦,他还以为到这地方来能让郁闷的心情稍微舒畅一下,没想到根本一点用处也没有。也许他该换个方法,例如找个顺眼的女人上床滚一滚。
忖罢,季成颢懒洋洋的移动目光,在身旁的女人堆里梭巡着称得上顺眼的,却发现他每一个都看不顺眼。
于是,他将梭巡范围扩大到望眼可及的每个角落,从隔壁桌的座位到热闹喧哗的舞台,从舞台到吧台,再从吧台到——
他游移的目光猛一顿的停下来,怀疑地移回刚才掠过的吧台区,然后紧盯着跷脚斜坐吧台底端倒数第二张高脚椅上,仰头粲笑的那个女人身上。
那是个身材玲珑有致,直发长及腰际,黑如乌丝,风姿绰约的美人,让即使看多各形各色美女的他,也不禁想多看她一眼。
然而,这并不是她吸引他目光的原因,她之所以让他看得目不转睛,是因为她长得很像一个人,一个他已经有好多年不曾见到的丫头。
那丫头有着红红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短短的头发,总是露出一副爱哭爱跟路的无辜模样,让人想气也气不了,想骂也骂不了,只能让她像个背后灵一样的一直跟着他们。
明明是个长得挺标致的丫头,穿着打扮却像个小男生一样,头发老是剪得短短的,从不穿裙子,而且还会跟人打架,比同年龄的男生还像个男生。
随父母移民到温哥华时,她已经十五岁了,但身上仍没半点女人味,连胸部都像飞机场一样平。
所以依照“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的真理来推敲,他想那丫头即使长大成人,肯定也会是个英姿焕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男人婆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