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江湖,我从无人知晓的惨绿少年修练成「最不想遇见的对手」榜上排名三甲之内的风云少侠,全仗着柳清风招灾惹祸的特殊能耐为我引来层出不穷的对手做垫脚石,一想到此行无柳兄相伴,一切全要靠自己,不由得有些黯然。
细数下来,叫得出名号的江湖人物,有七成以上直接或间接与我结过怨,九公子声名远扬,这些人功不可没。
「李九!拿命来!」道边树林里窜出三个黑衣人,举着大刀迎上来——顺便一提,李九是我行走江湖用的名字,雅称九公子,俗称李九,骂称姓李的小子。
我看看天空,晴朗无云,丽日高悬,算来已近午时,拱拱手道:「各位仁兄,穿成这样,不热么?」我一身素色绸衫还出了层瀑汗,现下这几位从头到脚包得密密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活像锦春楼的油纸扎火腿。
「少废话!」个子最高的那个一刀砍过来,我单手撑在鞍上,身形旋转,凌空一脚把他踢到三丈之外,后面那两个见状哀叫了声:「老大!」悲愤交加地举刀朝马头剁下,被我斜劈一掌击在刀侧,百十斤的大刀脱手飞了出去,险险地擦着老大的头顶飞过,钉入土中,我跃下马,一扬手点了两个男子的穴,然后蹲在奄奄一息的老大面前,扯下他的蒙面布,想了又想,道:「我不记得惹过你们啊……」
老大额角爆起青筋,咬牙道:「老子败了,还有什么好说?你动手吧!」
「你想让我杀你?」我伸手向他胸口摸去。「可以,付费先。」
老大一脸快要吐血的表情,挣动了几下也没挣开,我摸出荷包,不由得「咦」一声,难以置信地看看地上那人胡子拉碴的一张脸,再将视线转回手中精致小巧的绣花荷包,柔滑细软的苏州丝锦,无可挑剔的绣工,鸳鸯戏水,彩蝶双飞,怎么看怎么不像这类粗旷男子该有的东西,解开一看,里面折着一张银票,南北通用,纹银三万两。
「你、你别想从我嘴里套出什么!」那男人像没了爪子的猫一样虚张声势,道:「我死都不会出卖主子!」
我管你主子是谁!瞪了他一眼,继续在他身上东翻西找,我得罪的人比得罪我的人多了不下百倍,若一个一个杀上门去,只怕到老死也追究不完,人生苦短,我何必自找麻烦?
「李九!你想做什么?」身后传来一声喝问,被我点了穴的木桩之一扬起变声期少年的鸭子嗓:「要杀便杀!何必这样侮辱人!」
我懒得理他,摸索了一番没再发现什么值得下手的,倒是那可怜的家伙一张脸胀得通红,羞愤交加,两眼不断翻白。
我将菏包连银票揣入怀中,泰然自若地封上他气得冒火的双眼,拱手一笑,道:「承让了。」
然后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身后追来一声怒吼:「李九!我太行山陆英不会放过你——」
我繁如星河的江湖梁子,就这么又结下一桩。
***
正午时分,赶到漳州,抬眼见悦来客栈的招牌正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顿觉腹中饥饿难耐,把缰绳丢给小二,冲进去祭五脏庙。
上了二楼,看见临窗而坐,正朝我笑得勾魂摄魄的男人,一时觉得脚下千斤重,半步也不想往前迈了。
那个阴魂不散的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竹筷轻点向面前一桌子好酒好菜,静待我弃械投降。
打出娘胎以来,我招惹过不少人,但是从来没有怕过谁,面前这个,当属意外中的意外。
我摸摸叫得正欢的肚子,挤出一个笑容,在他对面坐下,道:「楚公子,承情了。」
楚逍一挑眉,声音低沉暧昧:「楚公子?」
体会到他言下之意,我朝他笑笑,柔情万千地轻唤了声:「楚楚……」
楚逍嘴角抽搐了一下,夹起一块八宝酱鸭丢在我碟中,掩口咳了一声,像是极力忍耐着什么。
我也不跟他客气,下筷如飞,把桌上的精华扫荡了一遍,最后摸了摸肚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才想起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你怎么会在这里?」
楚逍忍俊不禁,抽过帕子拭去我唇边的饭粒,道:「烟澜,我发现你只有吃饱的时候脑子才灵光。」
我喝了口汤润喉,打算起身告辞,楚逍可恶的声音再度响起:「要不要去客房休息一下?」
看看外面烈日当头,再看看楚逍俊美得让人脚软的面容,哪个比较诱人,不用我说了吧?
结果,我们休息到了晚上。
谁也没有赶夜路的兴致,于是,继续休息。
「你敢盯我的梢?」我趴在楚逍身上,扯着他的头发问,楚逍抬头啃咬我的颈项,含糊不清道:「你不是让我自便么?」
「那,在路上的事?」我一手顺着他的胸肌滑下去,煽风点火,在肚脐上画来画去,楚逍的气息开始不稳,低声道:「你玩得高兴,我怎么敢打扰?」
敢情我在太行山黑衣人身上敛财的行径都被他看见了?我抚上他的腰侧,撑起上身问:「你不会要求分成吧?」
楚逍扯出个意义不明的笑容,手环上我的后颈,我头皮一紧,还没呼出声,已被他一个翻身压在下面,灼热的气息炙烤着我的脸颊,手掌在身上四处游移,男人的声音沙哑得让人酥了耳朵:「早晚会被你气死……」
我抬手朝他胁下斩去,中途被楚逍挡下,便一翻掌改取侧颈,逼得他不得不起身,楚逍也不是吃素的,二指并拢朝我软麻穴攻来。
我们从床头打到床尾,互拆了一百多招,由于自身条件限制(穿得太清凉),只能把战场划定在床帏之内,始终也不能打得尽兴,最后楚逍终于瞅了个冷子,闪开一串连环踢,顺势抓住我的脚踝往下一拉,整个人覆了上来,威胁道:「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立时从善如流地闭上眼,直挺挺地一动不动,楚逍倒真是不客气,从颈项开始一路热吻下去,修长灵活的手指直攻要害,死人都会被他挑弄得诈尸,何况我只是装死,很快让他逗得欲火焚身,双手不由自主地滑上他的肩背,喘息间,腰被一手勾起,眼看后门大敞,再无防范,楚逍深邃的黑瞳仿佛在说:认命吧!
意外之所以称为意外,一是因为它在意料之外,二是因为它能让人措手不及,三是它能扭转大局。
那天晚上的意外是,当我即将、很快、就要被楚逍彻底攻陷的时候,院中突然有人呼喝一声:「着火啦!救火啊!」
我和楚逍都愣住了,撩开床帏后见窗外红光闪动,楼下人声鼎沸,乱作一团,然后,我大笑,他青筋直冒,再然后,手忙脚乱地穿衣服,大火蔓延得很快,我抓住包袱正要绝窗而出,突然想起什么,又折回床边翻找,楚逍拉住我的手,怒道:「还不快走!」
「你先走!」我七翻八翻,翻出那个绣花荷包,一把攥在手里,浓烟已经漫了进来,楚逍揽过我的腰,从窗口穿出。
马厩里嘶声连连,我的马儿已经挣断绳子跑了出来,一颗大头在我肩上蹭来蹭去地表功,楚逍打了个呼哨,一匹黑马从街对面跑来,乖顺地停在主人身旁,映着火光,那一身黑缎子般的光亮毛皮,高骏结实的躯体,张狂不羁的气势,让我不由得脱口而出:「好马!」
楚逍原本绷着的脸放晴了些,目光也柔和了些,我又加了一句:「正好与你配成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