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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把洗手间的隔板震得轰隆而响,幸而这是朝田幸二的私人机场,我可不想扰乱公众。

  这情人太棒了,我真想把他放在行李里打包走,可妻子还在飞机上等着,而我也不能表现得太迫不急待,以免他自视过高。

  我吻吻他的额头,让他买张机票自己到香港找我。

  当天晚上那男孩就出现在我为他准备的宅子里,这可能超乎他的想象,他拥有自己都无法想象的潜力。



  他现在居住的地方,曾经是属于纪家的府邸,非雅在这里长大,这里一草一木都沾染着他的气味。非雅离开后我从未来过这里,睹物思人这档子伤神儿的事情,我还没落魄到那种程度。

  男孩很惊喜,应该说很狂喜,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不可思议地眨着,想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他嘴里喃喃着我听不懂的日语,咯咯笑着扑进我怀里,象只偷吃得逞的小猫。

  我在这里的第一个夜晚过得快意之至,这男孩用尽生平所学来讨好我,我们在肉欲的巅峰徘徊不去,我一直在努力告诉自己,这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

  可当那男孩疲惫得蜷在被窝里大睡时,他的侧脸平静无波,通常这个时候,非雅在睡梦中也会疼得呻吟起来,然后我很怜惜的一整晚抱着他,象安抚一个婴儿般的温柔。

  温柔到连我自己都要唾弃自己。

  ***



  我给那男孩买最昂贵的衣服,将他装扮得如同王子一般,带他出入名流场所,送他去牛津读英文课程。非雅说英文时会发出优雅的小舌音,婉转柔滑,那些句子本身就是艺术,虽然他并不屑于对我展示这门艺术。

  对了,那个男孩叫阿纯,他的姓我不记得,他是个舞蹈演员,身肢柔软得可以做任何高难度的性爱表演。

  阿纯从伦敦回来以后,神采奕奕,他说他最喜欢那十九世纪的钟楼跟马车,当然--他甜腻地伏在我的耳边道--最喜欢的还是我。

  阿纯调皮地将脑袋埋到我胸前,我眼前银光一闪,脸上的表情顿时冷住,我捏住阿纯的肩膀让他坐起来。

  他的右耳戴着一只亮晶晶的耳环。

  我的脸色刷得一下变换,沉如锅底,阿纯脸上的笑也凝住了,他很害怕。

  “这是什么?”我厉声问,死死盯着他那只耳环。

  我的眼光一定凶狠得要命,阿纯很聪明,赶快摘下来扔到地板上去,转过脸来哀求我不要生气。

  “我让你去伦敦干什么,你却学来地痞流氓的本事!”

  “不要生气,我只是一时觉得有趣……”

  “可我并不觉得有趣!”

  “对不起……”

  我一把捏起他的下巴:“你没有资格比我更快乐!”

  阿纯的眼中闪过悲哀,我想他一定受伤了。

  然而我没有义务去安慰他,那伤口会自动愈合的,如果我给他足够的养料。

  ***

  此后几天我仍然会到阿纯那里去,听他用新学的英文念早报,吃他做得一塌糊涂的早餐,听他道过晚安以后再入睡。

  可是我不想再碰他,因为耳厮面磨的时候,我就无法避免会看到他的右耳有一个突兀的孔。

  非雅很爱惜自己的身体,绝不允许任何人在他身上留下伤痕。

  阿纯日日过得惶惶不安,从他望向我时惊惧的目光可以看出,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只是在等他的伤口愈合。可他并不那么想,做情人的,如果不是对自己有极度自信,总是会担忧自己哪一天遭到抛弃,他刚刚习惯了贵族的生活,巴不得一辈子过下去。

  那怎么可能呢,我在心底嘲弄他。

  连我都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哪天突然破产跳楼,你想得倒是美。

  美丽比财富更容易褪色,有一天我一定会唾弃纪非雅这个家伙的,他道貌岸然的高贵,自以为是的冷傲,这些现在尚算新鲜的诱惑,有一天都会成为我毁掉他的理由。

  ***

  我的妻子是个艺术家,她最擅长的是绘画,之所以擅长这个,是因为一个人倘若琴弹不好、歌唱不好,一听便知,而画作大可抽象得一塌糊涂,只要有人肯欣赏。

  她在普罗旺斯有一个巨大如篮球场的画室,我相信任何人走进去就不可能转得出来,因为那一幅幅图画犹如巨大的漩涡,把人搞得晕头转向。她的画可以拿去给心理医生,治疗那些思维不健全的病人,唤醒他们沉睡的记忆。

  幸好她不逼我欣赏她的才华,包括她的父亲,我们这种庸俗的商人是不可能欣赏真正的艺术的。

  她的画不愁卖不出去,相反还可以有很高的价码,她会把画画挣来的钱全部捐给慈善机构,就这一点让这个来自欧洲的女子在香港的声望比我还要高。

  妻子很少呆在香港,总是在世界各地寻找灵感,她回来的消息不径而走,各大晚会都邀请她去参加,那阵子她的画作满天飞,报纸杂志吹捧至极,她就是仁义慈爱的代表。

  我跟妻子的结合,简直就是天使与恶魔,段氏财团一年要吞并无数企业工厂,逼得千家万户砸锅卖铁上吊跳楼,他们邀请妻子的时候称她为“波尔登小姐”,而非“段太太”。

  阿纯提到报纸上有关妻子的报导时,我把手探进他的围裙下面。我们作爱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叫肚饿,他急忙走进厨房,光溜溜就挂上围裙,他比面前的蛋塔还要美味。

  我的手还在肆意玩弄着,阿纯身体虚软不支,半瘫在桌面上,我啜口咖啡,感觉总算找着了。

  我亲吻着阿纯的颈项,将有咖啡余渍的唾液留在他的唇齿间,我们的吻总是温柔到极致,因为只有闭上眼睛的时候,我才可以尽情想象。

  我把阿纯推倒在桌面上,正欲进攻,客厅的电话却响起,把我们俩都吓了一跳。

  就象在鬼屋里听见铃声一样。

  我竖起耳朵听,没错,是电话铃声,顽强地响了一遍又一遍。

  应该有人接电话,可那个人应该是谁?

  这曾经是纪家的房子,可纪家人去楼空,我和阿纯本都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而我们却住在这里。

  阿纯在香港不认识任何朋友,我在这里也没人知道,那对方打电话来,究竟是找谁呢?

  我和阿纯都怀疑地看着对方。

  电话突然停住。

  阿纯大大地舒出一口气,我也想那么舒口气,可不敢,我知道那电话一定会再响的。

  心情被彻底破坏掉,我索然无味地望着阿纯漂亮的身体,让他穿上衣服,陪我出去走走。

  私家路直通山下,半山腰里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走得很慢,阿纯跟在身后亦步亦趋,不曾开口说一句。等我营造够了十足的神秘感,我把阿纯推倒在路边一棵大树旁,扒下他的裤子,长趋直入。

  阿纯吓好大一跳,象遭人强暴似地惊叫起来,我相信他一定想脱口骂我神经病。

  我用牙齿吮吸他的后颈,将他的脸扳过来跟我接吻,林中阳光充足,将他的皮肤裹上一层光芒,我眼尖地瞥到他的右耳,上面什么都没有了。

  阿纯说,他找整容医生,提早愈合掉那个洞。

  我笑骂:“你是不是跟那医生勾搭上,所以他打电话找到家里来?”

  阿纯摇摇头:“这宅子的电话我都不知。”

  我阴沉着脸回去时,电话象掐准了似的响起,我愤怒,冲过去抢劫似的拿起电话。

  “喂!”

  那头的人吓一跳,继而咯咯笑起来,娇声媚语:“亲爱的,什么事惹你生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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