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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眼繁华喧哗的街道,似乎比家庭更能提供温暖及安心的感觉;毕竟谁不希望身边有人陪伴?又有谁不希望身边有个可以温暖自己的人?

  「怎么?一副小老头皱眉皱鼻的怪样子。」关掉引擎,季睿宇转头问还坐在机车上的初秋华。一阵风迎面扑来,打乱了他精心设计的发型,赶紧手忙脚乱地将它拨整齐。

  初秋华抬头一瞥,却见季睿宇轻轻将落在眉际和颊边的发丝塞回耳后。哼,连拨个头发也可以那么帅气逼人,可恶透顶了。

  「没什么,老人家就爱东想西想。」初秋华没好气地回道。



  一路跟着季睿宇坐上电梯,他与他分站角落的两边。

  「进来吧。」打开家门,他绅士地退至一旁。「寒舍简陋,若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假仙。」咕哝了一声,初秋华才脱下皮鞋踏上玄关。

  两房一厅的空间,加上厨房,远比自己那猪窝大多了。初秋华随意瞄了一下,才发现季睿宇住的地方除了整齐,还一尘不染。

  「你怎么有件牛仔外套?」雷达般的目光突然被一件衣服吸引住。

  「当然是买的,难不成还偷来的?」



  废话,他当然知道是买的,问题是这件牛仔外套可是高档货,当初老妹拉着他跑了不下数十家服饰店,为的就是找当期限量发售的这件牛仔外套,可是销售实在太好了,才第三天全省就已卖到缺货。

  为此,他老妹还郁卒了好几天。

  他还记着,那时的订价是一万八千元。

  「哼,研究生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研究什么,每个月却还有薪水可以拿,哪里像我做牛做马,被榨得一干二净,才领到那微薄的薪水。」初秋华酸溜溜地说道。

  「嘿,别误会,几乎快一半的薪水全落到房东的口袋,另一半才拿来当作生活开支。而且教育经费已经删减了百分之三,我们研究生的薪水早就没以前那么好了。」

  「你家里不提供你一些金钱上的帮助?」虽然探人隐私是件要不得的事,可不知为何,他突然很想知道他的事。

  「年满二十,请自力更生,妄想从父母钱包拿一毛——以上,就是我家的明训。所以,从升上大二开始,我就半工半读,别人玩的时候,我可是努力不懈地赚取我的生活费。」

  「这件牛仔外套那么贵,你舍得买?」要是他的话,宁愿买台冷气机放在他那冬冷夏热的猪窝。

  「那是一位朋友穿厌了,以二手的价格卖给我,可别把我当凯子。」像是想起什么,季睿宇又接着说道:「那件外套才刚穿没几次,就被个莽撞的家伙泼上咖啡。」

  「干嘛旧事重提……我又不是故意的。」初秋华气恼地为自己辩解,在听见他低低的笑声后,双颊不可抑止地红起来。

  「就因为它不便宜,所以清洗费用当然也不便宜。那时候你该不会在背地里暗骂我抢钱?」

  「那时我又不知道它有那么贵。」怎么他一直处于弱势?不行!为了夺回言权,初秋华指了指这间高级公寓。「那这里呢?也是靠你自己?」

  「尽量没有额外的支出,也尽量自己动手煮东西吃,省吃俭用下来,才下定决心从之前下雨必漏水,偶尔还会断电断水,洗澡洗到一半变冷水的破公寓搬来这里。」

  哇,比他还厉害,本以为他那猪窝已经够烂了,没想到他之前住的地方比他还破,真不知道他怎么忍受得了!

  外表看似新潮挥霍的季睿宇,却意外有着连他自己都自叹不如的节俭,初秋华心底突然对他升起了敬佩之心。或许他只是嘴巴稍微贱了些,个性也稍微差了点而已,其它倒是还不错。

  「开始对我刮目相看了?」季睿宇笑了笑,细长的眼角微征上扬。

  「才没有。」初秋华立即反驳回去,却说得好心虚。承受不了他逼问般的强烈视线,他才不情愿地扁嘴道:「好吧,是有那么一点点,你看清楚了,只有这么一点点而已喔。」

  带着一丝赌气,他不悦地学着陈姐的语气:「客人来了这么久,也没看你倒杯茶来,这算是你的待客之道吗?」

  「是是是,小人疏忽、小人怠慢了。」漆黑如星子般的深遂眼眸看了他一眼之后,笑笑地站起身走向厨房。

  被他骂了还那么高兴?怪人一个!初秋华心里虽这么想,却浑然不知有抹淡淡的笑意跳上他的眼角,甚至有那一点心悸的波动钻进他的身体里。

  「现榨的新鲜柳橙汁,外加三块冰块,一杯可要三十元,这还不包含我付出的劳力。」

  「才三十元而已,你就不舍得了?」伸手接过果汁,朝他吐舌做鬼脸。

  季睿宇闻言,先是一笑,然后说了句语意不详的话。「舍不舍得就因人而异了。」

  什么意思?他的脑子有些跟不上他的思考模式;他一向不适合深思熟虑,要是让他在同一个问题打转几分钟的话,肯定会让他的脑细胞在瞬间减少了好几万颗。

  「朋友?」季睿宇瞇起眼,友好地朝他伸出手。

  犹豫了几秒——「看在这杯柳橙汁的分上,勉为其难。」初秋华假的扯动嘴角,象征性地握了一下他的手就收回。

  「人竟然不如一杯柳橙汁吗?」季睿宇扬唇轻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初秋华哼了一声。「知道就好。」

  「要不要留下来吃饭?煮一人份的食物太麻烦了。」

  他怔了怔,随即摇头。「不用了,我拿回衣服就走了。」又不是要饿死自己。

  「有人等你回去?」见他又摇头,季睿宇用带点强硬的口吻继续游说。「两个人吃总比一个人无聊地边吃边着电视还要有味道,而且比较节省。或许我的手艺比不上饭店的大厨师。不过,绝对有自信让你赞不绝口,还是说你不敢?」话锋一转,揶揄的语气像利箭射中他的要害。

  明知是激将法,可他又受不了人家挑衅,初秋华不服输的呛声道:「只要没放老鼠药,我初秋华有什么好不敢的?要是不好吃,等着我的嘲笑吧。」

  「随时候教。」

  ***

  「想吃什么?面还是饭?」

  「随便。」客人嘛,总不能要求什么山珍海味、鱼翅鲍鱼的,关于礼义廉耻,基本上他还是有那一点的。

  「没有随便这个东西。」

  真啰嗦,二选一有什么好选的?「你煮什么我就吃什么。」将问题丢回他手中。

  「那来弄个鸡肉大利面,再弄个马铃薯起司汤。」

  看,自己早就决定好了,还问他个屁用呀。

  「你要来帮忙吗?」转过身,季睿宇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洋葱。

  不论怎么看,他还真不是普通的帅和……迷人!要他是女人,有个大帅哥愿意洗手为他做羹汤,他绝对会将贞操双手奉上。

  「不,古有明训,君子远庖厨,我只为特别的人洗手做羹汤。」初秋华摊开杂志,断然拒绝。

  「是吗?」

  过了几分钟,初秋华从杂志里探出头,皱了皱鼻头,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鸡肉香味。

  「看不出你还真有两把刷子。」带着审视的心态,他慢慢踱至他身旁,看他如行云流水般的切洋葱。

  「从冰箱拿出来的洋葱,切的时候比较不会让人流眼泪,然后再顺着它的纹路切成末。」

  「喔,原来如此。」初秋华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

  「这种普通的常识你不知道吗?」调笑似的语气,掺子杂着一丝对他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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