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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也宁,你会后悔。”

  “我早就后悔了,要是我把心力投注在值得的男人身上,我早早穿金戴银、住高贵豪宅、开名牌车,成天无所事事,只要操心下一餐要到哪家高级餐厅吃饭,下一场宴会要穿上哪件名牌。”

  强抑愤懑不平,他看著她的绝对,怀疑她是他认识的申也宁,也许三个月不足以让他了解一个女人。

  赌输了,她的善良纯真是假的!



  “请记得,这是你的决定,不是我的。”他说。

  “对这点,我从未质疑。”她面无表情。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自己作了多么错误的决定。”

  她沉默。

  后悔已在她心底翻搅过千百回,要是有一点点可能,她但愿时空返回抉择点,那么,她不会为了钱,签下爱情契约。

  他看她最后一眼,那是带著绝然的眼神,像下定决心切割什么似的,再不回头。



  她仍然在笑,端起冷掉的咖啡,不管它是否走味。

  轻啜,姿势表情有了她嘴里说的典雅高贵,只是呵……没人知晓,冷掉的黑咖啡带了酸涩,苦了舌根。

  放下杯子,她从地板捡起戒指,套进自己指头。

  “是的,我愿意嫁给你,不管你是否尽力,在你身边,我认识幸福。”低低地,她回答他进门时的第一句。

  结帐,她走出咖啡厅,坐入红色跑车里,跑车里的“Andy”对她点点头,问:“都处理好了?”

  “处理好了。”她淡淡说。

  “现在……”

  “我们去饭店吧!”

  “好。”Andy扭转钥匙,发动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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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小校门前,接学生的家长慢慢疏散,拥挤的车道恢复通畅。

  快一点钟,大部分的小朋友都回家了,冷冷清清的围墙边,只剩一个瘦小的男生来回徘徊。

  他的名牌上印著申秩宁,五年六班十八号。他有点黑瘦,个子也比一般五年级的男生来得矮小。

  不过,他满脸聪明相,讲出来的话,早熟得让人很想扁他。这句是他姊姊说的,不是我制造谣言。

  他有一个烂老爸,不喜欢赚钱养家,比较喜欢赚钱养赌场。他的缺点罄竹难书,至于优点嘛……他很疼小孩,而且长得蛮正的,三十五岁的男人看起来像二十多岁,高高瘦瘦的身材、炯亮眼神,以及白得像女人的平滑肌肤,常让许多无知美人变成苍蝇妹,嗡嗡嗡,四处黏。这话是小秩说的,不是我制造谣言。

  申秩宁的妈妈在生他的时候,难产死掉了,听说她很漂亮、很温柔、很贤慧,年轻时还选过中国小姐。她没拿到冠军,并不是她的才艺不够亮眼,而是那个拿冠军的晚上有陪裁判睡。同样的,这话是小秩爸爸说的,不是我制造谣言。

  申秩宁有个很可怕的姊姊,她是十九岁的老女生,是爸爸妈妈不小心玩亲亲玩出来的产品,每次她带小秩出去,人家常叫她小秩阿姨,气得她翻脸不认人。

  所以,爸爸一再告诫小秩,虽然女生的嘴唇看起来柔软甜蜜,千万不能乱亲,若是小秩不听话,就会像他,变成十六岁的小爸爸。

  因此,小秩和女生保持“非常适当”的距离,他不想像没头脑的老爸,小孩养小孩,养得小孩好心酸。

  同学都离校了,小秩怎么不回家?

  很简单,他要去上补习班。

  他为什么还不去补习班?

  很简单,他没钱交补习费。

  难道在围墙边走来走去,就能缴出补习费?

  对啊!他的熟女老姊正在想办法,找到钱,就会替他送过来。

  他想过不补习算了,可是姊姊说:“不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小秩很怀疑这句话的正当性,既然唯有读书高,她为什么把书读得落花流水?

  唉……读书高不高,他是不知道啦!他比较知道自己是老姊的重点投资,他的头脑是全家最好的,很有机会考上医学院,姊老早就灌输他观念——要是你想走肾脏科,将来可以卖肾;走心脏科可以卖心脏。你一定要记得,器官买卖是获利最高的行业。

  他实在不想戳破老姊的美梦,现代的生物科技越来越发达,复制技术也成熟得很不错,等他考上医学院那时,一颗心脏大概跟两包卫生纸的价钱差不多。

  太阳晒得他浑身发烫,他闻到从皮肤上传来的烧焦味。姊再不来,他还没开张卖肾脏,先要去买两块人工皮肤贴一贴了。

  突地,两台摩托车在他面前紧急煞车,小秩吓一跳,但没有过度惊吓。这种事他碰过太多回,要是那么容易惊吓,心脏用不到三十岁。

  “小秩,你老背死去叨位?”

  白痴!他老背要真死了,只能去墓仔埔,还能去哪里?

  “不知道。”他悄悄把书包往背上甩去,准备逃跑。

  “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欠我们五万块,一定跑到哪里躲起来。”大抠仔嚼著槟榔,黑黑的大手压在小秩瘦巴巴的肩膀上。

  又欠五万块?烂老爸!他不知道家里好几天没米下锅了吗?

  “卖讲这恁多,伊老爸疼囝,将猴囝仔抓返去,伊就会乖乖出现。”秘雕说。

  就知道会这样,他们的结论永远只有一个——抓他回去,老爸不出现,姊也会拿钱来赎人,他真希望自己长高、长壮,别让坏人老打他的主意。

  眼睛斜瞄,他觑了个空档,从两人中间飞窜出去。奥运马拉松,开跑啰!

  “猴死囝仔,卖走!”

  秘雕抛下叼在嘴边的香烟,大抠仔恨恨地吐了口槟榔汁,两人跨开粗壮的肥腿往前奔。

  感激他们的多年训练,让小秩的短跑、长跑、接力赛,次次拿冠军。

  绕过围墙,老姊正好从对街走过来。

  “小也,快跑!”他大叫一声,向她跑去,拉住她的手拚命冲刺。

  “又怎么了?”小也一面跑,一面问。

  “爸欠他们五万块钱。”

  “五万!”她尖叫一声。“他怎不把手指头剁掉算了?”

  老爸以为她从事纸钞印刷业吗?

  他们一面跑、一面交谈,肺活量是正常人的两、三倍。别羡慕,假设从小到大你都要跑著让人追,一样会训练出这种特异功能。

  “小也,我补习快来不及了。”他没停下脚步,指指腕间的手表。

  “补一点半对不对?”她的速度维持一贯平稳。

  “对。”

  “好,我们想办法。”他们专挑小巷子跑,七钻八钻,比较容易把人甩掉。

  巷子里,一个高大男人迎面走来,他的头发有点卷,他的眉毛粗得很好看,眼睛有那么几分勾引人的魅力……

  小也回神。啊!重点是,他看起来不像坏人,而且他的身材足够让秘雕和大抠仔倒退三步。

  小也把小秩推向男人,一个九十度鞠躬,“先生,对不起,有坏人在追我,麻烦你帮我带小孩。”

  男人怔然,不是因为突发的怪异状况,而是因为女孩的笑,甜得找不出恰当的形容词。

  要是没猜错,“有坏人追她”该是个紧急时刻,她怎能笑得教人无法提防?她带笑的眼睛充满朝气,眼波流转间,他在她眼中看见朗朗夏日。

  话说完,她转身往反方向跑去,跑几步后又折回来,从牛仔裤右边口袋拿出一叠“百元大钞”。

  “这里有三千七百块,拿去缴补习费。”然后又从左边口袋拿出一把一元硬币。“这些你拿去买御饭团和晚餐。”

  “你杀掉我的小猪?”他心疼得快飙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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