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妳心里,我已经是个坏人了不是吗?那就黑到底吧,我自己倒是无所谓。」他舒服地伸展长腿。「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鱼与熊掌永远兼得,妳还是专心去珍惜自己手边能得到的,别人的死活已经跟妳没有关系了。」
「你当初就是出于这样的心态去对付你的敌人吗?」
「没错。」他闭上眼,干脆地应道。
「你当初也是出于同样的心态来对我的吗?」她挑衅地问,脑中想到的是他从她这里得不到肉体慰藉,于是转而去寻花问柳的事。
「没错。」汪迎铠睁开眼,直直看进她眼底。
他的双眸变成两潭深不见底的黑泉,她看着看着,突然感到一阵心慌意乱,忍不住先转开了视线。
不知道为什么,琬琬感觉他所应承的,和她意有所指的,并不是同一件事。
第九章
「这只小熊好可爱,我买回去送小柊好了,她一定会很喜欢。」琬琬贴着玻璃窗探望。
「小柊快八岁了,已经过了喜欢布偶的年龄了。」小柊她娘笑道。
「才八岁而已,泰迪熊是全年龄的人都喜欢的礼物。」
「好吧,妳再逛逛好了,我先回去看看她。」
「好,我们回饭店见。」
换肝手术极为顺利,不过身体上还需要相当时间的静养,汪迎铠把他住处的其中一间房间改装了一下,增加电动起降的床和方便架设医疗设备的架子,小柊上个星期出院,便直接住了进去。
本来琬琬以为她们会有另外的房间,不过汪老大说——
「玻璃迷宫做的是营利事业,不是慈善事业,如果妳们想住免钱的房间,全饭店只有一个地方。」
她们也不是非住「免钱的房间」不可,可是琬琬转念一想,她们现在花的钱已经全部是他的钱了,再拿「他的」钱花在「他的」饭店上以表达节操,何苦来哉?
两年下来,书呆的个性多少磨得懂一点现实面,所以她没有跟他争那些无谓的自尊。现阶段的一切以郑氏母女俩最经济、最方便的方式为主,小柊的需要比任何事都重要。
幸好他的套房虽名之为套房,其实已经是一间百坪以上的豪宅,光卧室就有四间,她住回自己旧日的房间,郑姊为了照顾方便和小柊住同一间,还多了间房间出来。
几个星期的紧迫生活实在也是累了。郑姊只要专心照顾小柊就好,她除了小柊之外,还得担心一个大的。
不过……想到汪迎铠就是自由自在过他自己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出门上班去,半夜回来她们已经入睡了,几乎没有多大交集,吃喝都不在一起,她也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好吧,或许心里还有一点小小的受伤的感觉,当初明明是他对不起她,难道他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因为人家已经不再爱妳了,再没有必要花时间博取妳的谅解。
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要帮忙处理小柊的事呢?
早点把事情弄完,妳们早点回台湾,他才可以早点解脱。
琬琬想完,更觉沮丧。
如果能够不再见面多好,起码她记得的,还会是那个温柔爱笑、爱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过身。
「班尼!」
「真的是妳。」班尼穿着一身轻便的牛仔裤和衬衫,对她挥一下手。「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我听说妳离开拉斯维加斯两年多,怎么突然回来了?是来旅行的吗?」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个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怀才不过的怨怼相,眼前的班尼却是神清气朗,连气质都差很多。
「你看起来过得很好。」她诚心诚意地道。
班尼耸了个肩。「还不就过日子吗?来吧,我请妳喝杯咖啡。」
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个老公出来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点头。
「妳现在在做什么?」两人在百货公司的中庭咖啡广场坐下,班尼闲散地问。
「我在台湾一家饭店服务,几个星期前陪一个朋友的小孩来美国动换肝手术,你呢?」
「老样子,在米高梅饭店当领班。」班尼随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连忙把咖啡放下来,以免烫伤了手。
「当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么?」班尼啜了口咖啡问她。
「其实、其实当初你会被米高梅饭店解职……」琬琬迟疑片刻,不知道该不该说。
「是因为妳那个亲亲老公干的好事?」班尼继续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开始就怀疑过了,后来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依照汪迎铠的个性,这完全就像他的手笔。」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那你、你有没有、你为什么、你……你……」琬琬吃惊到都结巴了,甚至连自己要说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这份工作一开始也是他弄来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换成我,八成也会这么做!」班尼道。
「这份工作也是他弄来的?」
「怎么,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门口让他撞见我们两个一起,我就有预感他大概不会让我在妳身边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板的个性是绝对不会受他的施压,把我开除的。所以当米高梅餐饮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铁定跟他有关。因祸得福嘛,没有什么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来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个丈夫也不是善类,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得回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铠,告诉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来,就这样。」班尼耸了耸肩。
「你还真争气。」她瞪了瞪圆圆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这样的机会,我为什么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是,他跑上门找汪迎铠,开门见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领班职位要回来。」
「而你觉得我会愿意帮你?」汪迎铠坐在那个豪华大办公桌后面,把玩着一支钢笔,慵懒地盯着他。
「为什么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个『原因』已经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赶跑的,我没有必要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价。」
当时汪迎铠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认,自己到最后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执地站在那里,丝毫不露惧色。他们那种天生的强者,对弱者毫无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惧色,一切就结束了。
而且,坦白讲,班尼觉得这男人也满肉脚的,竟然连琬琬那么单纯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话,他绝对不会犯这种错。
思及此,班尼更挑衅地瞪回去。
汪迎铠突然笑了起来。
「好吧,冲着你有这份勇气,我就帮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来。至于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机会,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里会如鱼得水。」他回嘴。
琬琬听班尼说完整个经过,陷入沉默。
「你们两个当初吵翻了,不会是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兴趣地问。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别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来。
「你笑什么?」琬琬瞪他。
「没什么,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铠是因为我而把老婆搞丢的,我就觉得非常荣幸。」他幸灾乐祸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