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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脸羞得恨不得钻进陆地。

  成浩司拍拍我的肩膀:「没关系,再看这个。」

  他再拿出另一打照片,那里面全是我,我拿着照相机,站在树枝上、钻进草丛里、潜入河里头……

  这让我想起那个螳螂捕蝉的动人传说,



  XXXXXX,我们俩真是无聊透顶的人,现在会出现那么多跟踪偷窥的变态,全是从我们那时候滋生出来的病毒。

  「我错了。」他说。

  「做我的情人吧。」成浩司道,甩甩手中的照片,自以为那是呈堂证供可使我无所遁形。

  我把裤子穿好,神情倨傲:「你知道我是谁?」

  成浩司抓了根青草塞在嘴里咬著,斜躺在草地上,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知道……怎么,你要让你爷爷的手下来把我撕烂?还是告我强暴你?」

  我看得出来他在强作镇定,他把青草咬在嘴里是怕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被我听到,他斜躺在草地上是怕自己脚软,而他翘起腿,是在隐忍自己即将爆发的欲望。



  他忍得满脸通红,浑身颤抖,却没腾身起来将我扑倒。以我们身型体力的差距,我毫无还手之力,也许就像他手中的篮球一样,运送自如,想怎么拍,怎么打都行。

  可他刚刚并没有——

  他只是把我压在草地上,疯了般地撕咬我的嘴唇,他的吻技青涩,我更加不知所措,傻得像块木桩似的。他撕碎我的衬衫,用手掌在我的乳头上大力地抚摸,我疼得不断用腿踢他,他的下体硬得像充气过了度。

  他把我翻过来,用他的欲望顶我的役沟,青草扎在我的胸膛上,成浩司用手揽住我的腰,从前面解开我的裤带,一把扯下来。

  骤然冰冷的触觉,还有他发烫的身体,吓得我捂住耳朵大叫起来。

  我像驼鸟似地伏在地上,做出掩耳盗铃的架势。

  我伏了很久很久,没见一丝动静,我将一只手放开,就听见身后,成浩司嘿嘿的笑声。

  我明白自己被耍了,火冒二丈,转过身去瞪他。

  成浩司把扔在一边的裤子去过来,满脸讥讽:「香港的小朋友——真纯情呢!」

  我对准他下身的小帐篷,狠狠地一脚踩下去。

  成浩司一声惨叫,从地上一跃而起,心疼地摸着自己的右脸,怒目圆瞪:「你干嘛突然掐我?」他并不知道自己偶尔的一句话令我回想起什么,他也许并不记得自己曾经说过。

  我莞尔一笑问:「你刚刚说什么?」

  「嗯?我说……做我的情人吧!」

  「凭什么?」

  「你又来了!我已经是有老婆的人了,不能另娶二房……」

  我一脚踢上他的脸:「我看你好像有什么事情想不起来了,我来帮你恢复一下记忆!」

  去美国之前,他对我说,你是值得疼爱的,我尊重你的决定。

  他那一脸的端庄严肃,足足能够笑死一头大象,我没大象的定力,还没笑便死了。

  你真的不走吗?

  你真的要走吗?

  为了我,走吧。

  为了我,留下。

  成浩司说:「我不能为了你舍弃事业。」

  我说:「我不想为你改变我的生活。」

  既然我们都那么自私,那就分手吧。

  你会后悔的。

  我跟成浩司之间没人记得开始那一天,可结束那天,双方都刻骨铭心。

  刻骨铭心的不是感觉,不是人,而是那个日子。

  那是一年之中最冷的一天,连圣诞老人都要拉马车出来遛遛,才不至于在山上冻死。

  成浩司脸上耀人的小麦色不再,他—晚没睡,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却没找出一件跟我有关的东西,突然惶恐,我们真的曾经在一起吗?

  我们没有一同在雨后漫步,撑同一把雨伞;

  我们不曾在烈日下奔跑追逐,嬉笑打闹;

  我们没有在一起吃过饭,喝过咖啡;

  我们没有两张电影票的存根;

  我们不是恋人,是各副其实的情人。

  只会躲在阴地里,背影后,上下其手。

  我们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连回眸相望的勇气都没有。

  又是那片蓝色的海洋,我在海平面上浮浮沉沉,终于平衡没把持住,让水给呛了一口,我赶紧睁开眼,四爪扑腾。

  这王八蛋成浩司,也不知道拉我一把。

  手一着地,我就醒了,大眼圆瞪,看见一个人。

  还是那个参观隧道,还是那些鱼,五颜六色游来游去,我想看看几点了,一摸口袋,身上不着片缕。

  我立即抬起头来,看对面那人,那人也在看我。

  宁雨晨埋着脸,长发披散,只能看见额头青筋暴起,浑身颤抖不停,只能把手扶在玻璃上。

  玻璃因恐惧而颤抖著,从她的手心位置,以非常动画的形式制出条纹,向四面八方扩散,就像显微镜底下的细胞体。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问我。

  「宁……」

  「叫我成太大!」

  说着宁雨晨抬起头,一脸黑紫的杀气,不知从哪儿捞出来一根标着「5T」的大锤子,高高举起向我砸过来。

  她的身后是一条大白鲨撞破玻璃冲过来,她的吼叫比野兽还要恐怖。

  那大白鲨的嘴越张越大,简直成了宁雨晨的登台布景。

  我啊~~~的一声惨叫。

  咚咚的敲门声。

  我满头大汗从床上滚下去,呆坐在地上。

  「炅儿!开门哪!」

  一室的黑暗,我慢慢睁开眼,连滚带爬去开门,接着去揪住来人的腿。

  爸爸唉哟哟几声,用另一只腿使劲蹬我,喊着:「别……别着急……我端着锅烫哪!回头再扣你脸上了!」

  我热泪纵横,抱住他的腿不放,边哭边道:「爸爸……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爸爸哈哈直笑:「这又是做什么梦了?怎么天天都做,没完了啊!」

  我一愣,回过神来,放开爸爸的腿,从地上爬起来,冲到洗手间去用冷水使劲拍脸,这—连串动作,这个月来每天都要上演。

  我把洗手间的镜子拆了,爸爸抗议,他近来很注意仪容卫生。

  可是我不想看到自己的脸。

  爸爸哼着小曲,端着锅进了厨房,我闻到香味,问:「今天是咕咾肉?」

  爸爸「嗯嗯」两声,道:「小晨今天晚上加班不回来,先把饭做好了放在这儿。」

  我哦一声,套上毛衣。

  「今天又要出门?」

  「嗯。」

  「你最近很爱出门啊,」

  「老爸你最近也很多话啊。」

  然后我们相视一笑,哈哈几声•

  我现在出门要穿西装,戴墨镜,像个大牌明星,成浩司说,是不是还差几个保镖?

  我说:「保镖也没你的份。」

  成浩司说:「以后要天天见面的,模样不能太寒酸,免得吓着我,影响现场发挥。」

  我对他挥挥拳头:「保镖若是看到你,一定当场打扁!居然敢对我动手动脚!」

  成浩司顺水推舟地凑上来,嘴角带着坏笑:「那就让他们看更喷血的……」

  「奇柯」上市以后,我的生活里里外外都发生了变化,脸的功能终于发挥出来。

  同事们都说我「面带桃花,眼波秋水」,好不得意,我知道他们在开玩笑,可是我的变化,自己都看得出来。

  我现在天天都要见一个人,这个人以前也是天天见,可最近见面的意义是大不同。

  成浩司是我的故交,他腿脚不方便,每天都由我开车送他下班。至于我们下班后去何处,你们管不着。

  关于地点问题,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固定的结论。

  我喜欢碧海蓝天,可赤柱海滩离中环太远,而且现在海边环境污染太厉害,会皮肤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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