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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爷看似在开玩笑,我想他大概也开始为我的终身大事操心,我没有父母可以张罗此事,爷爷一定自觉重任在肩,可他活得已经成精了,自然不会做得那么直白。

  因为没有固定的女友,媒体干脆把我渲染成情场浪子鬼见愁。因为心无杂念,我跟女友交往的时候很少避讳,动作大概是洒脱过火,所以他们经常能够捕捉到我眼某位佳丽耳厮面磨款款相依的火爆镜头。

  一份在狗仔界相当有名望的杂志,某一期里做了份调查,将我所有交往过的女友罗列出来,照片资料一应俱全,大幅标题为:

  他将情归何处?



  成浩司说:「你多少也做点表面功夫。」

  我瞪他一眼,要说表面功夫,没人比他做得更巧夺天工,分明是四肢健全,偏要天天瘫在轮椅上,见人还做迎风弱柳状,真令人笑掉大牙。

  不过成浩司以身体残疾为由,把自己掩护得很好,所有社交应酬都拒之门外,自然无人注视。

  我对此非常好奇,可每次一问到这个问题,他就变得……特别深沉。

  他「特别深沉」的时候谁也没去打扰,打扰了也没用,因为他已经睡着了。

  他枕在我的肚皮上睡得呼呼的,我绞尽脑汁出想不透,这个男人安静时如婴儿一股憨态,敏捷起来像草原上的豹子意气风发,可为什么……



  他赤条条躺在我面前,可他还有一面是我不知道的。

  ***

  宁雨晨端着汤来到我家,让我跟她一起去医院看爸爸。

  这女人现在从装束到举止,都很有贤妻良母的风范,越是如此我看她就越看不顺眼,你这女人,天下那么多男人你不嫁,为何偏偏要嫁给成浩司?

  我们坐计程车到医院的途中,宁雨晨怀里抱着那锅汤,望着窗外,她看了一会儿,窗外就下起蒙蒙小雨,楼面招牌都模糊了。

  她转过脸来,突然开口:「我的脸那么好看吗?」

  我愣了愣,矢口否认。

  「从上车到现在,你从后照镜里瞟我几百次,怎么回事?」

  我被人道破,顿时面红耳赤。

  宁雨晨窃笑:「思春啊?何必看我,漂亮的女孩子哪里都是呀!凭你的身价,一捞还不是一大把?」

  我摇摇头。

  「或者你不喜欢女孩,那找个男人也好嘛,高大英俊,会体贴你疼你,还不用担心私生子满街跑!」

  我瞪她一眼,宁雨晨哈哈大笑起来,若不是怕汤洒了,动作恐伯更夸张。

  我一撇嘴,鼓起勇气道:「你这疯女人,是不是人下男人全都是GAY你才开心?若是你家丈夫被男人拐跑,看你恨不得跳楼去!」

  宁雨晨的笑嘎然而止,她表情凝重起来,我发现两人在一起生活久了,会越长越像,她这个表情,跟成浩司那个「特别深沉」同出一辙,令人触目惊心。

  「你说浩司哪……」宁雨晨道,声音缓慢得让我一下接一下地咽口水。

  「谁的男人都可以抢,唯独我宁雨晨的,谁要敢抢,看我剥他几层皮,下他油水来熬汤!」

  宁雨晨的神情有点真,有点假,有点赖。

  ***

  不知道是不是宁雨晨意识到了什么危机,没过两天,成浩司就请假,陪伴娇妻到马尔地夫度假。

  是我最爱的蓝天碧海。

  我恨的在家咬枕头。

  宁雨晨临走前还将地家的「屁屁」托给我照顾,屁屁事她养的一只小乌龟。其实乌龟这东西饿它个一年半载应该死下了,可宁雨晨威胁我,若不把屁屁当亲生儿子般照顾,她回来就会像后妈那样对待我。

  我用镊子夹着一条鱼虫,逗得屁屁满屋爬,它的动作真迟钝,还没玩一会儿我就嫌弃这儿子了。

  起身来伸个懒腰,发现天色已经黑下来,而我今天的晚饭仍是没着落。我打算去厨房煮面,电话却打进来。秘书说,有位康小姐来预约对我的专访。我正烦躁,当即拒绝掉,可那方电话却被人抢走,,—个清脆的声音道:「柯先生,出来吃个晚饭吧。」

  奇怪,我就算正饿着肚子,也未必非要跟你—同吃饭。

  「柯先生,我姓康,是《华亿报》的记者。」女人伸出纤纤玉手,将一张精贵名片递给我。

  「康小姐,我何等荣幸得以跟你共度晚餐。」我挂上一脸奉承的假笑。对穷追不舍的记者我向来没有好脸色,可这女人,非同一般。她的确是个记者,PS:她是传媒大王康守正的女儿,康馨平。

  康馨平是香港传媒界的传奇女子,她是狗仔心中的至尊偶像,以她的身份,远远高过每个采访对象,可这位千金小姐却非常平民化,衣着朴素、素面朝天,炎炎烈日下跟同行们一起扛着照相机记事本,排队守候在小明星大富翁的别墅外,风餐露宿,敬业之极。

  我见过她几面,都是在正式场合。康馨平的确出奇的漂亮,淡妆素裹却尽显清丽,举止、言谈、风度,无可挑剔,没有豪门千金的骄奢作态,却有知性女子的睿智得体。

  她可算是最完美的女人,完美得都近乎不真实,这种女人上帝是不可能给她幸福的,所以她年近三十,虽然如花似玉,身边却苦无良伴。

  哪里有男人能够配得上她,我有自知之明,从来没胆量在她身边逗留,可她却主动相邀,我没埋由拒绝。

  康馨平白衬衫,黑牛仔裤,利落的短发,干净清爽之极,她是那种不需任何修饰,只是坐在那里就足以吸引人的女人,可你在她身边坐上不到三分钟,便会被她咄咄逼人的气势追赶得无处藏身。

  我是个笨嘴笨舌的人,所以我坐下来后,客套几句,便不再说话。

  康馨平选了餐厅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坐下来,她笑着说:「柯先生,我可不想成为你万花丛中的一朵。」

  我叹口气,道:「康小姐,你这是讽刺我。」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隐瞒已无必要,康馨平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本已经一口拒绝,可挂掉之前她的一句话落入我心尖上:成浩司反正不在,长夜漫漫孤枕难眠,您不妨陪陪我。

  我吓出一身冷汗。

  她不愧是传媒大王的女儿,耳眼通天,这弹丸之地的香港,每天上演的戏码,出出尽入她的眼界。

  我跟成浩司,本以为小心翼翼瞒天过海,却还是逃不过她的眼睛。

  不过我还是松了一口气,做错事的时候怕人知道,真的有人知道也就罢了,心里一块石头便落了地。而且,被康馨平要挟,总比被那些杂七杂八的狗仔队揭发强得多。这个女人,她的要求绝非寻常。

  封口费是堵不住她的嘴的。

  「康小姐,你父亲身上九牛一毛就可以压死我,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值得你来要挟的?」

  「我一定是来要挟你的吗?」康馨平歪着脑袋,神情俏皮。

  「这么说您是请我出来吃茶的。」我道。

  她点点头,理所当然:「我就是请你出来吃茶的呀。」

  说着她摆手招唤侍者过来,笑容可掬地问我想吃点什么。

  「雨晨说,你是她最疼爱的学弟,她出门期间,无人照顾你的起居,怕你寂寞,就派我来帮你打发时间哪!」康馨平道,说完还饶有兴致地看我的反应。

  可我却没有反应,我已经完全傻了,长久长久,我才想起吐出一口气,脸憋得通红。

  「你认识宁雨晨?」

  康馨平一怔,奇怪地问:「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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