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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想干什麽?」

  纳岑凝视她片刻,而後叹了口气。

  「你真的这麽怕我吗?」

  「我……我才不怕你呢!」千黛逞强地昂起细致的下巴,「告诉你!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傻的小女孩了,我……」她突然像想起什麽似的赶紧抬起右脚,从靴统里拔出一把小小的匕首指著他。「就算斡罗岑不在,我也可以保护自己的!」



  纳岑却似乎毫不意外地对著那把匕首笑了笑。「亲爱的千黛可屯,就算你不怕刺杀王的罪名,难道你愿意让斡罗岑有个杀死额赤格的额客吗?」

  千黛窒了窒,随即辩驳道:「我……我不会杀你的,我只是……只是伤你,让你不能欺负我而已。」

  纳岑失笑。「伤我?我看是先伤了你自己吧!」

  「你不要看不起我!」千黛愤怒地大叫。「别忘了我也是在这儿长大的,这儿的女孩子会什麽,我就会什麽,就连拉弓射箭、无鞍骑马我都会,耍个小刀子又算得了什麽!」

  纳岑点点头。「可是你伤过人吗?嗯?真正的伤过人,而不是野兽动物,或者比画比画而已。」

  千黛咬了咬唇。「没有,可那并不表示我就不敢!」



  「是吗?」

  纳岑微微一笑,而後突然脱下靴子爬上床,千黛立刻紧张得跪坐起来,并用两手握住匕首对准了他。

  「你……你想干什麽?不……不要过来喔!我真的会伤你喔!」

  纳岑依然兀自盘膝坐在她面前,对那把颤巍巍地指著他的匕首视若无睹,然後双手分别抓住两襟,猛然一扯,宽阔健壮的胸膛立刻袒露在千黛的眼前。

  「想要让一个有心伤害你的男人不能动你,仅是伤手伤脚是没有用的。」纳岑以仿佛老师在授业解惑般的语气,纳岑慢条斯理地说。「而如果你不想真正的杀死对方,那麽你就不能碰这些地方……」他指指自己的胸部、胃部和腹部。「所以,剩下的就只有这些地方……」他再指指两肩和腰部,「不过,这边必须尽量靠外面肉多的地方才行……」他抓了一把腰部结实的肌肉。「这样明白了吗?」

  呃?明白了吗?明白什麽了?明白该怎麽伤他了吗?不是吧?千黛傻傻地看著他,已经搞不太清楚现在是什麽状况了!

  「不过,还是这里比较好……」纳岑说著,指指双肩,「少了一条手臂要办事总是很不方便,所以……」他对著她露齿一笑。「选一边吧!」

  嗄?嗄?选……选一边?什麽选一边?千黛茫然地望著他。

  似乎看出了她的困惑,纳岑不禁摇头叹了口气。「你怎麽这麽迟钝呢?我这是在告诉你,以後我还是会欺负你,而且就从今天晚上开始,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被我欺负的话,就赶快选个地方让我受伤,这样我就动不了你了呀!」

  千黛有一刹那的困惑,她迷惑地猛眨眼,可不过两个呼吸间,困惑蓦地转为惊恐,千黛吓得倒抽了口气,差点把匕首给扔出去了!

  伤……伤他?真的要伤他?不会吧?他真的……真的要她伤害他?他的脑袋有问题吗?打仗打痴了吗?

  纳岑有趣地看著她。「怎麽?不知道要选哪一边比较好吗?」

  选哪一边?千黛手足无措地瞪著他。不对,现在……现在不是这个问题吧?

  纳岑夸张地喟叹一声。「好吧!那我帮你选好了……」

  啥?哈?帮她选?帮她选什麽?

  千黛还没搞清楚问题呢!纳岑便突然抓住她握著匕首的手,「以你的手势,应该是这边比较顺手吧!」说著,他抓著她慢慢地往他的左肩刺去。

  嗄?他……他究竟想干什麽?

  脑筋已经打结的千黛直到看见第一滴血冒出来,她才惊醒过来,而且尖叫著想要放开手,「不要!」

  可是纳岑的大手紧紧的握住了她,她根本无法放开。於是,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力把匕首往旁边挪开,却没想到这样反而在他的肩头上划出一道深深的血痕。

  纳岑终於松手了,可他却完全无视於自己的伤势,顺势将一把扔开匕首、正想探看他的伤势的千黛扑倒在床。

  千黛仍是惊恐地瞪著他的左肩,「你…!伤、伤……血、血……」她结结巴巴地语不成句。

  纳岑轻轻一笑。「这点小伤可阻止不了我的哟!」

  呃?咦?耶?

  短暂的错愕之後,千黛终於发现自己危险的处境了,「不要!放开我!放开我呀!」她尖叫,又开始手推脚踢做徒劳的挣扎了。「我要告诉斡罗岑,我要告诉他你又欺负我了!」

  「亲爱的千黛可屯,是你伤了我的吧?」纳岑笑咪咪地说,「不过,你放心,这一回我不会再让你有所抱怨了。」他缓缓俯下脑袋,热烫的双唇诱惑地在她颈间游移。「这一回我会让你求我,求我欺负你,求我一次又一次的欺负你……」

  「不,死也不!」千黛发誓般的怒吼。

  ※※※

  一般而言,游牧民族的生活是以游牧和狩猎为主的,而大部分的人都以为农耕才是比较进步的,其实并不尽然,因为无论是技术或观察和知识上,种植植物的农耕的确比较单纯,而游牧动物需要考量的因素则复杂多了。

  譬如,家畜的增值率和自己最低的消费量,取乳时必须要顾及到仔畜的营养,剪毛时还得注意到家畜的御寒能力,还有,哪一种动物需要哪一种牧草,何处又是牧草最好的供应地等等。因为得考虑到这些,所以游牧民族的生活就必须到处迁移,这一点也比农耕生活辛苦得多了。

  至於游牧民族的另一个生产手段——狩猎,不但是弥补家畜消耗的方式,也可作为军事训练的基础,同时又可以猎得珍贵皮毛换取农作物,甚至还可以作为娱乐项目,所以,草原上的民族大都在三、四岁的孩童时期就开始接受骑马射箭的训练了。

  但基本上,游牧民族每天一切的活动还是以家畜的繁殖硕壮为主要目的,所以,天刚破晓的时候,便得起床把家畜赶出去,尤其是羊群,有露珠的草是它们最好的食粮了。当然,妇女们就得更早起来做早餐,因为这是她们的职责。

  虽然以千黛的身分来讲,她并不需要这麽辛苦,但自从她被带来这儿和弘吉剌部的人一起生活开始,她就习惯和大家一起工作了。当然,为了要熟悉环境,到处工作更是必要的。

  即使她成为纳岑的大妃之後也一样,她不但不要人伺候,而且照样跟著大家一起做饭、挤奶、操持家务,把乳类制品制成各种食品,或把毡子加工制成穹庐的铺垫、门帘及外围,用牛车从远方井上湖里运水,拣牛粪准备燃料,照顾在家的幼畜等等,从不推诿,也不曾迟到。

  不过这一日清晨,她似乎晚了些。斡罗岑已经在斡儿朵前来回踱了几百趟之後,她才匆匆忙忙地跑出来,他立刻迎上前去。

  「啊!额客、额客,额赤格是不是又欺负你了,所以你才这麽晚起来?」

  他是真的很关心,如果不是有人慎重警告过他,额赤格回来之後就不能随随便便闯进额客的斡儿朵的话,他早就冲进去探个究竟了。可没想到,千黛却刷一下整张俏脸顿时红得好似要滴出血来了,这种反应实在很可疑喔!

  「呃!呃……那个……那个……」

  该怎麽说?说「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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