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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没有人爱,干脆自己幻想创造一个朋友,这样的自己简直是可悲到极点。

  每天对着镜子自言自语,难不成他还能变成水仙花吗?

  这阵子没人跟踪他,也许只是他没发现,然而此时的他一点也不在乎了。早晚要进精神病院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他满腔郁闷,完全没有重新振作的打算,不过别人可没那么容易放过他。



  星期五早上,阿辉伯最后一次提醒他,明天要记得参加跟中山美女班的联谊,一起去淡水玩。小翎本来想说他不去了,却在对方凶狠的目光下噤声。

  阿辉伯拍拍他肩膀:「好了,你明天还得负责带动气氛,拜托你喽!」

  小翎心想:合着他成了专业耍宝员?

  望着窗外晴朗的天空,忽然有种预感:明天会下大雨。

  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一群人才刚踏出捷运站,马上给倾盆大雨逼了回来,只好困在餐厅里聊天。

  中山那班女生的确长得不错,但小翎实在受不了她们好奇的目光和窃窃私语声,简直把他当成博物馆的展示品。他愤愤地想:要是哪个家伙敢问他「你们这种人会不会吃醋」,他一定一巴掌甩过去,管他什么怜香惜玉。



  他们班男生的心情也很不好,因为女生的注意集中在小翎身上,他们全成了活动布景。小翎看着同学们阴沉的脸色,心知这次联谊是完了。

  在这种闷到最高点的情况,他无聊地把视线转向餐厅门口开始数人头。不料这举动却让他看到了惊人的景象:一对年轻男女并肩走进餐厅,无视湿淋淋的天气和拥挤的人潮,有说有笑地就座,女孩拿手帕帮男孩擦肩膀上的雨滴,男孩对她温柔一笑,一举一动间全是甜蜜。

  的确是幸福的一幕,问题是,那女孩是「北一女奥菜惠」李诗云小姐,男方却不是蔡志恒。

  这一下有如五雷轰顶,轰得小翎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男的是她哥哥吗?还是很久不见的亲戚?也许只是童年玩伴,约出来叙叙旧……

  不要傻了!他大骂自己,事实摆在眼前,明明就是那回事,不是吗?这个荣获美女青睐的幸运儿,搞不好正是那位建中足球健将呢!

  怒火迅速升起,亏他还在志恒面前帮她说话,扯什么「越无辜的人越怕被冤枉」,搞了半天事实就是事实,有所隐瞒的人就是心虚!不用再狡辩了!

  顿时有种冲动,想冲过去狠狠赏那水性杨花的女人一耳光,再把她拖到志恒面前让他看看她的真面目。

  各位男性同胞,在你们批评同性恋者「违反自然法则」之前,先张大眼睛看看女人是什么样子吧!被这种无情无义的生物耍得团团转,这就叫「自然法则」吗?

  「陈少翎!陈少翎!」

  小翎回过神来,才发现满桌的人都在看他。

  中山的康乐股长噘着小嘴:「你是怎么了啊?都不讲话,叫你好几声也不应!」

  她的一个同学附和:「对嘛,就算你们这种人不喜欢跟女生打交道,也不用摆臭脸给人家看啊!」

  全体男生不约而同心想:这年头的女生讲话真是直接啊……

  小翎定了定神,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微微一笑。

  「不是啦,老实说我最近在烦恼一件事,一直不晓得该怎么解决。还是你们要帮我提供意见?」

  「好啊,说来听听。」

  「如果有一天你们无意间发现,你们好朋友的另一半背着他偷吃的时候,你们会怎么处理?」

  气氛立刻被炒热了:「劈腿啊?好恶心!」

  「对嘛!」

  男生个个八卦细胞大活跃:「喂,是谁的女朋友劈腿?我们班的吗?」

  「是不是志恒学长?」

  小翎不耐烦地说:「这不是重点啦,快点跟我讲你们会怎么办!」

  「身为朋友,当然要告诉他。」

  「对呀,如果换了是我,我也希望我朋友告诉我。」

  「被人戴了绿帽子还不知道,这算什么?」

  女生也纷纷附和:「对啊,应该要告诉朋友才够道义。」

  「那个劈腿的人太过份了,当然不可以放过他。」

  有一个比较冷静的人开口了:「可是这样好像在挑拨离间,不太好耶。」

  「事实就是事实,哪叫挑拨?」

  「还是先搜集证据比较好。反正现在手机很方便,先把他劈腿的证据拍下来,再拿给朋友看。」

  「可是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应该让他们自己解决,外人不要插手比较好。」

  立刻有人反驳:「你朋友都被曚在鼓里了,要怎么解决?」

  「他总会发现吧?到时候他们自己谈一谈,也许感情还能挽回也不一定。要是被不相干的人告密,十之八九会分手的。」

  「都已经被劈腿了,还有什么好挽回的?换了是我才不要哩。」

  「也许劈腿的人他有什么理由……」

  「有再多理由都不行!」

  小翎听着众人的激辩,心中也在交战着。如果千秋听到这件事,他一定会带着嘲讽的笑容,不屑地说:「被劈腿也是蔡志恒自找的,你管他那么多做什么?你早就没有权利担心他了!」

  的确,他本身的动机并不纯粹。做这种事真的是为志恒好吗?还是只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心?

  向志恒告密,就可以成功地拆散他们,正是他最想要的结局,但却会让志恒痛苦。当年千秋向佳沅揭发他女友,结果是把佳沅推入深渊,连带地加倍恨他。难道他真的想重蹈千秋的覆辙吗?

  想到千秋,有如伤口上被洒了盐,痛得像要烧起来。

  他干嘛要管千秋的想法?真正的「叶千秋」早就不在世上了,他家里那个东西只是他自己制造出来的幻觉,是他全身愚蠢细胞的结晶体,千、秋、根、本、不、存、在!

  他陈少翎,终究只能靠自己,一切自己做决定。而此时他最想做的,不就是阻止那女人继续伤害志恒吗?

  这时,一个女生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我问你,你觉得你朋友他有可能会原谅另一半劈腿吗?」

  小翎仔细研究了一下志恒的个性,做下结论:「不可能。」

  「那就告诉他吧。」

  「说得好,谢谢大家。」小翎站了起来:「很抱歉,我得先失陪了。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

  两个小时后,小翎出现在三二一的教室门口。他的脸色像铅灰的天空一样阴沉凝重,牛仔裤的裤管湿了一大片,活像刚从水池里爬出来。

  正在自习的志恒惊异地走出来接他:「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跑来?」

  小翎看到他眼神清澈无垢,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背叛浑然不知,不禁胸口抽痛。

  顿时有些迟疑:真的要做吗?

  转念一想,那对狗男女现在正在淡水的餐厅里甜甜蜜蜜,若是放过他们岂不是太没天理?

  更何况他都已经走到这里了。

  「我今天去淡水,看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我觉得一定要告诉你。但是你要答应我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能做傻事。」

  「什么事?」听到这话,再迟钝的人也知道大事不好了。

  「你先答应我。」

  「……好吧。」

  小翎掏出手机,叫出一张照片:「自己看吧。」

  ***

  那天晚上小翎一直到十点半才回到家,不可避免地又被父亲念了一顿。不过他实在太累,根本是左耳进右耳出。

  整整一天,他都陪着志恒在台北街头漫无目的地乱逛,说「陪」也许不太恰当,事实上是志恒在前面快步疾走,他跟在后面,拼了老命保持二到三公尺的距离。从头到尾志恒都没回头,一句话也没说,他也就保持沉默不去打扰他。跟着他没有别的原因,只是要防止他做傻事。秋天的雨滴拍在身上,地上的水洼溅湿了鞋袜,带着腐味的寒意从脚底一路渗到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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