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漆黑的茅草屋内传来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很快屋内燃起了烛火。秋素苇与二狗披着外衫跑到王林氏的炕前,她倚在炕头剧烈地咳嗽着,白色的手帕上染着点点红痕。
“娘!”二人同时惊呼。
秋素苇立刻跳到炕上将被子紧紧地裹在王林氏身上,虽然炕头一直烧着炭火,但王林氏的身体依然冰冷,秋素苇心疼地用手暖着王林氏的双手,不住地呵气。
“大哥,快去熬药!”
二狗为难地看着秋素苇:“已经没有了……”
“什么?”
秋素苇心下焦急起来,王林氏的病根本不能断药,可是药的价格对于生活清贫的他们来说可谓高不可攀,数味名贵的续命药材组成了天价,十两白银一副!这一年多以来,秋素苇与二狗俩人为了筹得药费耗尽心力、极尽所能。可是一副药能吃多久?十两银子得筹多久?所以王林氏的药吃得断断续续,难以好转。
秋素苇下意识地将手移至脖间,想卸下那块对他而言已经过于奢侈的悬饰,却被二狗与王林氏同时伸手阻拦住。这已经是这一年多来,秋素苇不知第几次表示要变卖那块价值不菲的随身佩饰,却次次受到阻拦。
“娘!我要这个没什么用!您的病要紧!”秋素苇气恼地喊道。
“不行!咳咳咳……”王林氏颇费力气地说着:“娘知道你孝顺,可是那个东西对你很重要吧?卖了就再也拿不回来了……咳咳咳……”
“我不在乎!我不要了!”
秋素苇说着又去解脖间的项链,被二狗眼明手快地阻止住:“小伟!大哥知道你孝顺,可是这个东西绝不能卖!”
“为什么啊!?”
秋素苇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娘亲与大哥明知这块悬饰可以改变他们的生活,却坚决不肯让他变卖。
因为秋素苇不知道,二狗与王林氏都深知他对这块价值连城的珍宝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谊。虽然小伟有时会望着它莫名发呆流泪,但同样的,他也格外爱惜宝贝它。
那是小伟对于过去的唯一一点眷恋与回忆吧?怎么能让他变卖掉最后的思念?
所以,即使再困难的生活,二狗与王林氏都不许秋素苇卖掉它。
“不管!我一定要卖!”秋素苇气极地大叫起来。
“你……”王林氏一时动了肝火,竟剧咳起来:“咳咳咳!你要是想气死娘……咳咳咳……就去卖吧!咳咳咳!”
“娘!”秋素苇心疼地抚着王林氏的后背帮她顺气:“我不卖就是了,您别生气……”
眼见秋素苇松了口,王林氏这才稍稍放心地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喘气。日渐憔悴的王林氏的身体已经明显地虚弱起来,深陷的眼窝透着黯淡的灰光,终日毫无血色的嘴唇与煞白的脸色,无一不在彰显她不多的生命之烛在疾风中苟延残喘。
秋素苇凝望着王林氏苍白的脸庞,眼中闪过无限悲哀。已经失去过一次娘亲,还要再失去一次吗?
虽然生老病死不能怨天尤人,可是娘亲的顽疾并非不治之症,只要有上等补药,只要有妙手回春的大夫,一定可以痊愈!可是,没有钱……没钱,就没有一切,就没有活下去的契机。原来人的生命,竟是以金钱来衡量长短……
呵呵,多么可笑。当年自己挥金如土,挥霍无度,从不知有朝一日一文钱也会变得如此珍贵。自己花天酒地、骄奢淫逸地沉浸在莺歌燕舞的靡费享乐中时,那些一时随性的花费,足以改变多少普通老百姓的一生?
秋素苇的手默默紧握胸前的悬饰。
真的舍不得……舍不得卖掉它,因为这是自己身边最后的一份回忆,不论这份回忆是苦是甜,却是仅有的一份……
可是手,握得愈发之紧。
第二章
京城最大的典当行——狄家当铺早早得便开始张罗开铺。被誉为京城最大、也是最黑心的当铺可谓实质名归,由上等桦木雕琢的曲格橱柜上摆设着各式名玩古物,墙上悬挂着张张名人真迹,典当的小视窗旁甚至摆放着一尊极为稀罕的西洋金钟,无一不是价格不菲的上佳作品。而狄老板得到它们的价格,远不及它们售价的十分之一,堪称暴利。
当狄老板挺着累赘的大肚子,手持银嘴烟杆,慢腾腾的走到当铺前厅时,一个一身穷酸、但颜容娇好的俊俏少年走了进来。狄老板凉凉地看了看他,就凭那少年身上的衣服是洗了又洗的粗布料,就不指望他能来当什么好东西。
“请问,你们老板在吗?”秋素苇言语恭敬地问道。
狄老板皱皱眉,冲二掌柜摆摆手示意他打发秋素苇离开。二掌柜急忙上前,不耐地对秋素苇说道:“有什么事跟我说就行了!你不知我狄家总当的规矩是不值百两白银不当吗?什么破铜烂铁的东西到其他街的分号去当吧!”
秋素苇闻言急忙说:“麻烦您请出你们老板好吗?我这件东西是个罕物,不能轻易示人。”
狄老板哼笑一声,不屑地说:“什么宝物我们狄家当铺没见过?先拿出来瞧瞧再说吧,若各个拿着烂玉破石的就当宝贝让老板看,岂不累死人了?”
秋素苇犹豫一下,深知他们不相信自己会有值钱东西可当,只得掏出从黑金刚环上卸下的夜明珠,小心翼翼地展现在二掌柜面前。狄老板一眼便认出那是颗夜明,虽然不大,但少说也值千两,便用眼神暗示二掌柜接下这桩生意。
“这个能当多少银子?”
秋素苇不安地问道,他虽知道这颗夜明珠必定价值不菲,但对于它到底值多少钱却完全没有概念。
二掌柜的眼珠子一转,拿过夜明珠做出一副鉴赏的模样,最后不以为意地说:“一百多两吧,来吧,我给你开张当票。”
“才—百两!?”秋素苇意外地叫了一声:“掌柜的,您再好好看看,这可是个稀罕物!”
赋松送给我的东西,怎么说也不可能只值百两白银吧?尤其入夜后它的光泽是那样明亮!
“什么稀罕物?”二掌柜故意贬低起来:“这种小粒的夜明珠我们铺里少说有几十颗呢!这样吧,最多二百两,不当就算了,只有我们这种大当铺才给得起这种价格,要不是看你年纪轻轻,怕是有了难处才来典当,我们才懒得接这小买卖呢!”
秋素苇紧抿双唇,想了一下,拿回了夜明珠。二掌柜以为他真的不当了,一时心叫不好,急忙看向狄老板。狄老板当然不会放过这颗夜明珠,这颗珠子虽小,但夜明珠本身就是罕物,典当了多年也只比过见过一两回,次次变卖后都可大赚数千两白银,这颗小夜明珠少说也能再赚个一千多两。
“哎,掌柜的,看这位小哥蛮可怜的,就多给点吧。咱们也不能光做生意,要多做善事。”狄老板煞有其事地训道。
二掌柜忙点头称是,对秋素苇说:“算你运气好,碰到我们菩萨心肠的老板,四百两!不能再多了!”
秋素苇看看狄老板,心中暗喜,忙走到他面前说道:“您既然是老板,一定是个识货之人,这颗夜明珠虽小,可是绝非常物!”
秋素苇双手合拢,将夜明珠置于掌心,举到狄老板面前。狄老板明白这名少年是让自己验证亮度,但他并不指望那么小的夜明珠可能在白天泛出多大光亮。
偏偏就在他兴致缺缺时,秋素苇的手指缝中慢慢泛起光泽,淡淡的白色光华渐渐增强,愈发明亮,竟形成数道白色光柱自秋素苇的手间迸出!狄老板与二掌柜看得目瞪口呆,秋素苇见机展开双手,顿时,刺目的白光瞬间迸射,饶是晴天白日的大白天,竟也在这光华的映射下显得暗淡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