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大学校园里曾消失过很多像我这样畸形的生命,因为他们死了,所以我不死了。
因为这样死去不会有人为我们悲哀,那些活着的高尚的纯洁的人们只会鄙夷地看一眼更或连看也不屑一看这个僵硬的丑陋的躯体,继续在他们布满阳光鲜花的大道上潇洒前行。
那一年我很偏激,很愤世疾俗,也很消沉,从不参加学校任何活动,只是闷头读书,读那些含毒量非常高的书。
五一节放了四天假,同学回家的回家,找同学的找同学,宿舍只剩下了我一个,我躺在床上看三岛由纪夫的《潮骚》,觉得新治和初江的爱情纯粹是杜撰出来的童话,尤其是最后幸福的结局真让我受不了,我希望循着三岛一贯的风格让新治死去,死在大海里,让初江嫁给川本安夫好了……
就在半梦半醒时有人敲门,我扯着嗓子喊:“进来!”
门开了,进来的是林枫。
死寂。
然后他咳了一声说:“我妈请你去我家玩,她新买了盘徐玉兰的戏碟,她记得你很喜欢徐玉兰,我爸从北京捎来一些法国作家的书,都是很少见的,有《维尼诗歌集》和《纪德散文集》什么的,我记得你提过他们──丁宁,原谅我好吗?”
我不语。
“真正的朋友不会因对方是什么人而不理他,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
“我不是你的朋友。”
“丁宁!”
“对我这种人来说,男人只有三种,父亲、情人和敌人,你认为你可以做哪一种?”我笑着,心里怀着对他深深的憎恨。
“丁宁,你为什么要这么偏激?你难道一辈子都不要一个朋友,孤独的过一生吗?”
“孤独有什么不好?孤独是很少一部分人才享有的乐趣,想要,你有吗?”
“有!我有!”他终于火了,“别把自己当成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学着去关心别人才会拥有真情,你──”
“够了!”我努力压制猛烈的怒火,“对不起,尊贵的林先生,我已经接受了太多的感情教育,不用你为我操心,我喜欢孤独,这总行了吧?我孤独,我不要朋友,可是我这样觉得快乐,这也不行吗?孤独也是一种罪吗?我连享有孤独的权利都没有吗?如果你没有别的事请你回吧,我要看书了。”
我侧过身,被对他,又拿起那本《潮骚》。
“丁宁!”林枫大概也处在情绪的崩溃边缘吧,稍一受刺激也受不了了:“少唱你的高调了,喜欢孤独?哼哼!喜欢孤独的只有神和野兽!你不仅性指向有毛病,我看你连心理都不正常,还是那句话: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气得发梢都在颤栗,我赤着脚从床上跳下来冲着他吼:“我是不正常,我不正常还用不着你来教训,我可耻!好啊,我可耻!我可耻他妈的可没让你蒙耻吧?你给我滚蛋,滚!滚!滚!”
我不知自己怎么会这么失态,以我平素的冷漠,我大可视若无睹,可是,我完全失控了,因为他是林枫……
“丁宁!”
我疯了,把那些水果死命地往地上砸:“滚蛋!滚滚滚!”
“宁宁!”林枫却意外的上前来抱住我,哭了。
我挣扎,捶他、抓他、踢他,他却抱地更紧:“好弟弟,哥哥错了,哥哥知道你苦,你有委屈,只要你高兴你就打我骂我吧!不要再苦自己了,弟弟,弟弟,你已经瘦的没人形了啊!”
“你走啊──你这混蛋!”我骂着他,却痛哭失声,不再顾及门外探头探脑的好事者。
“宁宁,不要再闹了好不好?咱们和好好不好?你愿把我当什么都行,如果你愿意,我会做你的情人──”
我哭,哭,哭地昏天黑地,真的觉得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儿了,人是不能有人疼的,一疼就会过分娇弱,像我不是已经过的好好的吗?
他却要再来扰乱我,他是罪魁祸首,我恨他,我有理由恨他,为什么不让我就这样恨下去?
我哭着,一颗心像地上的水果伤痕累累,那是我自己跺的啊……
林枫说的没错,我是在自己折磨自己,我是自己瞧不起自己,我何尝喜欢孤独?我何尝不希望伤心时有安慰,寂寞时有人相陪?
可是可以吗?
我很执拗,我很唯美,我要一生一世,我不要曾经拥有,我不要大街上花园里的一夜情,那对我对爱都是一种亵渎,我不要!
我坚决不要!
如果羽化不成美丽的蝴蝶,就让我保有我的茧吧,哪怕孤独,哪怕凄楚,那起码仍是本色我!
《蜘蛛女之吻》上的莫利纳说一个真正的同性恋者爱的是一个真正阳刚的男人,可一个真正阳刚的男人只会爱一个真正的女人,那么同性恋者就注定走爱却得不到被爱的单行道,永远和真正的男人没有交集……
就像我和林枫。
他怀着悲天悯人的高尚情操来安慰我拯救我,只会使我更受伤更痛苦,他不会懂,无谓的柔情也是刀,会伤人哪!
什么碟什么书什么水果,全是他自己买的,我知道,我猜得到,我就像只刚爬出困境的飞蛾,蜘蛛一抬腿,就又重新落入了网里,再次坠落的蛾是注定了悲惨命运的……
即使伟大的拿破仑也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而我这平凡的小人物就更不会兴风作浪了。
吵过闹过哭过后,我和林枫又走在了一起,但我们都知道以前那种快乐不再了,即使微笑时我们之间仍有一道隔膜,上空也有一片阴影。
林枫交女朋友了,是他们系一个很普通的女孩,普通的我都不忍嫉妒她。
她戴着圆圆的眼镜,圆圆的脸,短短的四肢,就像我们小时候用最简单的圆规和椭圆勾出的人形。
他们很快有了关系,林枫要求的,那可怜的女孩对他百依百从,为他买盒带,帮他洗衣服,甜甜的叫他“老公”,认为林枫冷漠的态度是天生的,因为他很酷。
哈!如果这世上还有比林枫更爱笑的男孩子,我宁愿一辈子倒立行走!
可是我仍然觉得委屈,忍不住要对他冷嘲热讽,故意惹他生气。
他不和我顶嘴了,这却更让我生气。
他毕业了,没考研,在一家大型企业找了份工作,每个周末都来找我,带一大堆好吃的。
我说不要女朋友啦?
他说对男人来说,朋友比女人更重要。
我想起那句话,朋友如手足,女人似衣服,手足不可断,衣物可常新。
我又为女人而悲哀。
林枫工作后在外租了间房子,一室一厅还带着个小厨房。
周末有时我会在他那儿过,他会早早准备好一桌子我爱吃的菜,再买两瓶啤酒。
酒,必要时我会喝点,只一点。
我不喜欢喝酒,无论什么酒,那种浓浓的苦涩都使我难以忍受,我比较喜欢喝饮料,甜甜的,小孩子的口味。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人的一生分不同阶段喝不同的饮品,小时侯、学生时代喝汽水,甜甜的,单纯的,充满梦幻的气泡;迈入社会喝咖啡,初尝人世艰难,工作、爱情、婚姻、家庭,在苦涩中是浓烈的氤氲香气;涉世深了喝酒,事业、情人、上老下小,难得清醒一回;老了品茶或者和喝白开水,清淡的,一切繁华归于从容,尽显真淳。
我爱喝饮料,说明我固执的停留在孩童时代,我在潜意识里拒绝长大,虽然我可能比很多同龄人更早的就明白了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