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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乐颜叹了口气:“这样下去,可怎么是好?你啊你啊,都三十岁的人了,还玩这种让人心跳失速的玩意儿。”

  我反问他:“你怎么就认定我是跟子非呢?”

  他一挑眉:“难道不是子非?”

  我哼哼了两声,不知道该如何说这样复杂的情绪。



  十点钟,聂磊准时到达。

  因为牵涉到公司事务,所以乐颜也在会客室,在聂磊走进来的时候,他霍然站了起来。

  我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他的脸色有些发青,随即又变成了公式化的笑容,他迎上去,伸出手:“欢迎您,聂先生。”

  “乐颜?”聂磊似乎也怔住,甚至自看到乐颜时起,目光就再也没有移到他处,看也没看我一次。

  谁都看得出来,两人认识。

  我咳了一声,乐颜挣脱开他的手,回过头对我说:“拓,原来你说的聂先生就是他。”



  “你们认识?”我挑挑眉。

  “我曾经采访过他,在M·G最早入住中国的时候,当时他还只是华北区的执行总监。”

  聂磊说:“不止这些吧?”

  我问:“还有什么?”

  乐颜说:“聂先生,今天是来谈生意的吧?”

  聂磊的目光在他的身上盘旋,最终叹口气,坐下来:“OK,现在是工作时间。”

  这次的谈论只是一个初步意向地沟通,乐颜非常称职地讲述了公司的所有状况与发展前景。

  聂磊最后说:“在本地企业当中,你们的经营理念应该算是比较前沿的了,不过,还是有许多问题。”

  相对于聂磊专业、系统的业务操作,显然我和乐颜要显得业余一些,对于他逐一罗列出来的问题,我们只有聆听的份儿。

  当一切告一段落的时候,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于是聂磊邀请我们出去喝下午茶。

  我说:“我腿脚不便,让乐颜陪你去吧。”

  他有些吃惊:“昨夜不还好好的吗?”

  我苦笑:“回家之后出了点状况,脚被玻璃划破了。”

  他看着我笑:“跟爱人吵架了吧?”

  我说:“哪里有爱人啊?我还是可怜的孤家寡人。”

  他也跟着笑:“看来我们是同病相怜喽?”

  我连连点头。

  乐颜气色不太好,他说:“我下午还有公司的会议要开,不出去了,我叫快餐来好了。”

  聂磊有些尴尬,我只好站起来:“还是我陪你去吧。”

  聂磊似乎胃口不好,只吃了一点东西,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我的心又有些跳,真是Faint!

  我说:“怎么了?”

  聂磊说:“你看窗外。”

  现在已是秋天,初秋,也有几片叶子黄了,幽幽地下落。大街上是永远不变的车水马龙。

  聂磊说:“曾经,有个人为我写过一些话。”

  “哦?”

  哗啦啦

  我们从主干道上走过

  匆匆的

  就这样我们走过春

  走过夏

  走过我们生命中的每个花样年华

  聂磊念的时候声调非常轻柔,似乎真的在怀念那些似水流年。他的目光穿过玻璃窗,幽幽地望向遥远的过往时光。

  在听到那几句话时,我扑哧一声笑起来。

  他猛然回神:“很好笑吗?”

  “乐颜那家伙还真爱显摆,这样的酸词还到处念给人听啊。”我端着咖啡杯,依然笑得无法自抑。

  “原来他还念给你听过?”聂磊的蓝色眼眸越发忧郁。

  我问:“乐颜说曾经有个他采访的人,事后追求过他,是你吧?”

  聂磊点点头:“如果他只有一个被男人追求记录的话。”

  我叹了口气,这世界还真的是太小了。

  “他现在还好吗?”沉默了许久,聂磊问道。

  “还好吧?如花美眷,天使一样的女儿。”我啜一口咖啡,觉得苦涩一直流到心底。

  聂磊沉默地坐着,手紧紧握着杯子。

  我慢慢伸过手去,握住他的手。

  他抬起头来,吃惊地看我。

  他的左手无名指上有枚细细的指环,白金的,很简洁,也很漂亮,适合他艺术家一样的手。

  我问:“你也结婚了?”

  他摇摇头。

  “这戒指是?”

  “一个纪念。”聂磊把戒指脱下来,拿给我看。

  我看到内侧刻着几个小小的英文字母:Sunshine。

  “这让我想起帕瓦罗蒂的歌曲‘我的太阳’。谁这么重要啊?”

  “乐颜。”

  我把戒指还给他,他又慎重地戴上。

  我说:“真看不出你是这么痴情的人。”

  他笑了笑,端起他要的红茶:“在饮料上,我只喝红茶。”

  “所以爱上一个人,就像钟情于红茶一样。”我接着说。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拓,你真可爱。”

  “我比你大。”

  “可爱是不论年纪大小的。”

  “你真讨厌。”

  “哈哈。”他大笑。

  我也笑,逗一个人开心总是令人愉快的事,何况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人。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难怪有个电影会说:缘,妙不可言。

  我也想起子非曾说过的话:“你千万不要成为Gay。”

  可是,如果有聂磊这样可爱的人在面前,我又怎能控制自己的心猿意马?

  已经三十岁的人了,不再像十七八岁蠢蠢的小孩,对自己的心思摸不透看不明,我已经有了足够的人生阅历与情感控制力。

  现在我决定听任自己的感情倾向奔流。

  所以我说:“我想我有些喜欢你。”

  他怔怔地看着我,似乎没料到我这么大胆与直白。

  然后他说:“我的心里还有别人呢。”

  我说:“我不在乎。”

  他低下头,喝他的红茶。

  我也低头,喝自己的咖啡。

  也许我意识到这可能是最后一场属于自己的风花雪月,我愿意拿自己青春的尾巴做赌注。

  聂磊蓝色的眼睛从杯沿上方平平地看过来,看得我心慌。

  他说:“拓,你有双忧伤的眉。”

  他伸手握住我:“我想,我也有些喜欢你了。”

  脑海里突然浮现子非的话,他说:你有一对忧郁的眉毛。总是微微的蹙着,像是人生总缺少那么一点点的完满,只缺那么一点点,你还没有寻找得到。

  ***

  严格来说,喜欢与爱是不同的。

  具体到谈情说爱上来划分的话,那就是喜欢更单纯一些,它可能摆脱了肉欲,或者说,根本就还没有到激发情欲的地步;而爱情是一定渴望着身心的完美融合的。

  虽然聂磊比我小两岁,却不足以形成代沟,我们都很小心地选择着措辞:喜欢。小心翼翼兢兢战战,惟恐出了一点点差错,彼此就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看到聂磊第一眼,我就对他有感觉,很奇特的感觉。

  因为他,我终于确认自己也会喜欢男人。

  可是,我并没有对他产生肉欲的冲动,这很奇怪。

  他也说:“我觉得我们做朋友会更合适一些。”

  他还在爱着乐颜,而乐颜是我最好的朋友兼partner,我们都知道万一我和他之间有了牵绊,一切都会显得那样的纠缠不清,会让人头疼。

  我们都是属于事业型的人吧,所以理智总是可以轻易占了上风。

  或者说,当理智胜过感情时,那一点点的动心与喜欢还不足以构成爱情的要素。

  嗯……我抱着脑袋苦思,为自己这饶舌般的自我分析而懊丧,也许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我告诉子非晚上不回去了,子非应了一声,只说:“记得去医院换药。”

  聂磊开我的车,载我去医院,然后回到聂磊所住的酒店。

  我们试着接吻。

  这是我第一次与男人接吻(与小鬼的亲吻脸颊额头不算,再说,他还称不上男人),干巴巴硬邦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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