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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小甜,你说全晔又要出国?去哪里?”事态严重,简以娉从沙发上跳起来,语气也急了。

  “是的。听说这次要去很远的西非……”

  西非?不!他哪儿也不能去!不要说遥远的非洲,就算是香港也不行!

  如果他非要走,也必须将月玦留下才能走!



  “我知道了,小甜,谢谢你通知我。我立刻北上!”简以娉挂上电话,一颗心像在燃烧,引发燥热遍布全身。

  可恶的全晔!你想偷偷溜走?没那么容易!

  当简以娉由大楼指派的接待人员带领,站在全晔家的门口时,正好是晚上十点钟。

  “简小姐,请进。”开门的是朝叔,他先前已接获大楼守卫室通报,所以知道来访者是简以娉。

  “谢谢。”简以娉简短道声谢,昂首阔步的进门。“全晔呢?”

  “少爷他……不在家。”



  “怎会不在家?”该不会知道她要来,提早走了?简以娉急问:“他走了吗?”

  “并没有,少爷只是跟朋友出去吃饭。”

  “吃饭?都十点多了,还不回来?”简以娉看看时间,明显的表露出她很不满意全晔不在家。

  “简小姐,我们为你准备了一间房,请跟我来。”朝叔态度恭敬。

  “这次怎么那么好?还为我准备房间?”这让简以娉不解极了。

  “是夫人的意思。她昨天走之前,交代我们说,如果你再来,我们要好好招待你,千万不能怠慢。”

  “是吗?”关于全晔和他妈妈黎金都很酷爱旅行的事,她早就听说了,只是没想到他们的行程会那么紧凑,可谓“马不停蹄”。

  “是的。简小姐,现在请随我来。”朝叔欲领她往客房走。

  “等等,我想先去全晔书房看看书,可以吧?”简以娉并不觉得她有必要在这里过夜,因为她决定无论如何今晚一定要得到月玦,然后走人,从此再也不跟全晔有任何瓜葛,管他随便要去哪里,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很抱歉,简小姐,这我不能做主。”朝叔的脸上看似抱歉之意,暗地里是觉得她太“大面神”。

  “你不能做主?那我来做主好了!我说可以就是可以。”简以娉当然知道自己喧宾夺主不太好,不过,她还是大摇大摆的往书房走去。

  朝叔知道阻止她也没用,就随她去了。反正她都敢对少爷拳打脚踢了,又怎会惧怕他这个老管家?

  更何况,连少爷都有点招架不住她呢!所以在能忍受的范围内,还是尽量顺她的意思,别惹她比较好。

  朝叔无奈的笑了笑,却也礼貌周到的吩咐佣人替她送点心过去。

  其实,他倒满希望少爷和简以娉一直缠斗下去。因为,这个家已经空荡太久,需要多点人气。

  甚至多一个新的女主人,最好再多几个小朋友……

  第四章

  简以娉在全晔书房绕著书柜一面走着,一面在心里评价。

  不可讳言,全晔对于图书分类很有一套,井然有序不说,还一一编码,做了目次,算是相当用心。

  原来全哗这人也不是完全没优点。

  但是一想到几天前在书房里发生的“惨案”,总还是无法释怀。

  她下意识的扶了扶发髻!上班时,为了维持专业而威严的形象,她总是梳着整洁的发髻,穿着以裤装居多的正式套装。

  今天因为赶时间,所以连衣服都没换就来了,现在的她很希望自己是穿着简单的衬衫牛仔裤,而不是这么一套略嫌拘谨的窄裙套装。

  等待的时光总是流动得特别缓慢。

  简以娉从旅游类的书柜中,随手拿出一本书,她背靠在柜上,翻看几页,忽然一张相片飘了下来。

  她弯腰拾起一看,那是张将近二十个人的合照——

  在拥挤的人群中,简以娉觉得相片中的背景好熟悉,那灯光、那气氛、那每个人脸上挂着的笑容,都还留着让人感动的情绪……

  而她惊觉,站在前排正中央那个纤瘦的长直发女孩,嘴角上扬,眼里却闪着泪光!那正是二十岁时的自己,在英国海德公园,那一场火焰之舞中……

  是的,她想起来了,当时散场时,一个年轻的亚洲男人用英语询问她可否为她拍张照,为的是留下她睑上那充瞒感动的表情。

  她应允了,但她邀请周围的各国友人一同入镜,且当他举起相机时,她身旁更多不认识的人都热情的自动靠过来,最后形成了一张大合照。

  她仔细看着照片上的每个男男女女,只有她是黑发亚洲人,这么说来,全晔不在那堆人之中,而是拍照的人。

  她竟然在多年前跟全晔有过接触?

  这实在令她非常意外。

  “咳!没经过我的同意,竟乱拿我的东西。”全晔进门时不声不响,却又忽然大声咳了一声,告知陷入往日时光中的简以娉他的存在。

  “你回来了?”简以娉将照片夹进书中,迅速合起来。

  心慌,不知是为什么?

  全晔走过来,看了她手上的书一眼。“看完请归位,别弄乱了秩序。”

  简以娉不甚高兴的瞟他一眼,转身要将书归位,却忘记她是从哪个位置拿的,只好认真的睁大眼睛一一对照号码。

  全晔拿过书来,一下子就塞进了其中一格。

  他挺适合当图书馆管理员的。

  “需要给你鼓鼓掌吗?”简以娉冷冷的问。

  “那倒不用,举手之劳。”全晔难得对她露出一点微笑,不过还是那副很没诚意的样子。

  “已经很晚了,我还得赶回去。”她看了看时间。“所以我就直话直说了,全晔你痛快且狠狠的开个价,把月玦卖给我吧!”

  全晔没回答她的话,倒是眼睛上上下下打量她,皱着眉头说:“简以娉,你今天怎么穿这样?而且还梳个老婆婆头,看起来根本不像简以娉。”

  “什么老婆婆头?你嘴巴很不甜耶!”简以娉没解释她为什么会是这个打扮,倒是很在意他对她发髻的形容词。

  “我嘴巴甜不甜……”你又没尝过。“跟你毫不相干。”

  “是是是,那么我们谈正事就好,尽量不要起争执,好吧?”简以娉酎着性子陪着笑脸,只要他不太过分,她一切尽力配合,只希望事情顺利了结。

  否则她都快被月玦的事搞疯了……不,是快被她两个姊姊搞疯了!

  “我从来就不想跟你起争执。”全晔口中应着,眼睛还在研究她的老婆婆头。

  “那太好了……”

  “我只是非常坚决的拒绝你。”他将视线对准了她的眼睛,很自然的接下去说。

  看起来那么斯文的外表,可愈深入谈话,就愈觉得话不投机。他太难以亲近了。

  “喂!你不要太过分喔,做人这么骄傲干什么?”

  “骄傲好办事。”

  咦?这种语法好像在哪儿听谁使用过?

  对了!是封宝书,以嫣曾告诉过她,说封宝书有句至理名言,叫做“霸道好办事”。而全晔现在则说骄傲好办事。

  也难怪,他们是感情很好、互相影响甚钜、同一鼻孔出气的表兄弟。

  “全晔,如果你觉得骄傲好办事的话,那么你就骄傲的开个骄傲价码,我绝对谦卑的接受。”简以娉顺应其心,干脆请他骄傲个彻底。

  “我才不会上你的当。简以娉,我说过了,不卖就是不卖。”全晔刻意面对着她,亮出颈上的墨紫色月玦,想让她呕死。

  其实简以娉觉得那月玦挂在他身上,还满有味道的,而她拿回家也只是凑成对摆着,应该不会有兴趣戴着它,但是任务就是任务,她非拿回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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