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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事,你还是回去照顾好你家少爷吧。」其实,见一面也好,起码让他知道男人过得好不好。

  「先生,听少爷说,你是画室里新崛起的画家——简?」男人没轻易放过他,仿佛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告诉他,要注意着眼前这名神秘的画家。

  「……我是简,请问我可以离开了吗?」黎复文瞪了他一眼。

  「我叫黎殇,第一次见面,若有冒犯请多见谅。」男人好听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飘近,一切听起来如此不真实。



  黎复文的画具,因为双手严重发抖而掉了一地。

  他几乎是用逃的姿态奔回家里,幸好这时间家里不可能有人在,所以没人被他狼狈的姿态吓到。

  伪装许久的冷静自持全被打碎,黎复文无法自己地发抖,他甚至连画具都没捡就逃了,只因为那男人说了那么一句话。

  「我叫黎殇。」这句话有多久没听到了?上一次从自己嘴里说出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怎知如今竟是如此……

  是苍天弄人吧?他习惯换上别人的名字代替他们存在活着,如今竟也出现这么一个人以「黎殇」这个名字活着。

  多讽刺。黎殇是他,也不是他。



  他坐在门口,身子从墙壁上滑了下来,二十几年来他不只一次感叹过命运弄人,只是从没有勇气去推翻它甚或改变它,二年前唯一一次兴起那个念头并且执行时,也只是抱着绝望中姑且一试的想法,如今再见故人,他却激动到无法自己……

  这个时候,应该冷静下来想个法子隐瞒自己当时对组织的背叛吧?他不是怕死,只是怕辛辛苦苦的安排却让老天爷坏了事。

  事情若被发现,好下场是他被逐出黎家,最惨的下场是他与那人永远被黎家追杀。

  简复文、黎殇、黎轩、黎复文这几个名字一直在他脑海里打转,精神状态糟到连有人进屋了都没察觉。

  「靠!见鬼啦?你哪位啊?」简伯宇大惊小怪的声音从近处传来,差点震破他的耳膜,这男人,如此不细心不体贴也不温柔,到底那个叶非是瞎了哪只眼会看上他?

  黎复文低低笑了一声,掩饰上一秒还波涛汹涌的情绪。

  「的确是见鬼了,你没见到我还在发抖吗?有时间出去鬼混,应该不介意伸手拉我一把吧?」方才他是一路跑回公寓的,许久不曾做过跑步这种激烈运动,现在一跑就是十几公里,没累死已经是奇迹了。

  「见鬼?大白天哪来的鬼?也才刚下午五点而已,太阳都还没下山呢,从没见过你这么狼狈的模样。」嘴里念归念,简伯宇对房东还是很有爱心的,他将腿软的黎复文扶了起来,扶到沙发椅上坐着。

  接着他开了灯,方才有些暗的情况下他只觉得黎复文脸色白得像鬼,没想到开灯之后看起来更像鬼,除了脸色苍白外还不断冒着冷汗。

  的确是见鬼后才会有的反应,不晓得中邪了没?

  「小黎,好点了没?需不需要我去找有名的法师来帮你驱驱邪?没想到你人长得这么英俊挺拔,居然怕鬼?」为了表示他的体贴,他还特地倒了一杯水来孝敬孝敬房东,瞧,他多有心啊。

  怕鬼个头!不过他方才那表情看起来的确是见鬼了。

  「谁说长得英俊就不会怕鬼?人都会对某些东西产生恐惧,难道你不怕鬼?」喝了水后心情总算稍稍平抚,黎复文睨了身旁的天兵一眼,对他说的怪理论可是一点都不敢苟同。

  「不怕!那种东西又不能真的伤害人,更何况我又没冒犯过它们,为什么要怕?」简伯宇豪爽地拍拍胸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毛头拍着胸脯保证对小女友永不变心一样,这样的举动逗笑了黎复文。

  「别逗了你,我就不信你什么都不怕!」

  「耶?对我这么没信心?这样好了,下次你再遇到鬼时CALL我,我一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帮你驱邪,顺便帮你附赠几粒拳头让那家伙尝尝,教它不敢再来骚扰你,怎么样?我够义气吧?」说话的同时,简伯宇还不忘做几个夸张的武打动作,简直唱作俱佳。

  黎复文翻了翻白眼,要是他再遇到今天那个『鬼』,恐怕是叫谁来都没用了吧?

  「是是是,我的简大英雄,下次要是我遇上任何麻烦,不管是鬼也好流氓也好,一定马上通知你,好让你逞一时之快……不是,是大显神威,这样总可以了吧?」

  黎复文非常配合地顺着简伯宇的意思拍拍他的马屁,反正这家伙如果心情好就不会跑出去喝酒,不跑出去喝酒就不会给他添麻烦,小康现在忙着找工作,可以收拾烂摊子的人少一个,他得小心一点才行。

  「嗯,这才差不多……不过说真的,我看你也吓得不轻,我看这样好了,等一下你做顿丰盛的晚餐来安慰安慰自己,我呢,则是负责变出好酒来给你压压惊,要知道酒这种东西可是好货,不管有什么烦恼还是不如意的事,只要几杯下肚都能忘得一干二净,而且还能壮胆呢!身为好室友的我当然要不吝贡献出好酒来为你压压惊啦……喂,你上哪儿去呀?都六点了你不做晚餐啊?那我们晚上吃什么?还是你想先喝酒?喂……」

  简伯宇的喝酒压惊说被厚实的木门隔绝在客厅中,换来简大帅哥一阵傻眼。

  有时候,充耳不闻其实是一个解决事情的好方法呢!黎复文在房门后暗自忖度。

  第三章

  在警校,黎轩学会如何开枪自卫及杀人,可是他第一次提起勇气朝真人开枪,却是那人逼出来的。

  也可以说,他第一次开枪杀人,是那人教出来的。

  黎轩刚到简复文那组时,因为是刚毕业不久的新人,所以人家坐着他得站着,人家站他得端茶倒水,刚进刑事组的菜鸟一般都不会分派什么重要任务,例如逮捕重大刑事案件嫌犯时,出动的一定是老鸟,菜鸟得留在后勤帮忙补给及写报告。

  不过,拥有自己一套行事准则的简复文并不理会那套规矩,他认为既然人都已经来到刑事组,就要在最短时间内认清这是一个时时都在玩命的地方,如果受不了尽管申请调职。

  所以黎轩不同于其他菜鸟,才刚进组里一个月,就被简复文拉去追捕枪击要犯了。

  刑事组的行动一般是群组攻坚,就是指一大群警察围剿一两个匪徒,不过也会有例外的时候,比如现在。

  「简大哥……我们已经损失三人了,阿群学长他们也挂了彩,要不要请求支援?还是暂时撤退,再请地方警察进行地毯式搜索?」黎轩手里紧紧握着枪,厚实的防弹衣上都是血,这些是同伴中埋伏时留在他身上的,要不是他闪得快,恐怕这会儿已经成为尸体了。

  敌方起码有三人接受过特种训练,身手厉害不说,就连火力都比他们这些刑警强,他们手上拿的是自动手枪,可是人家手里拿的是步枪及手榴弹啊,再不请求支援恐怕到最后被围剿的人会变成他们。

  原本只是单纯的逮捕超商抢犯,谁知道来到现场却变成火拼?

  「干!阿强这王八蛋给假情报!说什么对方只有两个人,了不起只带两把枪,结果呢?从刚才到现在我已经看到三颗手榴弹了……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他妈的是请了佣兵啊?这两个王八羔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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